最近上海海关根据之前的《上海海关关于开展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模式改革试点的通告》,在1月30日做了《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政策宣贯会》。关于会议内容我做了一下整理,一方面是调整之前的错误填报信息,另一方面是 其他口岸提前做好后期规范填报的执行参考。对于里面相关的知识点欢哥带你了解一下,及时调整现有的申报信息。 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二、 上海海关试点检验及填报要求 1. 检验范围 A、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的区别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条: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它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 2015 版) <2828个条目>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中第3.1规定:危险货物(也称危险物品或危险品) dangerousgoods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并对所用包装有特别要求。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管理规定》中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列入国际海事组织制定的《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和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3523个条目>),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特性,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毁损或者对环境造成危害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B、《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 前面2827和条目都是列明的,但序号2828是类属条目,除列明的条目外,符合相应条件的,属于危险化学品。(条目2828,闪点高于35°C,但不超过60°C的液体如果在持续燃烧性试验中得到否定结果,则可将其视为非易燃液体,不作为易燃液体管理。此项判断有3点: 含易燃溶剂的制品(混合物)+ 35℃<闭杯闪点≤60℃+可持续燃烧。) 2. 进口报关系统填报和材料要求 A、 进口系统填报要求 包装种类 新增新增的“中型散装容器”、“便携式罐体”、“可移动罐柜”要正确选择对应的“包装种类代码”。 例:TANK箱进口时需要按照件装危险货物申报,包装种类填43(可移动罐柜),包装类别填4(或空白或打斜杠),包装UN标记空白或打斜杠。 检验检疫名称 如对应选项中没有适合的选项还需与申报海关沟通。 货物属性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货物属性应如实申报为32件装危险化学品或31散装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列明的不要选择31或32。 注: 1.目前上海海关不建议多品名申报,如果是多品名的建议企业20个品名一个报关单来拆分申报。随附文件顺序一定按照报关单顺序,4个文件一组,标好号顺序排列上传,欢哥建议文件名也写清楚。 2.相同品名的货物,包装规格不一样,导致的单价不一样,要按包装规格分开申报。 3.符合性声明不一样,其他资料一样,为避免无纸审单转有纸申报建议企业逐一品名提供完整资料。 危险货物信息 参看msds第十四项内容即可,UN 标记 的找客户要包装照片。属于危险货物的应如实填报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在“非危险货物”栏选“是”,其他栏可不填写。 化学成分含量 化学品成分涉及商业机密的,主管部门可要求在标签或MSDS上列出可能导致混合物或合金危险性的所有成分或合金元素的化学名称。 备注 危险货物或危险化学品 B、 尽快申报材料要求 海关单一窗口文件上传界面,一定注意上传文件的清晰。 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如下需要注意: 1、 化学品正式名称: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对应的品名书写(第2828条目一样)。 2、 UN编号:按照msds第十四项填写 3、 危险化学品危险种类(GHS):应通过查询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第2部分的危险性概述中的GHS危险性类别信息,准确完整填写。 4、 包装 UN 标记 :见货物外包装即可 注:UN标记特别长的,至少要打到年份。但是符合性声明必须完整。 5、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要手写签字,不要只有一个公章。 注:混合物中多个组分为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原则上均应在符合性声明中填写所有相关化学品正式名称,如组分特别多的,可以填写占比最高的两到三个化学品正式名称。 添加稳定剂或抑制剂的情况说明(如有) 某些危险化学品在一定温度下,暴露于空气或与催化剂接触的条件下会产生聚合、分解、氧化或者其他化学反应,为缓解这种化学反应趋势,在液体货物中加入少量的添加剂或对某种物质或物品规定有预防措施。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 标签的样本应符合《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 2009)和《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 -29系列标准)的要求,应至少包含化学品标识、信号词、象形图、危险说明、防范说明和供应商标识等内容。 注:标签内容要与MSDS保持一致性。对于不大于100ml的小包装可以使用简化标签,防范说明可以省略。 中文安全数据单( MSDS/SDS ) 注:申报系统信息填写不规范、符合性声明填写不准确、材料。上传不全,后续将影响审单放行时间。 C、 海关审核申报信息与材料一致性的细节 1.系统申报信息一致性 (1) “货物属性”与“检验检疫名称”的对应 (2)“检验检疫名称”与危险货物信息中的“危险类别”的对应 (3)“包装UN标记”显示的包装类别是否高于或等于“包装类别”显示的 2.系统申报信息与材料信息一致性 (1)系统填写的“UN编码”、“危险类别”、“包装类别”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信息的一致性 (2)系统填写的“包装UN标记”与企业符合性声明中填写的一致性 3.材料信息的一致性 (1)符合性声明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联合国UN编号、危险种类的一致性 (2)中文危险公示标签与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产品名称、主要危险组分、信号词、象形图、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生产/供应商等信息的一致性 (3)中文安全数据单中的危险种类与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的一致性( 参考GHS附件3第3节) D、 查询检查通知 注: 1.报关后,要及时通过“单一窗口”查询检查通知,确认检查海关和查验地点,避免未经检验擅自销售或使用的情况。(按指令区分处置,口岸取样送检指令,不允许提离;目的地取样送检指令,可以提离。) 2. 组合包装的货物内外包装都要贴UN标识。 欢哥提示: 1. 虽然目前仅在上海做试点,但是随着3月份的到来。后期全国统一执行的日子也快到了,大家还是早做准备。还是要以实际进出口关区海关要求为准。 2. 在上述内容中最主要的是如何判断货物是属于危险货物还是危险化学品(上面文字中我加入了多个连接,感兴趣的可以自行查阅),最简单的方法是申请做《分类鉴别报告》。海关只参看下图中的红框部分结论,企业要是不愿意提供的话海关也是可以直接取样化验的(但时效不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