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55JR+N钢板化学成分 S355JR+N钢板大包取样分析测定的化学成分数值应符合表EN 10025-2 至EN 10025-6 的相关规定。 S355JR+N钢板产品化学成分的限定值应符合表 EN 10025-2 至EN 10025-6 的相关规定。若订货时有规定应进行成品分析。 见可选项 2。 S355JR+N钢板计算碳当量时,应采用以下 IIW(国际焊接协会)的公式。CEV=C+Mn/6+(Cr+Mo+V)/5+(Ni+Cu)/15 S355JR+N钢板机械性能 S355JR+N钢板一般要求 S355JR+N钢板在本标准 8、9 及 10 条规定的检验及试验条件下,在 6.3 条规定的交货条件下的机械性能(抗拉强度,屈服强度,冲击强度以及延伸率)应符合表EN 10025-2 至EN 10025-6 的规定。 注:在 580℃以上的温度或超过 1 小时的消除应力会导致 EN 10025-2 至 EN 10025-6 规定的钢种的力学性能的降低。对于正火或正火轧制(最小ReH≥460MPa)钢种,消除应力的最高温度为 560℃。 如果买方需要在更高的温度和更长时间下消除应力,则经过该处理后的机械性能的最小值应在询盘和订货时协商。 经过调质后的EN 10025-6:2004 钢消除应力的最大温度至少应比回火温度低 30℃。由于该温度一般是不能预知的,如果买方计划进行焊后热处理则推荐买方与钢厂协调联系。 版权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