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来,“双十一”网络购物节经历了试水期、探索期、爆发期和多元期,在这一过程中消费者也越来越理性和成熟。消费者购物习惯正在从冲动消费发展到理性的计划消费,价格不再是用户购物决策唯一考量的因素。在这种背景下,尽管传统的电子商务失信现象依然存在,但对于近年来新出现的风险苗头应格外警惕。按照对消费者影响程度,我们梳理出了今年消费者应重点防范的十大风险。 1.虚假让利的促销风险。“双十一”期间,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但也有一些商家在“双十一”活动前先提价,再推出预付或抵购券等优惠,实际售价可能略低,并没有宣传中的优惠幅度大,甚至明降暗升,消费者切勿被活动“忽悠”。同时,也有商家打出“亏本、只为攒人气”等噱头以超低价吸引消费者,而消费者购买后却发现与网页宣传承诺不符。比如虚假商品材质表述、颜色尺寸不符、夸大体感感受、隐瞒隐形收费等。这一现象在历年“双十一”活动中均有表现,也是引发投诉最多的消费风险。 2.“网红”产品“混销”风险。线上购物种类多,购物便捷,省时省力还可跨区域购买。近年来,一些带有地方特色的“网红”产品也成为人们青睐的购物新选择。但很多产品其实在原产地产量非常有限,网络上所销售的很多都是邻近地区的产品,常常存在以次充好、真假掺卖的情况。而且很多产品,一经贴上原产地标识,价格就翻番上涨。如山东章丘铁锅在《舌尖上的中国》播出后立马引起了消费者的追逐,但随着锅卖得越来越好,假冒章丘原产地的各种假锅也越来越多,几波疯抢下来,原本一口几十块的铁锅,身价暴涨,最贵的达上千元,很快真锅就被打垮,难以为继。 3.社群“靶向推销”风险。近年来,针对特定消费对象的购物群开始流行,在为群内成员交流购物心得和争取更大优惠的同时,也成为一些平台和商家开始争夺的“新蓝海”,它们开发QQ群、微信群的类社群功能,利用特色的兴趣群,比如妈妈群、育儿群、读书群、运动群等,实现口碑效应、“靶向推销”,以吸引更多的用户。但也有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购物群发布虚假信息,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他们采取各种名目的交易方式规避正规交易渠道,不仅让消费者的购物更加没有保障,而且在出现纠纷时更加投诉无门。 4.网购“代秒”泄密风险。在去年“双十一”前,电商网站、QQ群等平台,出现一种以助人拍下秒杀商品的“代秒”业务。买家提前将需要抢拍的商品及链接准备好,之后向卖家提供购物账号和密码,价格通常在10元~20元之间。除了利用淘宝网等电商平台,在一些QQ群内,还有不少提供“代秒”和代抢购业务的卖家。而一些QQ群的群主,还直接售卖用于抢拍商品的“专业软件”。网络安全专家表示,目前网购账号都已实现实名制注册,实名账号本身是一种个人身份的认证,将身份信息交由线上商家,包含较大信息泄露风险。买家的购买记录、收货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泄露后,诈骗者就有可能掌握买家的个人喜好、购物习惯、消费水平、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甚至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等信息,而这些信息一旦被利用,存在的安全风险会很大。 5.社交平台的“粉丝”盲从风险。近年来,网红经济开始逐渐走红,“网红”也在从传统的社交平台向直播平台发展。淘宝直播从2016年1月开始上线,过去一年,直播经济迎来了快速发展期,用户量出现了翻番的增长,成交规模增速更是惊人。在淘宝的带动下,京东等各主要电商平台均已开展直播业务,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也开始成为电商新的追逐热点。一些所谓“大V”主播以各种娱乐化的方式对商品进行推销,产生了新的“粉丝”经济。在直播中,观众经常会“被动”盲目购买,带有一定的冲动性,有时甚至会落入主播精心设计的陷阱。一些热门社交平台上,很多“网红”通过写“用后感”来夸大产品的功能,实际上他们并没有使用过这类产品,伤害了普通消费者的利益。还有一些“害群之马”,为了牟取暴利,向粉丝推荐低劣产品,扰乱市场秩序。近日刚刚成功归案的“美pi猫娘”在微博上拥有64万粉丝,利用“网红”身份知假售假,5分钟利润一度高达上百万元。 6.冒充电商客服诈骗风险。今年以来,不法分子冒充“电商”客服人员频繁对居民进行电信诈骗,不少居民因此上当受骗,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骗子通过不法途径获得网购订单数据,根据订单信息联系买家,谎称网购商品存在“质量问题”等,主动提出要给买家进行“赔款”或“退款”,给消费者发送二维码或链接,要求输入银行卡信息,最后骗子会利用买家的银行卡信息进行消费盗刷(如购买充值卡)等操作,骗子在需要付款确认时,告诉买家目前正在处理退款操作,要求买家将“验证码”填入操作页面即可完成退款操作,实际上骗子藉此在行“盗刷”之实。 7.“电商专供”差别供货风险。早期,商家们喜欢在价格上做文章,而现在监管趋严,再加上密集的价格战“节日”,许多商家便为消费者特别定制了电商渠道供应的网络专供货。很多品牌同时开展线上和线下的销售体系。为了保持价格体系的稳定、维护线上线下渠道的生态平衡,商家将一部分商品作为“电商专供商品”。同时,“电商专供”商品与实体店销售的产品看似一模一样,仔细看便会发现颜色、内件配备或某些功能存在差别。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显示,目前“电商专供”产品品类丰富,主要“藏匿”于服装、鞋帽、箱包、家电、卫浴、纸品等日用品品类中。“电商特供”商品存在三种情形,即同款不同质、同牌不同质、盗用品牌,消费者在购物时需谨慎,勿贪便宜。 8.海淘商品以假乱真风险。随着海淘渠道的飞速发展,几乎各大电商平台都推出了海外版块,购买国外商品变得更加简单易行。在各个平台大肆扩张的同时,私人海外代购现象也在迅速膨胀。大多数专职代购为了取得客户信任,都会把货源、物流、柜台照片等信息一一展现出来,凭借热情细致的服务笼络了一批忠实消费者。平台与代购激烈的竞争在使得这一市场空前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诚信风险。2016年,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抽检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食品和化妆品中,不合格率达到了4.6%,是同期一般货物进口不合格率的5倍多。中消协发布的2017年“双11”网购情况报告显示,聚美优品、蜜芽网、拼多多、贝贝网等电商平台均涉嫌销售假货。而近年来兴起的微商平台,更处于法律监管的真空状态。在海淘假货产销链条里,不仅产品本身造假,购物小票、入境证明、快递信息皆可造假,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由于法律法规还没有完全健全,相关部门的监管存在种种困难等原因,以高仿当真货欺骗消费者的事情频频发生。除此之外,有的网友还反映遭遇过境外网站诈骗、信用卡被盗刷等情况。由于“海淘族”都是在国外网站购物,国内无法进行监管,其信息的可靠性难以保证,消费者将承担很大风险。不仅如此,海外代购是异地购买,且个人代购没有营业执照,缺乏工商、税务机关的监管,倘若因其产品、服务、纳税等问题引发纠纷,消费者往往维权无门。 9.部分“消费返利”涉传销风险。近期以来,一些打着“消费返利”“购物返本”“消费也是赚钱”等标语的返利网站加入电商行列,它们经常会提出一套所谓的新经济学理论,并用“消费=存钱、消费=养老”“扶贫济困、均富共生”“消费多少返多少”“消费增值”等口号吸引消费者。如已被查处的浙江万家购物网,就打着“满500返500”等幌子诱使他人消费和入会,一旦成为会员后,就会被要求下线,进行层级计酬,这些网站名义上是购物网站,实则是网络传销,所售产品也多为“三无”产品和劣质产品。据有关媒体的不完全统计,目前以“消费返利”为经营方式的企业组织已达2000多家,“消费多少全额返还”的企业近1000家,这里面鱼龙混杂,潜在风险和危害不容低估。 10.电脑手机支付诈骗风险。在广大消费者尽享“双十一”购物狂欢的同时,不法分子也不会放过这一大好时机。腾讯手机管家联合腾讯安全联合实验室移动安全实验室发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手机安全报告》显示,不法分子通常将支付病毒、恶意网址、风险WiFi以及风险二维码等手段捆绑起来联合作战,使得支付风险增加,防御难度加大。同时,目前也有一些应用软件暗中搜集用户的位置信息(比如,常去的商场、日常路线)、手机上网记录(浏览的网页、购物偏好)等信息。这些看似不起眼,但通过这些信息进行用户习惯分析所得出的数据极具商业价值,也都可能成为被侵犯的目标,而且这种侵犯行为比较隐蔽,不易被察觉。 电子商务领域信用风险“双十一”预警报告十大负面典型案例 1.网购二手摩托车异地“被”签收 最近,海南定安的王先生在网上买了一辆二手的摩托车。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几天后,物流显示摩托车在广东被签收了。 王先生在转转APP上,购买了一辆8成新的摩托车,并通过微信支付了3350元。其中,3000元是购买摩托车的费用,另外的350元是运费。王先生付款的当天,转转APP就显示,位于广东揭阳的卖家,已经通过韵达快递发货,页面上还留有一个快递单号。王先生本以为,过不了两天就能收到车,哪想快递信息显示,摩托车在广东被签收了。 在转转APP王先生的订单页面上,物品显示在10月5号从广东揭阳发货,在10月6号下午4点时,在揭阳市普宁北公司流沙东分部派件,10月7号在广东签收,而王先生当初预留的收货地址明明是海南省定安县。看到这种情况后,王先生立即申请退款。哪想,卖家拒绝了他的申请。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申请记录,卖家承认自己发的韵达快递单号是假的。而卖家之所以拒绝退款申请,是因为他自称通过另外一家快递发货,并且一口咬定王先生收到车,要退钱的话,王先生必须退回车。对此,王先生不止一次电话联系卖家协商,但是卖家的电话从12号晚上后,就再也无法打通。 10月13号,王先生申请客服介入,但三天过去了,货款还是没有退回来。媒体采访当天,也联系了转转客服。根据客服人员的提醒,王先生对卖家进行了举报,并再次申请客服退款。10月16号下午五点半,王先生终于收到了3350元的退款。 (来源:海南在线) 2.手工现做点心竟成“三无”食品 蔡女士近日在某购物平台看好了一款点心,网店工作人员称店内点心为手工制作的,可以定制各种造型及馅料,随后蔡女士便下了单。可点心到货后蔡女士发现,点心的包装上没有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重要信息,便为此向网店工作人员提出了质疑。工作人员解释称,点心是网店私家手工作品,因此没有生产厂家,而且食品都是卖家下单后才制作的,保证新鲜。蔡女士担心点心质量无法保证,便提出退货。但网店老板却称食品是蔡女士定制的,且已拆封,无法退换货。蔡女士认为非常不合理,将此事投诉到了蓬莱市消费者投诉中心。 烟台消协蓬莱市消费者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告知蔡女士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六条规定:消费者投诉由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因此,建议消费者投诉到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投诉服务中心。 烟台消协蓬莱市消投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应注意:选择食品时尽量到资质证照齐全的大型超市、糕点专卖店购买。购买食品时注意查看外包装上标示是否有“QS”或者“SC”标志,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分,谨防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保质期的食品。 (来源:水母网) 3.女大学生遭遇小红书退款客服诈骗 今年7月初,女大学生小吴在“小红书”网购平台上买了一瓶100多元的定妆喷雾。几天后,她接到了一个自称“小红书客服”的电话,却不想,这通电话成为她受骗“噩梦”的开始。 受骗者小吴说:“他说他是小红书的客服,而且准确说出了我买的喷雾的名字,也说了我的名字。说这个东西有质量问题,要全国召回。然后说要放在什么地方,到时候快递会过来收,他说现在要退款。” 当对方准确说出订单详情之后,小吴放松了警惕,并将这名“退款客服”添加为支付宝好友。对方查阅了小吴支付宝信用分以后,表示她信用值过低无法退款。想要退款只要开通类似“来分期”“蚂蚁借呗”等借款APP,提高自己的信用额度。 受骗者小吴表示:“我没有用过那个借贷APP,就下载了,根据上面的指示使用那个额度把钱转给他,他说是用那种身份证验证一下就可以有额度。整个过程中他就逼着你,事后想所有地方都有疑点,但是被骗的过程中被他讲得脑袋犯糊涂。” 对方诱骗小吴通过借款APP借了5万多元,之后给了她一个所谓的退款二维码,谁知小吴扫了这个二维码后,账户上的钱便被全部转走了。 律师陈希表示:“从目前了解的情况来看,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已经遭到泄露。”平台运营方在程序设计上或者信息安全保护上可能存在严重缺陷,导致消费者个人信息被他人窃取,或者第三方将消费者信息外泄,用于谋取不当利益。因经营者过错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经营者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福州电视台) 4.电商官网被植入钓鱼网站 近日,有媒体接到多名消费者投诉称,他们在亚马逊网购之后,不法分子利用网站多处漏洞,如隐藏用户订单、异地登录无提醒等登录网站个人账户植入钓鱼网站,然后再冒充亚马逊客服以订单异常等要求为客户退款,实则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开通小额贷款等方式套取支付验证码等方式诈骗用户。 值得一提的是,消费者在接到诈骗电话第一时间几乎都不信任,但防不胜防的是,亚马逊官网“我的账户”页面被骗子篡改,最终由该页面点击进入了钓鱼网站,导致钱款被骗。 亚马逊表示,地址栏是用户进行地址编辑和管理的栏目,亚马逊不会在地址栏发布任何退换货信息或更新订单状态的通知,更不会添加链接。如果用户在地址栏发现地址以外的信息,应保持高度警惕,更不要盲目轻信诈骗分子的引导点击任何不明链接。 亚马逊透露,目前除了进行安全提醒,针对现有的诈骗形式,亚马逊已采取的应对行动包括:关闭了亚马逊网站用户个人主页编辑和“隐藏订单”功能,以阻止诈骗分子植入钓鱼链接;隐藏订单中客户联络信息;系统自动识别和删除地址簿超链接,阻止诈骗分子植入钓鱼链接。 (来源:澎湃新闻) 5.网购商品退款变贷款 近日,因冒充“淘宝客服”,以买家购买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办理退款为由骗取钱财,赖某某、谢某某、丁某某等9人被福建省沙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8年7月~8月期间,赖某某伙同丁某某等人通过网络购买近期在淘宝购物的买主信息,利用电话与买家取得联系,称其之前购买的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办理退款,接着添加被害人微信,经微信聊天诱导被害人在其手机支付宝上操作,再将事先通过网络购买的一款专门用于实施诈骗的后台生成链接或是二维码,将链接或二维码通过微信转发给买家登录后,获取买家填写的淘宝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号码、银行卡号等信息,最后骗取被害人支付宝上贷款出来的钱款,涉案金额达30万余元。 诈骗犯罪往往依托专门犯罪团伙,专业性较强,人员分工明确,形成了策划犯罪的组织团伙,每个环节均有相应的组织人员,彼此间从事不同的业务环节,收取相应费用,彼此间相互配合。 网购商品时,使用电商平台提供的客服交流系统进行沟通;对于出现商品质量问题、交易异常或发货缓慢的情况,一定要通过电商购物平台的官方渠道核实,通过平台提供的商家的联系方式,直接与所购买的商家确认沟通;不要随意扫描陌生人发来的二维码,更不要轻易点开陌生人发来的网址链接,对于陌生电话或短信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任何信息,尤其是银行卡号、银行卡密码、支付宝密码、验证码等信息。 (来源:福建检察) 6.微商现转发广告到朋友圈新骗局 今年9月初的一天,无锡市民钱女士在家上网时,有一微信号加其为好友,让其帮忙转发保健品的广告到朋友圈。因为对方是一个微信群里的人,钱女士便没多想,当即加好友,并将广告转发朋友圈。让钱女士没想到的是,刚发朋友圈没多久,便有两名微信网友请求加好友,咨询保健品事宜。 其中一人自称是开药店的,另一人则自称是开养老院的,都需要订购钱女士转发的保健品。看有这么多客户上门,钱女士便向让其转发广告的微商购买了30瓶,总计6000元,成为该保健品的代理。之后,她将这些保健品卖给了两位咨询的微信好友,并成功回款。两微信好友表示,保健品效果好,就长期在钱女士处购买。 过了一段时间,两个微信好友都称保健品效果好,要在自己的药店和养老院推广,需要大量货品。钱女士根据对方要求,向上家要货630瓶,扫码支付35,148元。然而,等她打完钱,两个下家却联系不上了。她联系上家,对方称让其自己处理。很快,上家也联系不上了。这时,钱女士才意识到被骗,赶紧报警。 “其实,钱女士遇到的三个微信好友都是一伙儿的。”江苏省反诈骗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微商骗局的新套路,这些骗子可能是同一个人,也可能是一个团伙。“他们分工协作,角色扮演,有的演上家,有的演下家,制造产品热销的假象,引受害人上当。” (来源:中国江苏网) 7.大学生开网店遭遇“山寨”客服 对骗子来说,社会经验不足的大学生,是他们最喜欢的目标之一。这不,最近杭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就接到了大学生被骗的报警,开网店遇到了假顾客、假客服,被骗3000元。 小于是下沙某高校的学生,前段时间他注册了一家网店。“主要是卖书,一来想试试创业,另外也想赚点生活费。” 没多久,小于的店里来了第一位“客人”,拍下了不到一百元的图书。就在付款时,对方突然联系上了小于,说无法完成付款,并建议他去联系客服问问。 正当小于纳闷时,“客服”主动找上门。“他说我这个店要签一个保障协议,交纳保证金才能正式营业,不然买家就无法付款。” 虽然心里有些疑惑,但想着第一单生意上门了,小于不想错过。于是,按照“客服”的指示,小于交了3000元的保证金,开通了各种所谓的“服务”。 问题都解决了,小于联系之前的买家付款,却发现对方已经联系不上了,同样的,那位自动找上门的“客服”也消失不见了。这时,小于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警方提醒:网购的交易流程不存在没有保证金便无法付款的情况,如遇到类似的问题,可以通过官方途径联系客服咨询,特别是涉及钱财交易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来源:中财网) 8.600多人被“网店代运营”忽悠 开网店是当下不少创业者的选择,有不法分子趁机发布虚假广告,称只要缴纳几千元到上万元不等的套餐费,就能提供“网店代运营”服务,让开网店创业者“躺着赚钱”。10月16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宣判了这起合同诈骗案。 2012年12月,出生于1980年的杭州人王某(女)与他人合伙成立杭州龙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公司下设推广部、销售部和运营部三个部门,在诈骗过程中承担不同的作用。 当天,站在被告人席上受审的除公司老板王某外,其他四名被告人中,唐某是销售部的销售经理,负责招聘、培训、管理销售人员。梅某和吕某是销售组长,记录组员的销售业绩,指导销售人员如何诈骗。销售人员入职后,公司会发放诈骗话术即聊天范本,部分销售人员还伪装成客户到被害人网店下单,让其误以为店铺产生真实订单,进一步引诱被害人购买升级服务套餐,以骗取更多钱财。高某则是运营部负责人,在诈骗得手后稳住、安抚投诉的被害人,并为销售人员实施进一步诈骗“创造”条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5年10月~2016年11月期间,王某组织公司员工以“网店代运营”名义对全国多地的600余名被害人实施诈骗,共计骗取人民币313万余元。认为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签订服务合同形式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王某及4名管理人员均表示认罪。瓯海法院当庭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2万元;判处唐某、梅某、吕某、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至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不等,罚金0.6万元~1万元不等。 (来源:法制网) 9.“电商专供”版“套路”重重 世界杯期间,市民张先生在某网络平台购买了一箱“凯尔特人”的进口啤酒,每箱24罐,折后价格为95元。此前一直在超市购买,超市每罐8元左右,味道不错。这次他搜索了该牌子的官方旗舰店购买,每罐4元都不到,便宜一半。 收到啤酒后,张先生刚喝第一口就发觉不对劲,网购的啤酒明显味道清淡了许多,特有的香味也不见了。张先生联系了网店客服。客服解释,肯定不是假货,只是网店售卖的是“电商专供”版,口感上可能会与实体店的有一些区别。 从张先生提供的网购啤酒外观上来看,和超市的几乎一模一样,无论是原料、辅料、原麦汁浓度、酒精度与超市售卖款都是同样的,外观上看不出二者有明显区别。网络购买页面上也没有标明此款为“电商专供”版。 扬州市工商局网监处处长唐汉林表示,商家销售“电商专供”商品,首先要确保质量合格,符合产品质量要求。其次,应尽到告知义务,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消费者,跟线下商品相比有哪些差别,列出差异明细,让消费者清楚了解产品各方面信息,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如“电商专供”商品外观编码与实体店商品完全相同,但质量却低一等,那么此举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欺诈。 (来源:扬州网) 10.网易考拉买的浪琴手表是“样品” 北京消费者陈霖(化名)向《中国消费者报》反映,他在“网易考拉自营腕表店”购买了一款浪琴女表,此后,在截取表带的过程中,撕去包裹在手表上的塑料膜后发现,手表链扣上有划痕,表扣的一侧已经磨得发白。消费者怀疑买到了放在专柜柜台上的“样品”,同时质疑“网易考拉自营腕表店”非网易考拉自营。 8月18日上午,陈霖带着手表前往浪琴指定的官方售后截取表带并验明真伪,在撕去包裹在手表上的塑料膜后才发现手表链扣上有划痕。 陈霖的妻子也向网易考拉进行了反映,此后,一共接到两起电话。“网易考拉方面的客服坚持称,无法核实问题是出在哪儿,售出的手表不退不换。最后,他们说给500元补偿,但我们不能接受,谁也不想花上万元买个有瑕疵,可能是样品的手表。” 让陈霖认定所买到的表是“柜台样表”的,还有和手表一起发来的两张卡片。记者看到,一张卡片上显示的是标注有“盛时表行”的字样,同时,在这张卡片的底端,阴影部分显示“苏州世家名表店”。而在另一张卡片上,显示的信息是:上海佛罗伦萨小镇奥莱店等。 陈霖说,从上面的信息来看,这款手表极有可能是柜台的“样品”,他是冲着网易考拉自营的标志去购买手表,怎么变成了“盛时表行”“苏州世家名表店”,手表的来源更不应该是“上海佛罗伦萨小镇奥莱店”。 但在陈霖提供的一张图片中,最后一行标注:“网易考拉自营腕表店”为网易考拉海购入驻商家,该商品由入驻商家发货。“不下拉仔细看商品说明,根本看不到这样的信息,前面标注的网易自营,会让消费者认为是网易考拉自营的,这不是误导消费者吗?”陈霖说。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