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对此前已享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领取期限与原规范享用期限兼并计算。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如从事的灵活就业项目发作变更或自己户籍跨街道(镇)发作迁移的,须重新按规则申请,享用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青岛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 经认定的本市户籍就业艰难人员(不含协保人员)和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内(以毕业证发证时间为准),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效劳中心中止灵活就业注销,且在社区内从事家庭效劳、家电维修、早(夜)市运营效劳以及自由从事撰稿、摄影等项目的灵活性就业人员。 二、补贴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且以青岛市最低缴费基数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三、补贴规范和期限 对契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依照每人每月300元的规范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除对初次申领补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含5年)的就业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越3年。对此前已享用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领取期限与原规范享用期限兼并计算。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用年限与就业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享用年限分别计算,不重复享用。 四、办理流程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按季度发放的措施。 契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初次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应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效劳中心提出申请,填写《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社会保险补贴期间,如从事的灵活就业项目发作变更或自己户籍跨街道(镇)发作迁移的,须重新按规则申请,享用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五、所需 1、自己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从事家政效劳、婴幼儿看护效劳、养老看护效劳、病人看护效劳等家庭效劳事项的,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历证书和所效劳家庭成员出具的证明;在社区大食堂、日间照料中心、托老中心、干洗店等便民效劳场所从事钟点劳务、保洁效劳的,应提供效劳场所出具的工作证明;从事小学生接送效劳(不包含出租车接送)的,需提供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为中小学生提供小餐桌效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卫生答应或其他证明;早、夜市运营效劳的,需提供街道(镇)等市场管理部门出具的运营场所证明;从事新闻、文学撰稿、摄影、歌手、法律效劳、中介效劳等项目的,需提供以此取得劳动报酬的证明;从事修鞋、理发、缝纫、家电维修、手表维修等效劳项目的,需提供摊位所在地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3、从事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效劳项目的,需按请求提供相应证明。 关注微信公众号 “ 国信企服通 ”,专业智能化财税管理平台,助力中小企业财税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