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99.99%,累计被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100%,目前,精功集团处于司法重整阶段,前述事项将可能招致公司实践控制权发作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近日,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过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义务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得知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存在被司法再冻结的状况。现将有关状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基本状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状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状况如下: 1、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状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轮候冻结的状况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141,809,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6%;其中,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14,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5%,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99.99%;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为141,809,800股,司法冻结执行人为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三、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再冻结的缘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义务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提供的数据外,控股股东精功集团及其管理人尚未收到本次司法再冻结的相关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其正在积极了解本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缘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后续停顿状况,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则及时实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敦促精功集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及时实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与精功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好的业务及自主运营才干,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精功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所触及的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精功集团公司债券及相关短期融资券未定期兑付及债务纠葛等事项均与公司无关联,对公司日常消费运营不会产生直接的严重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消费运营状况正常。 2、目前,精功集团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由于其已被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申请进入重整程序,该事项将可能招致公司实践控制权发作变更,公司存在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担保或违规担保等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状况,公司与精功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均为正常的运营性业务往来。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宽广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义务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注销结算有限义务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特此公告。 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