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置办豪车、名表,会不会遭到党纪处分?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18日在接受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访谈时明白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大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习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置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论、不能不予过问。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则,生活奢靡、贪图吃苦、追求低级兴味,构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正告或者严重正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张军指出,所谓“生活奢靡、贪图吃苦”,主要是指党员背离了党章请求的“吃苦在前,享用在后”的义务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绳》“尚俭戒奢”的请求,在日常生活中,讲排场,比阔气,动辄挥金如土,恰如宽广大众批判的那种土豪气。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 张军特别指出,上述吃苦主义和奢靡之盛行为,是指用自己的钱中止高规范或者挥霍性的消费。在党的变革开放政策下,靠诚实劳动先富有起来的党员、干部,生活过得好一点,大众完整能了解,但是过火奢靡,大众中、社会上是有评价规范的,会以为他们已不像一名共产党员。对这样处置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论、不能不予过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