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长不看版: 1.法律的任务不是维护正义、追求公平,而是维护社会次序,次序大于一切。 再糟糕的次序,也比没有次序好。 2.规则是维护次序的中心,一旦规则被肯定,就要强迫执行,哪怕这个规则你以为分歧理,也要服从。 美国南北分治时期,斯托里大法官为了维护美国统一,愿意判决了奴隶主有权抓逃到北方的黑奴回南方。 3.违法即正义。苏格拉底被判死刑,当朋友救援他时,他拒绝逃窜,由于他以为,逃窜是破坏法律,固然自己不同意判决结果,但要服从。 面对这场死刑的态度,苏格拉底说了一句话作总结,叫做“违法即正义”。 4.法律的善恶不是客观规范,只是价值判别,你以为的恶法,在他人看来,可能就是好法律。 别用所谓的维护正义来以身试法,真正的正义,是苏格拉底所说的,“违法即正义”。 01 法律的任务是维护社会次序 法律的终极任务是什么? 这么一问,我们的第一反响可能是维护正义、保障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对等、维护人权等等这一系列的概念。 这的确是普通人对法律任务的想象和等候。 但是在制定法律的人眼里,法律的终极任务却不是这个。 那么答案是什么呢? 答案是,维护社会次序。 法律是我们生活在这个公民社会里能够干这个、不能够干那个的规则。 这其实就是为了保障整个社会在某种次序下能够存续、能够运转。 所以,早在古罗马就有句谚语说“有社会,就有法律”,意义也能够反过来,有法律,才有社会。 我们中国也经常讲“无法无天”,这个“天”也指的是社会次序。 人类对次序的需求比想象中大得多。 我们当代中国人,基本上都生活在比较安定的环境中,曾经太习气了次序存在的状态。 但请你来想象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次序消逝了,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你还敢出门吗?估量多半是不敢的。 你得守着家里的老婆、孩子、房子和钱不被他人抢了去吧。 万一真被抢走了怎样办?你是不是要用更残暴的方式才能够抢回来? 这么一来二去,人和人之间只剩下了打打杀杀,谁还会去上班。 班都不上了,社会分工、协作关系也就消逝了。 这样一来,基本不可能有任何产业,也不会有文学、艺术、哲学、历史学等一系列的学科。 你想啊,人们没有闲暇,每天都在防着他人去抢他自己的东西。 所以说,没有社会次序,整个社会就丧失了稳定的预期,人类文化的进步就更谈不上了。 人类关于次序的需求,远远比想象中要大得多,以至是最大的。 所以,哪怕最坏的次序,也比没有次序好。 我们通常把黑社会当作是公开次序,但相比没有次序的社会,被黑社会统治更保险。 我们再来思索一个问题:假定有两个村庄,一个被黑帮统治,收极端繁重的赋税,充溢了各种条条框框的限制。另一个呢,没有政府,也没有组织,人们想干什么就能够干什么。 你会选择在哪个村庄里生活? 大部分人即便会犹疑一下,也还是会选择那个被黑帮统治的村庄。 究竟,没有次序就意味着人类文化的坍塌。 这也是为什么中国有句古话叫“宁为安定犬,不为乱世人”。 02 规则是维护次序的中心 那么,怎样才干有效地维护次序呢? 人类用一套强迫性的规则体系来维护次序。 某个规则一旦制定出来,即便你不想做某件事情,规则也会强迫你做。 你作为一个社会的成员,就必须服从对应的社会规则,否则,你就会遭到法律的制裁。 规则就是中心,恪守规则就是行事思索的第一重要准绳。 你可能会说了,万一这规则是坏规则呢? 不是有一句话吗?叫“恶法非法”。 那恶法要不要恪守呢? 要,恶法也是法,分歧理的规则也是规则,分歧理的判决也必须服从。 这是为了保障更大范围内的次序平稳性。 在美国内战之前,曾经有个大法官叫斯托里,他写了第一本解释美国宪法的著作,他这个人极具正义感,向来主张民主,特别信仰废奴主义。 他所在的时期,美国南北两方是分而治之,南方都是奴隶州,北方是自由州。 但是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案子,严重地冲击了自己内心的价值观。 一个黑奴从南方逃窜到了北方的自由州,按说,在这个自由州里,黑人就变成了自由人。 但是南方的奴隶主却赶过来要把他抓回去。 这个案子就不时闹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到了斯托里大法官这里。 奴隶主恰恰是有法律依据的,他说:我对这个黑奴是有财富权的,而这种权益是遭到美国联邦政府法案维护的。这个法律就是美国联邦政府制定的《逃奴法案》,也就是说它允许奴隶主自己就能够把逃奴抓回去。 这个时分,斯托里大法官就面临法律和自己内心道德之间的抵触。 按说一个极具正义感的人,这个时分是不是也能够依据自己内心的道德中止选择呢? 而且,他作为一个大法官,他是有权依据美国宪法,宣布一部法律无效的。 可结果是,他并没有这么做。 斯托里大法官宣判,联邦政府的《逃奴法案》有效,奴隶主有权抓回这个逃奴。 那为什么他不服从内心的道德去鼓吹正义呢? 斯托里大法官在判决书中说,《逃奴法案》固然看起来十分邪恶,但它却契合了一个更大的宪法准绳,那就是维护联邦统一,避免国度土崩瓦解。 假如最高法院宣布《逃奴法案》无效,当时南北双方可能就打内战了,整个次序就荡然无存了。 在斯托里所代表的法律界看来,比个人的内心道德更重要的是,一个国度的最基本的次序。 当然,最终南北战争还是不可避免,但这不是斯托里大法官能左右的,他曾经在尽自己最大努力去维护社会的次序。 你能够说他陈腐,但假如人人都想着突破规则,那天下一定大乱。 03 违法即正义 投票判苏格拉底死刑,是古希腊民主的一大污点。 作为哲学家的苏格拉底,是怎样去思索这件事的呢? 苏格拉底经常跟年轻人讨论社会问题、讨论哲学,以至公开应战雅典的社会习俗和公共信仰,因而冒犯了整个雅典社会,所以他被控亵渎神明、败坏青年等一系列罪名,被判处死刑。 在等候执行的时分,苏格拉底有个朋友打通了监狱主管,想帮他越狱逃生。 面对这么一个选择,苏格拉底却断然拒绝了。 苏格拉底说,他们的整个审问是完整依据雅典法律程序中止的,因而判决具有法律效能。 所以,即便我不同意这个判决,我也得服从。 由于原本这个判决在我们看来曾经是错了,给法律构成了伤害。 假如我逃窜了,就会对法律构成更大的伤害。 假如人人都这样,法律的权威就会荡然无存,整个社会次序也会随之解体。 关于自己面对这场死刑的态度,苏格拉底说了一句话作总结,叫做“违法即正义”。 到了后世,有个德国法学家就把苏格拉底的思想中止了更专业、更精确的表述,叫做“法律的安定性优先于正义性”。 这就是站在更大格局上思索和维护社会次序的人,思索问题的方式。 04 法律的善恶不是客观规范,只是价值判别 你可能觉得,难道不应该先保障事情的正义性、保障活下来,再扳倒恶法吗?这才干推进社会进步呀。 都像斯托里大法官和苏格拉底那样固然规则,不论善恶,太教条了,太陈腐了。 或许我们换一个角度去想,你以为的恶法,真的是恶法吗? 在我们往常看来,苏格拉底是在唤醒青年认识,但在当时维护社会次序的人看来,苏格拉底就是迷惑人心啊。 假如不遏止苏格拉底的行为,希腊有可能就会堕入紊乱,会有多少人寿终正寝。 一条法律是不是恶法,不是客观事实,而是价值判别。 在你的价值观里是恶法,但在其他人的价值观里,可能就是一条好法律。 现代社会关于安乐死的争议很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所以,你说安乐死是恶法还是好法律? 说这是好法律的人觉得它辅佐病人解脱。 说这是恶法的人觉得它会成为合法杀人的借口。 所以,谁能说分明一条法律是善的?还是恶的? 法律就是法律,不论善恶,固然社会次序能不能维持。 我们看到,制定或修正一条法律,都需求立法机构里大部分代表同意经过,从程序上就保障了法律的出台是契合社会上大多数人的价值判别。 假如在你的价值观里,某条法律是恶法,那就去压服大部分人,去修正它,而是仗着所谓的正义去以身试法。 苏格拉底的遗言,“违法即正义”,道出了什么是真正的正义。 更多精彩文章,欢送关注:狐狸先森几点钟 我们一同涨学问。 本文为一点号作者原创,未经受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