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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世纪的欧洲什么样的人才能成为骑士?

2023-4-6 10:08| 发布者: wanhu| 查看: 116|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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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听说一个骑士会消耗巨大的物资
听说一个骑士会消耗巨大的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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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表鉴定大师 2023-4-6 10:10 引用
    【很长,慎点,没图】骑士是怎样炼成的众所周知,骑士不仅是个战斗单位,也是一种社会地位。因此能否成为骑士,首先取决于血脉。一个正统的骑士首先应该是一个有资格的人,比如:投胎到贵族世家,立下重大军功,或者运气爆棚成为某位骑士的扈从。有人说,真运气爆棚可以像《天国王朝》里那样,被巴里安火线册封骑士。很可惜,这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因为巴里安册封的,也是十六岁以上的贵族子弟和城市议员。有人说,农民的儿子还是农民,骑士的儿子还是骑士。严格地说,这是不对的。农民可以由军功逐步升级成为正式骑士,但过程漫长,可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骑士的儿子也并不都能成为骑士,这点后面我们会提到。但正常情况下,如果不是发生火星撞地球的紧急状态,那么有资格的人都得去“骑士学校”接受训练。而养成一个骑士,首先就是装备问题。众所周知,骑士是需要穿铠甲的,而铠甲,不论是锁甲链甲还是扎甲板甲,都是昂贵的订制品。所以披甲的提前条件就是,他得停止长个儿。如果一个少年还在蹭蹭长个头的阶段就打造一身铠甲,那不消多久,他就会发现硬把自己装进甲胄里,不啻于要把大象装冰箱。除非家里完全不差钱,但在中世纪,大多数骑士还是差钱的。因此,人必须成年才能披甲这一事实有力地监督了骑士学校制度的实行。骑士学校制度的实行又有力地保障了骑士队伍作为一个小资团队的纯洁性,用了都说好。骑士练习生们都是“住校生”。培训基地是封君或上级骑士的城堡,导师是封君、上级骑士及其老婆。有时候这种寄宿制是靠收义子和结姻亲来构建的,就像《冰与火之歌》里北境的奈德和风暴地的劳勃都在谷地领主艾林家的城堡受训。这种寄宿没有固定年限,直到受训者成年为止。但这并不能说明这些嘴上没毛的预备骑士们会受到什么银盘上托个纸条写wifi密码的贵族教育。一个上级骑士可能要同时面对N个闹腾、哭啼的拖鼻涕人类幼崽,面对这种情况,即使是受过现代专业教育的教师都难免头疼,那些封建军头当然更没有耐心来教导这些小鬼了,扔到城堡的附属塔楼里就完事,具体的培训就让城堡里的教头和其他低级骑士们去忙活吧。大城的城堡里通常会挤上几十号这样的鼻涕虫,要把他们个个培训好,那上级领主的封建事业就得报销了,所以通常也只能任由他们荒废或者成为文官。只有少数不谙世事或者实在没办法的有志骚年才会坚持去边疆、荒野的军事要塞。这种地方平时除了来打秋风的,鬼都没一个,城堡主人跟看门大爷一样无所事事,也乐意好好调教这些皮糙肉厚的祖国花朵来打发时光。因此在中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边荒城堡的年轻骑士都被当作确有本事的人才尊重。许多在同一个边荒城堡中毕业的骑士名号会被吟游诗人们放在一起,比如甲城堡三骑士或乙森林五骑士等等。理论上,骑士当然要文武双全。武科的主要内容就是对砍,教师当然由男领主或城堡教头担任,高兴的时候以之取乐,生气的时候以之撒气,因此剑术对练实乃保家守土休闲娱乐的必备良品。除了这种“一人敌”的技术,狩猎也是骑士训练的重点,扛着长矛利剑满山跑无疑是活动量很大的有氧运动。有时会出现拿着长矛独自把熊戳死,或拿着斧头砍翻群狼的狠人,他们的名声在毕业之前就会传遍四方。同时由于骑士的专业课只有真人版《骑马与砍杀》,狩猎也可以作为军事指挥模拟器。文科的主要内容就是所谓的骑士道和礼仪,通常由领主的老婆任教,教育方法就是通过观礼有样学样。主妇们也不必着急改造这些顽劣的小崽子,反正有的是时间。而且这不是最重要的,礼骑士,鲁骑士,能砍死领主的对手才是好骑士。重要的是他们得学会忠于教会和讨价还价。主妇们会像临冬城的老奶妈一样,给这些懵懂无知的少年讲各种妖魔鬼怪和使徒圣人的故事来强化他们的宗教信仰,这有利于将他们转化为主的战士,而歌手、吟游诗人们则会用鲁特琴来向他们灌输各种传奇的冒险故事,给他们注入一些浪漫主义和骑士信条。相较这些,跟铁匠砍价才是每个骑士都值得好好学习的必修课,水平不过关的骑士,就是家里有矿也都会给铁匠们糟蹋完。虽然我们偶尔会听说某某女骑士,但在欧洲各国的正史中都没有关于女性当骑士的记载,能叫上名字的女骑士也只是被百姓认可,没有国家会允许为女性举办授甲礼。偶有自称骑士学校毕业的女性,大概率是骑士学校校长的女儿,把来培训的小鬼们都揍了,这些青梅竹马的小骑士们私下承认了她。她们自然不用考虑毕业问题。至于你说骑士有没有选拔考试?你不会是在说科举吧,那是什么东西?明朝科举和清朝科举有什么区别?当然也不能说人家完全没有设置考验,偶尔也是有的。但内容跟平时的日常差不多,就是对砍,难度堪比北京户口的学生考大学,基本上想成为骑士的都可以通过。骑士的毕业仪式,即所谓的“授甲礼”“授甲式”,通常就是他的成人仪式。这事要在当地搞得有声有色,一个新晋骑士才算是被社会承认。因此毕业返乡是骑士们的一件大事。在他离家受训的几年里,他的家人得一直攒钱,以便让自己的儿子回家时能风光一把。仪式当天,骑士家庭得好好放放血,陈年的干肉、发酸的红酒、变质的奶酪都敞开供应,不怕蹭吃蹭喝,来的人越多越好,当然只许现吃不许打包。本地和临近的农民、领主们都会蚁聚于此,混吃混喝。等第二天大家酒醒了,虽然那些在酒精魔鬼引诱下的各种祝福各种誓言都忘记了,但一个新的骑士就算是立棍了。很多小贵族家族都会在这个仪式之后破产,因此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骑士后来都放弃了这项毕业仪式。以至于逐渐出现了很多没有正式骑士身份的雇佣兵,操着跟正式骑士们一样的战技,骑着跛马披着半甲,去用木工锤敲正式骑士的头。就像现在的大学生,毕业的关键不在于能否毕业,之后的工作落实才是最重要的。成为见习骑士还是骑士扈从,这是个问题。见习骑士就是准骑士,最明显的特征是他们的旗帜后有一个少先队旗一样的燕尾,虽然只有部分骑士特权,但只要在战场上不是特别拉胯,努努力就可以剪掉这个小尾巴。科班出身的骑士学校扈从不像农民扈从一样只能赶马扛东西和徒步作战,骑士要干的事情他们也要干,骑士可以装备的装备他们也可以装备,只要有钱他们也可以全副披挂出马作战,但他们不是骑士。没能成为骑士的原因多种多样,最常见的原因还是因为穷。买不起全套行头,办不起毕业典礼,所以只好当打工人攒钱。没钱就是扈从,有钱就是骑士,虽然不论哪种,都是给领主和教会卖命。在骑士的诸多装备中,亮闪闪的铠甲是骑士能被人一眼认出的象征和最容易想到的身份招牌。这也是很多中世纪故事里不惜笔墨描写的。一直有人质疑关于铠甲抛光的问题,认为镜子般的光滑度不是古代能做到的。其实抛光应该不是问题。就像很多人质疑青铜镜怎么用来当镜子,实际上经过研磨的镜子,其光滑程度和照影效果,都跟玻璃镜没什么区别,铠甲当然可以如法炮制。据一部俄罗斯史诗上说,钢甲的各个零件首先使用大理石磨,然后用粗麻磨,再然后用毛毯做最后的抛光。这个操作并不复杂,有心实践的可以随便找点什么金属物件试试。还有一点很少有人说,那就是有的资料里提到,一些铠甲表面会上釉,跟瓷器表面差不多,看起来当然是亮闪闪了,这种铠甲可能是专门的仪式铠甲。这一点也不难做到,很多欧洲的金银文物里都能看到这种金属表面上釉的例子。而且别忘了,古代也是有打蜡技术的。让盔甲看起来闪亮,除了耍帅,更重要的还是防锈。生锈是铠甲的第一大敌,放任下去,等于又要给铁匠送钱,可见对于没什么钱的骑士来说,给铠甲抛光还是很有必要的。至于链甲、扎甲的防锈,则是拆散了放进沙袋里,用细沙和其他摩擦物搅拌,摩擦表面除锈。不要觉得扎甲拆起来很费劲,其实松开一个结扣就散开了。这种行为可能没有我们想象得那么麻烦,因为要清理的面积并不算大,一副铠甲的表面积也就两三平方米。和通常在影视作品或游戏中看到的状况略有不同,从那些流传下来的铠甲上看,它们的尺寸并不像一般想象中的人形高达,而是相当迷你。这是因为中世纪的欧洲骑士们并不高大威猛,相反他们可能只是一些腆着啤酒肚的矮子。虽然这种闪亮的全身板甲才是我们印象里中世纪骑士的标配,但实际上早期板甲直到14世纪才开始出现。在漫长的中世纪里,铠甲的实际防护力并不惊人。中世纪早期,欧洲大部分地区流行链甲、半覆面盔,经典的维京人造型就是这样的。进入中世纪中期后西欧开始流行长摆链甲、锁甲帽,并且在外面套上巨盔。很多骑士老爷们还会在链甲之外披挂一层罩袍,用于防寒防晒,这个形象就跟我们对骑士的想象有些吻合了。跟后世的板甲相比,链甲只能算是一种减弱伤害的护甲。链甲对箭矢和刀剑的砍击有一定的防御力,但对比较强力的穿刺击和钝器攻击就基本上没法指望了。有很严谨的实验证明,25米内160磅长弓就可以轻易射穿铆接链甲。骑士们就是披挂着这种铠甲活跃了小一千年。13世纪蒙古入侵后,从东方传来了布面甲,骑士们一看这玩意不错,也广泛装备起来,他们把大甲片敲出弧面、外罩布面的布面甲称作板甲衣,穿在链甲外面加强防护,并且逐步在四肢、肩部等重要部位装上加强的板甲部件。就这样一点点加装,到14世纪末,板甲片已经贴满全身了,骑士们豁然开朗:这还贴什么,直接穿个铁壳子不好么?于是早期并不怎么全身的全身板甲就这样诞生了。早期的板甲称为“素板甲”,大部分人可能更熟悉它的另一个名字:“哥特式板甲”。这种头盔和护腋造型夸张的板甲是专为骑士比武大赛设计的。骑士比武就是两个骑士骑着马挎着骑枪互冲把对方戳下马,这种活动只要低着头一股脑冲过去就完事了,不需要什么大动作,因此哥特式板甲分量沉重、视野奇差且不能(也不需要)自由活动。这种板甲的用途除了比武大会之外就剩陈列在古堡里吓人了。经常听到的所谓骑士板甲因为太笨重而需要起重机吊上马的谣言,其原型就是这种板甲。全身铠甲每一次被制作出来都会经过改进和设计,挑剔的骑士老爷们会不断提出修改意见并勒令执行,这使得铠甲手艺进步飞快。在板甲开始流行后没过一个世纪,全身甲的灵活程度就已经可以保证不影响人的关节运动了。中世纪的杂技演员有穿着全甲翻跟头的表演,下马骑士在战斗中也可以爬梯子、操纵攻城武器,这说明铠甲对灵活性的制约远没有多数人想象的那么大。另一种经常听到的板甲,“马克西米利安式板甲”,出现的时间已经到16世纪上半叶了,这种盔甲的头盔上经常会打造一张看起来有点蠢的人脸。但这也标志着铠甲不仅可以是一种防护品,更可以是一种奢侈品。所以后来出现了专门用于展示的“游行板甲”,有钱的骑士常常会给自己弄这么两套,一套实战,一套装逼。到这里并不是板甲的末路,但中世纪已经结束。之后还有更奢华的板甲,那就是另一个故事了。板甲中最重要的部分是胸甲,用最厚的钢打制。最精密的部分是肩甲,这里既要求良好的防护,又要求良好的灵活性。肩甲制造是一门比较高级的技术,所以存在肩甲师傅这一独立工种。对铠甲工匠来说,制作肩甲可能要耗费制作整副铠甲三分之一到一半的工作量。许多便宜的铠甲为了节省成本,肩甲仅仅是一个与其他部件没有关联的独立铁壳。臂甲在击剑中可以提供很好的防护,不过在其他时候就没有什么用了。右臂甲的关节处往往会有一个挂钩或卡口,这是在右臂单臂挎骑枪时辅助固定用的。骑士甲的屁股和后大腿一般空着,因为他们通常是骑着马,马战的时候也不会有人来踢自己的屁股,不然屁股上装甲,想象一下也是件挺难受的事,我是说,人和马,都很难受。腿甲、护胫与铁靴子基本上是一体的,很结实。因为在骑马作战时腿脚很容易受攻击,所以腿脚的护甲相当厚重。需要下马作战时骑士们就会穿上裙甲,用来保护小弟弟和不被人踢屁股。胫甲要换成轻的,不然会有一种腿部负重训练的感觉。骑马时穿的蟑螂型铁鞋也要换掉,金属鞋很容易滑倒。头盔的防护力虽然一直不怎么样,但想到战场上造成死伤最多的武器是弓箭,也就可以原谅它最大的作用通常让骑士们看不见东西听不见声音了。无论如何,头盔是铠甲中样式最多的部件,也是最方便装饰的部件。虽然骑士穿好铠甲之后不至于需要专门的起重机,但在穿好铠甲之前却实实在在需要很多体力和辅助人员。骑士首先要像披鱼网一样穿上锁子甲,然后穿上一件用来固定铠甲的结实衬衫,这衬衫上带有和铠甲上锁扣相对应的卡口,在穿上铠甲后将衬衫上的卡口与铠甲上的锁扣一一对接并锁住,这样就可以把骑士和铠甲牢固联系在一起了。骑士在戴头盔以前要用一个包头布把自己的头牢牢包起来, 这是为了保护头发和头皮不被头盔的内壁磨成日本人的发型。戴好包头布后再戴上链甲帽,然后再戴上外盔。这个披甲过程得由侍从帮助完成,如果侍从自己也要披甲,那还得劳烦侍从的侍从。为了方便铠甲的穿脱,人们发明了螺丝、起子和螺母扳手。在密不透风的铠甲中的骑士稍有运动就会大量出汗,所以全甲奔跑的骑士每过一段时间就得策马奔回城堡,脱下头盔牛饮葡萄酒。如果不这样他们会很快脱水,昏倒在闷热的铠甲里。骑枪,剑盾,和闪亮的盔甲一样是骑士的标配。由于骑士只能单手执枪,准头儿自然就会变得很差,这也是为什么持枪对冲可以成为骑士世界里最重要的练习和比赛。从十六世纪开始,冶金工业越来越发达,骑士逐渐用细钢管代替粗木杆,骑枪变得更硬更长。剑对于骑士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是武器,还是贵族身份的体现,同时也是骑士所守护的基督的象征,至少它是个十字形。但只有这些理由,而在战场上并不实用,那它肯定不可能在那么长时间里被骑士们握在手里。近战武器在一个地区的流行一定是跟当地的护甲偏好和作战方式有关的。比如日本人和南洋人近乎裸奔,也基本都是步战,所以他们用杀伤力大、破甲力低的刀剑互砍;游牧民族有着甲又经常马战,所以用不易折断、切割效果好、收发容易的弯刀。相较而言,欧洲对护甲的重视程度是最高的,所以武器的破甲要求比其他地区要高。骑士剑在破甲上虽然不如沉重的锤、斧、戟,但胜在轻便易用,而且还有针对破甲的特化设计。12世纪后期骑士剑的形成了两种形态,一种变得日益矮胖且有厚重的剑头,一种变得逐渐细长且有更硬的剑身。这似乎反映了两种不同的破甲策略:要么击穿护甲的薄弱处,要么捅进护甲的缝隙中。而且骑士之间的捉对厮杀的场景实在也不多见,骑士老爷们最擅长的还是践踏劈砍那些着甲率不高的泥腿子们。大概正因如此才使看起来并不实用的剑得以流行。盾牌不仅可以用来抵御攻击的钢铁和橡木,盾面上的纹章图案还是分辨骑士所属家族的重要依据,毕竟骑士们在战场上都不愿意把脸露出来。同时盾牌还可以是一种武器,比如用来钝击的盾击。欧洲人对斧的热爱仅次于剑。在古典时代,罗马军团的士兵们就装备了斧。罗马灭亡之后,欧洲又流行起了一种叫“法兰西斯卡”的修长斧头,它出名到什么程度呢?用这种斧头的人因此被称为“法兰克人”。再后来又出现了著名的维京战斧和丹麦战斧,他们造的斧头做工好,威力大,能投掷的战斧这这一时期颇受敬重。在影视作品里很少见到骑士操着大斧砍人的情景,这大概是因为用斧头和用长剑相比,看起来更像李逵而不是贵族。实际上中世纪的骑士们非常喜欢战斧这种破甲强力又耐用的武器,比较有代表性的人物就是著名的骑士国王“狮心王理查”。不过骑士们可能对斧的情感也很复杂,因为后来出现了一种专门用来对付骑士的斧枪戟,让普通步兵也可以把骑士的尊严砍落马下。和斧一样,锤也是骑士的常用武器。锤的把手有不同的长度,最长的相当于戟,最短的相当于狼牙棒。骑士们握在手里的当然是便于马上作战的短锤,这种战锤通常在头部的一侧有一根粗大的尖刺,让他们成为了更好的开罐器。此外还有一种跟流星锤一样的链锤,德国骑士可能会叫它“晨星锤”。这种锤作为武器,我不知道有多少骑士会拿它做武器,但跟正常战锤相比,它们的杀伤力显然更小。可能这也是为什么这种奇门武器基本上只出现在15世纪以后的文艺作品里吧。此外骑士的武器还有杖和锄,这两种武器我觉得其实可以算作锤和斧的变形。不过杖这种武器,希腊人还是很喜欢的,他们的杖跟锤不太一样,更多保持了棍的特征,可能他们的骑士兼职武僧吧。除了这些主要武器,骑士们通常还会带一把匕首。现在我们对骑士匕首的印象主要来源于一种被称为“圆头匕首(rondel dagger)”的匕首。在15世纪以前,匕首实际上是农民的武器,骑士们更愿意只带斧、锤一类的副武器。但此后它成了骑士的标准副武器,因为身披全甲的骑士实在难以被其他方式干掉,只能用匕首捅甲缝。阿金库尔战役中就有很多骑士被这种匕首恩赐解脱。此外,匕首不仅能在战场上用来扎人,还能在吃饭的时候割那些硬得像盾牌的熏肉。可能有人注意到了,我没有提双手武器。是的,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候,骑士可能都不太喜欢用双手武器,因为他们的左手通常要持盾,不可能像游戏里一样瞬间切换武器。只在全身板甲被发明之后,骑士对于盾牌防护的需求降低,才有人愿意使用双手武器。毕竟骑士也是人,生存和发展这种基本需求首先要得到满足。不论是武器装备的选择,还是职业道德的规范,都是以此为基础的。就像所谓的“骑士道德”。现在很多人为了突出所谓“人性”,总爱鼓吹美德都是不会被遵守的。但人性并不是只有阴暗,光辉也是人性,哪怕这种光辉并不是出于伟大的目的。所以很多人怀疑骑士道德是否真的被执行,我认为执行是肯定的,不过执行本身毫无高尚可言。百度百科说骑士八德是“谦卑(Humility)、荣誉(Honor)、牺牲(Sacrifice)、英勇(Valor)、怜悯(Compassion)、诚实(Honest)、公正(Justice)、灵性(Spirituality)”,很多文章里也这么说。但如此口径统一的说法,据我考证,最开始的出处可能是游戏《创世纪4》。也就是说,这是一群肥宅创造的文化,不过也并不是毫无依据,只是各种版本的骑士道定义相差很大,很难用几个固定的词来定义整个骑士道。骑士道是一种阶级道德,本身就是封建社会对骑士阶层的要求,其次也是骑士阶层内部斗争的经验总结。骑士道之所以存在,被宣传、被吹捧、被遵守,完全是因为它代表了封建政权和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现代人没有忠君的概念,所以在广泛流行的骑士八德中没有提到骑士们最基本的道义之一:效忠。在民族国家这个概念还连卵细胞都不是的时候,爱国当然无从谈起,只有国王、领主和教会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效忠对象,如果骑士们不向这些目标效忠,那就只能是不受保护的孤魂野鬼,大家互相攻伐,社会也会因此动乱不止。民族国家兴起之后,国王领主们也不希望骑士们把国家利益置于国王本人之上,当然要继续大力宣传,于是效忠作为一项骑士传统被保留了下来。尊重妇女,也是骑士的普遍守则。这条很容易理解,不得罪妇女就是不得罪这世界上的一半人(虽然平民妇女并不在被尊敬之列),对骑士稳定自己的社会地位大有好处。在社会普遍藐视女性的环境下,一群最具武力的军人带着尊重妇女的面具出现在社会上,这当然对他们在内卷的社会中泡妞大有好处,虽然这种行为到最后也卷了起来。骑士道中有一项美德最容易被我们误解,那就是扶助弱小。骑士们的扶助弱小绝不是咱们的武侠小说中那种路见不平一声吼的侠义精神,而是勤于接活儿。玩过游戏的各位对此一定绝不陌生,打开地图,看看哪有感叹号,然后挨家挨户接任务,辛苦完成后再敲诈一点报酬。至于拔刀相助,欧洲骑士是不干的,看见打架只是过去问问,并不马上动手,看见对自己有好处再加入(像不像在骑砍里到处观战的你?)。见人打架就去帮助处于劣势的一方,其结果往往是帮强盗砍死自卫的村民。剩下的就更好解释了:怜悯,宽容,这不就是招NPC当伙伴、放NPC刷好感和拿俘虏补兵么,懂的都懂~而且在现实世界里,趁着胜利促使利益最大化远比把对方逼得狗急跳墙收益要高。谦恭,谨慎,这有利于减少树敌,不然你刷好感干什么。不必要的绊脚石毁了许多武夫,还是少招惹无关人等为好。光明正大地决斗,因为正规决斗中高阶级高地位骑士获胜的机会很大,而背后捅刀子对低阶级低地位的骑士更有利,所以提倡光明正大的风气有利于保护既得利益者。……有人可能会说,我看过很多为了正义、爱情、友谊之类的反抗王权和封建道德的故事啊,难道没有一个是真的?当然也不能这么说,但这种故事基本上都是文艺复兴时期甚至是近现代才出现的,早期的骑士传奇仅见于吟游歌手的歌曲和老百姓的乡谈。骑士阶层呢,不能说是大贤至圣吧,差不多也是全员恶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个人道德水平太低,而是大环境如此,旧社会把人变成鬼。当时的生产力太落后,政府力量也太弱小,国王、领主们也没那么多钱去维持常备军,社会秩序全靠暴力团体维持,封建骑士制度也正是在这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虽然一个骑士的维护耗费很大,但好在只要把他分封出去,他就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刮地皮,而不需要从领主的腰包里掏钢镚。以当时的统治能力来看,对国王们而言,分疆裂土显然比集权管理收益更大,毕竟个人的控制范围有限,掌握大量土地也收不上来税~玩CK的,别迷瞪,就是说你呢。田产无疑是骑士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是关于中世纪的税制税率这个问题太大了,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都有说法。从相关史料对当时的描述来看,大约是实际控制土地的大贵族有很大的权力影响当地税制,而没什么地位的小骑士的田产收入则仅能支付军备开销和生活费。精明的君主是不会让普通骑士手里有太多闲钱的,这样就从制度上保证了骑士们不能躺平。骑士们为了闷钱悍不畏死,穷凶极恶,实在是因为要还的花呗帐单太多,各项骑士义务比现在的所谓中产阶级维持生活质量的各种消费开销大多了。骑士最大的义务当然是披甲骑马上战场,而铠甲和战马都不便宜。我们知道,衬衫的价格是九磅十五便……哦不对,我们知道,现代一套机器制铝合金的铠甲摆件也要价成千上万的,放到中世纪劳动生产率低下的欧洲,就更不用说了。按骑士小说的说法, 一个如马赛、米兰那样的制甲业发达的城市,每年也只能生产订制的骑士甲百余套,一套铠甲的价格对大多数中小骑士来说都是个不小的负担。史诗上说中世纪早期一匹战马价值二十头奶牛,中期的记载似乎是一匹战马等于七头奶牛,总之不便宜。有种说法是,一套钢材上好、手工精良的铠甲,再加一匹堪用的战马,价值相当于一座大中型农庄。农庄可不只是一片地,还有上面的建筑和农户啊。买车容易养车难。铠甲和战马也是此理,不仅采购难,保养也难。铠甲如果不经常保养、除锈、更换关节部件,很快就会失去装逼价值,甚至失去保命价值。战斗后的铠甲也总是伤痕累累,要找铁匠把它们恢复原样可不是省钱的项目。战马这种活资产就更难养护了,要吃草料、豆料、燕麦等主食,偶尔还得吃点苹果什么的调剂一下食谱,供养一匹战马的消耗足够养活数个奴仆。而且战马会生病会变老,能服役的时间有限,时候一到又需要新的战马来补充,更不用说战争中战马的死伤也不可避免。如果说没有佩剑的骑士像没穿内裤,那没有战马的骑士就是只穿内裤去逛步行街了。说了这么多,这还只是最基本的,属于下层建筑。前面我们说过,骑士要学礼仪,因为骑士得参加各种社交、庆典活动,比如比武大会,比如某位领主的舞会等等。一个低阶骑士就算每年光参加比武大会,受了伤你得吃药治病吧,盔甲损坏你得花钱修补吧,比武用的木枪要在对手身上击碎才得分,属于纯粹的消耗品,你至少得准备好几捆吧,还有马匹存在受伤的风险,一匹马肯定不够用吧。光这些开销,就至少会花掉一个季度的田产收入。所以虽然理论上所有骑士都可以参加领主们的舞会,但是每次每次舞会都会有一批骑士因为没钱换新礼服而窝在自己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的破城堡里,像灰姑娘一样向往着公主和水晶鞋。参加社交活动耗资巨大,开办社交活动也绝不是创收项目,毕竟骑士阶层不是资产阶级。就像我们前面说过的骑士授甲礼一样,举办庆典活动的时刻也是普通骑士们割肉的时刻,这种躲不开的大吐血,除了骑士学校的毕业典礼之外,至少还有两次,结婚和生子。跟现在的父母们给孩子准备结婚、买房的钱一样,攒了一辈子钱的老骑士们,最后也会身无分文。各种封建义务也使骑士这种高级农民劳顿不堪。国王带人来玩,你得开放自己的农田用来被践踏着跑马和田猎吧?上级来你家吃饭,总不能吃贴饼子吧,要求一顿饭吃掉你一个月的收入,你得答应吧?征发民军,维修城堡,保养境内道路,把自己的坐骑让给驿站……如果你穿越到中世纪,看见一个当地骑士正光着膀子挥舞镐头修公路,请不要吃惊,这八成是个没钱雇人顶替自己履行封建义务的穷光蛋。既然亚瑟王的“湖上三骑士”都可以像水獭一样撅着屁股修拦河坝,那做点铁匠活木匠活对骑士而言似乎也可以接受了。骑士们除了要履行封建义务,还得履行宗教义务,不然一个绝罚,你就是国王也得吃不了兜着走。所以在教会的眼中,骑士阶层无疑是他们最肥的羊羔。除了各种苛捐杂税以外,教会还向骑士们兜售补血药瓶和天堂通票赎罪券。喝了受祝福的药水,伤口就可以痊愈;用了有背书的赎罪券,灵魂就可以得到救赎。虽然骑士们对此类宣传一直保持半信半疑的态度,但人就是这样的,活得越苦就越相信玄学,反正也没法掌控自己的生活,所以教会兜售的这些东西,交易量还是很可观的。至于铁匠,就更不用说了,除了在正常做活儿的时候想办法从骑士腰包里多掏几块铜板,战时他们还会当垃圾佬,是骑士装备的回收站和中转站。他们穿梭在战后的战场之上,收集阵亡的士兵和骑士的遗物转卖给生还者,每次转手都搜刮掉一层铁皮。以此看来,普通骑士的生活不会太优裕。就衣食住行而言,他们肯定做不到奢华。虽然为了参加各种社交活动,骑士们会给自己准备几套常服和一两套礼服,但毫无疑问,大部分骑士绝不会是丝绸这种奢侈品的消费者,只能和农民一样棉麻加身。欧洲人以每次参加宴会穿不同的礼服为荣,所以把礼服在互相之间倒来倒去换着穿的行为并不少见。至于吃,骑士们比起同时代的平民肯定是强得多了,至少应该能吃饱。主食当然是中世纪特产:乱炖糊糊,以及面包、鸡蛋,配上自己产地上的产出,水果、蔬菜之类的。有时候还能以练兵为由发动围猎,从罗宾汉们嘴里抢国王的鹿子~为什么中世纪的时候,很多贵族和领主喜欢打猎,打猎有什么趣味?猎捕来的肉食不能久放,毕竟中世纪是没有电冰箱的。但是别担心,他们会做成熏肉或者腌肉储存起来,这种熏肉有点类似内蒙的牛肉干,嘎嘎硬,没有一副好牙口很难啃得动,这时候骑士们的匕首就派上用场了。腌肉相对会比较少,因为需要大量的盐,而盐在中世纪是很珍贵的,有的小贵族甚至因为吃盐而破产。按12世纪圣殿骑士团的团规来推断,骑士们每周基本能吃到三顿肉,鉴于那时鲜肉稀少,应该都是这种熏肉和腌肉。在很多关于中世纪饮食场景的描述中,作为主食的乱炖糊糊和面包经常抛洒、掉屑,这些食物残渣习惯上会被收集起来施舍穷人,但肉食却很少有丢弃的,从这个小小的侧面可以看出那时候吃肉还是不太容易。领地上的牛是骑士的重要资产。因为牛奶是中小骑士不离口的最佳饮品,骑士们可以在领地上搜刮来源源不断的牛奶,长肉长膘全靠它。当谗得不行的时候,还可以奢侈一把,来顿炖牛肉~剩下的做成熏肉……住的方面骑士们不用太担心。我们都知道,中世纪欧洲城堡林立,大大小小的城堡塔楼保证了骑士们相对完善的居住条件。就古代的住房条件来看,城堡除了天黑后容易从楼梯上滚下来,以及住久了容易得风湿以外,就没有什么坏处了。在大便后,骑士们还会很文明地用一节草绳擦屁股,这一点让不知厕所为何物的广大农民钦佩和羡慕不已。最后,出行就不必多说了,作为骑士,就算没有自己的马车,也至少有匹马可以骑。这种生活状况让骑士们对财富有着异常的渴望。但就像打工不能让打工人致富,田产收入也不能让低阶骑士发财。文艺复兴以前,骑士阶层和农民们一起,被束缚在土地上。这么做有两个好处,一是保证了大骑士比普通骑士更有钱,二是刺激贫穷的骑士上战场去捞外快。在军衔制度推广前,战利品的分配遵守一条类似网游的规矩:谁打出来算谁的。打装备卖钱是骑士们的一大收入来源,求钱若渴的骑士甚至连扎在自己盾牌上的箭头都要一个个拔下来卖掉。若说积攒这些血汗钱太过辛苦,那么攻克敌城以后的劫掠收入就非常可观了。各地各阶级的骑士们都会如仓鼠般搜集各种财富窖藏在自己的城堡里。这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骑士老爷们搜刮完西欧土地上的收获后,第一个想到的创收项目就是去洗劫阿拉伯城市。每一个垂危的城堡都会引来四面八方领主的围攻,其情形就像一瓶掉在地上打碎的蜂蜜会引来数窝蚂蚁的围攻一样。由于当时的贵族们经常互相联姻通婚,大家多多少少都有点亲戚关系,就算刀兵相见,也不必赶尽杀绝。所以让骑士们肉痛的制度就来了:如果一个骑士俘虏了另一个有钱的骑士,他便可以要求赎身金。据骑士小说的说法,赎身金一般是被俘骑士动产的三分之一或者一半。抓住俘虏的骑士将在收到钱以后放人,而付钱买命的骑士则痛心疾首地回到家里,发誓在下一场战斗中抓一个有钱的倒霉蛋。此外,骑士们的正规收入还包括:打家劫舍、抢劫商旅(以上两项须在外国进行,同盟国也是外国)、洗劫犹太人的住宅、抢劫吉卜赛人的大篷车、指控某人为巫师并敲诈、在深山里屠杀百姓抢钱并声称是成功打怪归来,等等。总之,只要挥剑砍人并且不砍到自家领主头上,骑士就有外快可拿。最后,实在无法可想的穷骑士只有再次投入玄学的怀抱,打打龙或公主的主意了:如果能找到龙或者其他的宝藏,冒再大的危险也值得。如果能迎娶公主,下半辈子就有了保证,所以无论是青蛙公主、恐龙公主还是瑟莱德丝公主(bushi)一概笑纳。当然,出门抢钱不仅需要强大的动力,还需要强大的武力。可以说,骑士制度本身就规定了比武大会必然出现。为了不让慵懒的骑士老爷们在家里躺平当肥宅,欧洲各国的国王都得让他们的国家宣传机器开启996的工作模式大买热搜鼓吹尚武精神。不过光说不练假把式,所以为了检验骑士们的自我管理能力,得时常组织会考,骑士比武大会就这样开办了。骑士比武大会最早出现于十一、十二世纪的法国,后来传到英国,并迅速普及开来。为了提高骑士们参加的积极性,比赛不仅有奖金,胜者还可以将败者的坐骑、铠甲、武器收为己有,甚至将败者扣押,向对方的家人索要赎金。骑士们自然不能放过这种机会。在比武大会上,平时再抠搜也得支棱起来,把盔甲擦得铮亮,套上平时舍不得穿的花里胡哨的丝绸衣服,来到举办比武大会的城市,在郊区临时搭建的锦标赛场地支起帐篷或者安好睡袋,然后等着开赛。这种日子里,贵族和老百姓都会扔下手头的营生前来围观,人流涌动下,兜售化妆品、烤猫肉、催情药、圣水、圣人遗骸和圣包皮的各种小商贩都会聚集于此,全国乃至邻国的适龄贵族小姐们也会闻风而来。比武场一直是爱情故事、骑士传奇的圣地和强奸案的多发区。最初的比武大会是拿着真家伙群殴或者单挑,每次不死几个都不算圆满,比武场变成了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地方,甚至是现场结仇,比如公元1273年的英国“查隆之战”,国王和伯爵比着比着就玩恼了,最后单挑变群殴,一场群架下来打死80多个骑士,侍从和观众也死伤无数。本来是号召全民健身,这么下去非得全民吃席。于是,各种游戏化的竞技被大力提倡和鼓励,并逐渐成了比武大会的主流。比如骑士们不穿铠甲,骑在光背马上,抱着枕头被子相互推攘,直到其他人都被推下马,只剩一个为止。是役也,羽毛飞舞(枕头破了),战马喷嚏(给羽毛撩的),贵族小姐们前仰后合捧腹不止。但光这么玩闹也没什么强化武技的作用,于是又有人提倡要实战化。最后竞技游戏定型为最接近实战也最具观赏性的马上长枪比武。正如我们在文艺作品里看到的那样(这里推荐一部电影《圣战骑士》,可以看个热闹,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电影并不严谨,里面那种形式的比武,是16世纪之后才出现的,黑太子不可能经历过),马上长枪比武在一块狭长的长方形场地中进行,就像学校操场跑到中间的那块空地一样,中间由一道木栅栏隔开,以防两边马匹相撞。两边是面对面的两排观众席,观众席上的座次价值以中间高、两边低的次序排列,因为越靠中间,离比赛的骑士交马的位置越近。两边的骑士有时穿实战铠甲,有时穿比武铠甲来参加比赛。比武铠甲可以算是一种运动服,只在长枪有可能刺到的位置有防护,并且其抓枪钩比实战铠甲大得多。长枪比武时常会损坏铠甲,而比武铠甲相对比较便宜,即便损坏也好修复。长枪比武最早使用包住头的长枪对冲,但是有时也会因为包裹物脱落而发生事故,后来改用无头的长枪;无头的长枪枪杆过细,有时会断裂发生意外,比如法国国王亨利二世就是被一枚长矛碎片扎进了眼睛而死的,这次意外也导致了骑士比武的衰落,以后的马上长枪比武改用了跟攻城槌一样的粗木桩对撞;在工业时代,粗木桩被细钢管取代。比武时用的马鞍也是特制的,和前后高桥的马鞍不同,比武马鞍没有后桥,这样更容易在被戳中之后落马。此外马匹会戴很大的护胸,可以减少马匹受伤,同时保护骑士的下半身。长枪比武比较安全,比赛结果受运气影响很大,较弱的骑士时常因为好运打败强大的对手,所以受到骑士们的推崇。但不同于影视剧里常见的一波对冲就见胜负,真正的中世纪骑士比武往往一场比赛要持续很久,参赛双方要进行长矛对决、剑术对决、战斧对决等等一系列流程,最后才能确定谁“吃鸡”。更重要的是,作为“骑”士比武,这些比赛实际上都是马上对决,并没有影视剧中那种在地上缠斗的场景,更不用说被撞下马的骑士还要拔出剑来找麻烦的情况。分项目的比赛都是16世纪之后的事儿了。比武大赛的另一个高潮就是赐桂冠。在一群女士的围观下,长枪比武的胜利者应该不失时机地把胜利的桂冠戴到其心仪的对象头上。如果他不这么做,立刻会得罪包括比赛主持者、看得起他的贵族、对他有想法的小姐等在内的一大票人。如果在座的女士中有冠军骑士的对象,比武大会就可以有一个大团圆结局,如果对象不在场,冠军骑士有可能把桂冠给一位大众情人或者与他关系很好的上级贵族。但如果冠军骑士坚持不这么做,比赛的主持者往往会给他一个解释的机会,让他说出自己的故事。根据骑士说出的故事的不同事情可能有不同的结局,有时一个荒唐或叛逆的故事会让骑士在观众的愤怒中被扔进监狱,也有可能一个浪漫或奇异的故事会让这场长枪比武成为历史上的传奇。长枪比武从十八世纪开始越办越小,在许多国家经历资产阶级革命以后,比武大会也随着国王的脑袋一起坠落了。但是在至今仍是王国或国的地方,还会有比武大会举办,不过现在的比武大会内容以啤酒节为主,每个小伙子都可以拿到一把桂冠四处分发。赎身金也算是骑士制度的一大特色,不可不尝。骑士战败以后可以请求对方骑士放他一命,由他日后送来议定数目的赎身金。被俘虏的骑士会被带到对方的城堡,一般会受到客人般的礼遇。大多数情况下被俘骑士可以顺利地交出赎身金,在西班牙和条顿以外的地区,抓住俘虏的骑士大多会按约释放被俘者。如果交不起赎身金,抓住俘虏的骑士有权在道德允许的范围内处置对方。最常见的处置方式是命令被俘骑士当自己的侍从,被俘虏的骑士大多会应允。总之,俘虏对方骑士以后的事情都是可以商量的。决斗是骑士中另一种流行的风俗。决斗仪式很简单,大家也都熟悉:提出决斗者扔出自己的手套,拣起手套表示接受挑战,然后由应战者规定时间、场地、武器、公证人等事项。决斗以认输、死亡、昏迷为结束,胜利一方须留在场地上一段时间(一般是一天一夜),失败一方的亲友可以在此期间找胜利者要求决斗。因为选择的武器会决定双方的伤亡情况,所以选择武器等于选择决斗的性质。使用斧头表示这是生死决斗,使用双手剑有打算废了对方的意思,使用枪矛、小剑是比较一般的决斗。在骑士宣布决斗时,双方的侍从也有权宣布决斗,时间地点与骑士相同,武器由接受决斗一方的侍从决定。如果双方骑士都有很多侍从接受决斗,那最后的决斗场面会好象群架一般。骑士与骑士、侍从与侍从之间的决斗分别单独计算,各论各的。信物这一风俗没有赎身金和决斗那么有名,但也是骑士制度的组成部分。早期佩带信物多为表示对国王的忠心,后来定情信物很快流行起来。定情信物分女方信物和男方信物两种。如果你看见骑士脖子上或胳膊上系着一块又脏又破的丝巾,或戴着一个女式项链或其他首饰,那这应该是一件女方信物。女方信物在骑士参加各种战斗或比赛前,或在离别前由女方赠送,赠送信物的女方就算不是与该骑士同阶或更高阶的贵族,也应该有被社会承认的能够与该骑士结婚的地位。男方如果对女方不满意或存心泡马子可以当面拒绝。如果男方接受了信物,那他有义务一直戴着它,直到与女方没有关系了或正式结婚才取下。男方信物一般是块垃圾,比如草绳、石片、麻布之类,一般系在自己腰间或胸前。男方向心仪的女方发誓,除非自己为女方做到什么约定的事情,否则信物不离身。由于这类信物是男方自己发誓且绑在自己身上的,所以女方不能拒绝,但是女方也没有必要对此负什么责。当预定的事情办到以后,这信物就可以解下来。同样,中断关系和结婚也可以解下信物。随着泡妞技术的不断提高,这项高成本低效果的手段在十三、十四世纪以后就逐渐没人使用了。信物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誓言意义,并不是所有人都对此真当回事。事实上,多数女士只是为了当时显得罗曼蒂克而赠送信物,而这些信物在一个月以后就会从大多数骑士身上消失,然后再没人提起这事。如果有人认真坚持信物的誓言,他将很容易被看作浪漫的英雄。同样浪漫的还有单枪匹马挑战强权。但不得不说,这项骑士特色可能只是后世通过想象创造出来的。虽然骑士阶层并不是一个完全由强盗和恶棍组成的阶层,但真正的侠义之士毕竟少之又少。为了救好人、救朋友而劫法场,这种举动在中国人的观念里很常见,以致于如果没有发生,老百姓才会觉得不够地道。但在欧洲,如果哪里出现一个劫法场的骑士,那可是了不得的大事,老百姓要闹事,法律要更改,国王要立贞洁牌坊。但哪怕如此隆而重之的待遇,纵观整个欧洲历史,也没出过几个这样的好汉。就英雄故事来说,达达尼昂和阿拉伯的劳仑斯之类坚持侠义的英雄,无论从数量上还是从名气上,都比熙德或罗兰这样的战争贩子要少得多弱得多。最后简单提一下纹章。纹章是很复杂的东西,中世纪有专门的纹章学,大体是由几种不同的底色表示家族,图画表示家族起源或效忠对象什么的。前人纹章上的徽记可以在后代分家后使用,家族和国家相信的神仙圣人的标志会出现在元老骑士家族纹章上,国王的纹章可以出现在皇族和特别亲近的骑士身上。家族分家时,用同样的纹章图案,底色用不同方式排列,比如原来是红底蓝纹,分家后哥哥家是红底蓝色波浪纹,弟弟家是红底蓝色左斜杠,姐姐家是蓝色右斜杠,妹妹家是蓝色竖杠,等等, 以上只是举例不是一般规律。如果一家绝后只有女儿(一说不绝后也一样),女儿嫁给其他骑士,则新纹章使用男方纹章图案和双方纹章底色。联姻时,男方纹章底色占右半边,女方纹章底色占左半边。如女方的家人死绝了,则女方纹章作为一个小盾牌图案画在男方纹章上。两口子都死了的话,纹章背景十字分成左上、左下、右 上、右下四部分,男方纹章底色占左上、右下角,女方纹章底色占右上、左下角。如果两个这样的纹章结合就会产生四种底色的纹章,两个四色结合成八色,以此类推。各国各联盟都有有专门负责纹章事务的单位和官员,负责审查和辨别纹章,以此有力遏制那些企图混进贵族队伍的大胆狂徒。而真正有资格佩用纹章的贵族骑士们则把纹章印在自己的旗帜上、盾牌上,并把他们带上战场。提到中世纪战争,就很容易让人想到电影中那种衣甲鲜明的骑士野猪一般在敌我步兵之间撞来撞去的场面。事实上,骑士参加战斗的情况本来就少,决定战局的情况更少。作为责任田的负责人们,骑士阶级有选择是自己先冲还是让农民先冲的权力。如果让你选择,你会选择自己先上还是让农民先上?如果农民们一败涂地,你会选择自己去独挡千军力挽狂澜还是转身逃跑?骑士参加战争的机会因为他们有选择权而减少了很多。由于骑士制度的推广,新城堡越盖越多,攻城战的比重渐渐超过了野战。在攻城战与守城战中,骑士唯一的作用是喊喊号子。大量投入骑士的战斗,往往发生在民族间战争的后期。当民族战争拉锯很久的时候,双方往往会动员全国骑士远征前线。当双方骑士相遇时,骑士对冲的战斗就开始了。不过,这种情况出现的几率毕竟不是很多。骑士部队的战斗力绝没有他们在电影里那么强大。骑士练武全靠自觉,并没有什么制度来保证。而人总是喜欢当懒狗,田间事务缠身的骑士们回到城堡,当然更喜欢整点啤酒睡大觉,而不是坚持武术锻炼,这点跟不能坚持健身的现代人是一样的。所以,在各个王国里,国王总是在骑士阶级大力提倡尚武精神,希望他们能把胳膊练得更粗些。但每次召集骑士, 总能发现一部分荒废了武艺的,或者在长期和平后发现骑士们都是一付知识分子身板儿。相对个人技术练习上的荒废,团队合作训练上的荒废问题更加突出。骑士不能像军团士兵那样长期吃住在一起,相互之间往往不了解而且互相猜疑。长期散居能进行团队训练和阵列训练的机会很少,在战斗中常常不听指挥也无法同其他兵种配合。在配合就是第一战斗力的对阵战场上,骑士们总是没法像平时决斗和剿匪时那么威风。还有一些其他毛病会拖慢骑士的战斗效率。罐头一般的头盔并没有太好的防护力,但是有良好的隔音效果,足以把骑士与指挥官的命令和喊声隔离开。头盔窄小的视野可以让骑士看不清他正搏杀的对手是敌人还是自己人。骑士沉重的肩甲会拖慢骑士的出手速度,时常会导致骑士的攻击先发后至。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骑士部队一般被放置在步兵部队后面,所以骑士在进攻时往往会践踏到自己的农民,因此步兵往往会拒绝掩护骑士……虽然在决斗时装备差的骑士难以战胜装备好的骑士,但是在战场上他们露着脸的便宜头盔和轻便的铠甲给了他们翻本的机会。将骑士集中投入战斗的风气流行于诺曼人当中,欧洲各国自从建立,骑士出现在战场上就越来越少。在十六世纪,骑士武器和装备达到顶峰,但骑士上战场的比率也跌到了最低点。到法国大革命之前,骑士们早已不穿着古典的行头上战场了,他们宁可只穿一件开襟衬衫冒充轻骑兵。由于骑士是速度较快的高防御单位,所以骑士理想的冲锋对象是攻击力比较低的密集阵型的敌人。我相信一个骑士小说里的说法:步兵方阵是最理想的冲击对象。据说只要击败第一排步兵,剩下事情就是“步兵嘛,你想杀多少就杀多少好了”,因为一般情况下一个方阵只有前几排装备矛等对骑士攻击力大的武器。也有一种说法认为分散后的步兵更害怕骑士,我认为这两种说法并不矛盾。攻城部队也不错,当没有大部队保护它时,骑士可以轻易杀散守兵,然后拆掉攻城器械。辎重队不太好,他们有机会用车辆保护自己,而骑士既不会抢粮也不会放火。骑士在战场上担任的角色以攻击步兵方阵和攻城单位为主。攻击敌方骑士也是常有的任务,不过很少有指挥官会组织整齐的骑士方阵去与对方的骑士方阵对冲。骑士对冲的情况往往是这样发生的:一方骑士方阵先进攻,另一方发现已经没有时间调动可以抵抗这支骑士部队的步兵,于是只好命令作为预备队的骑士方阵截击敌人的骑士。如果在大平原上,先进攻的骑士往往会发现截击部队,并掉转马头,避免发生骑士对冲的情况。但是如果在复杂地形或恶劣天气下,先进攻的骑士时常会被对方的预备队从侧面截击,这时候他们除了大喊卑鄙以外也没别的事情可以做了。骑士能坚持战斗的时间不长,骑士方阵越大则越难以发挥骑士的战斗力,所以精明的指挥官时常会安排小队骑士进行埋伏战。虽然说骑士老爷们往往在百步之外就被识破了伪装,不过埋伏战确实提高了骑士的战斗效率。设伏的任务一般是攻击敌人没有防备来不及组阵的部队,冲出来杀一阵,敌人一组织起来骑士就跑。这种战术是一种很理想的状态,当骑士按时撤退时总是收获甚丰,但事实是骑士们往往在这个时候大大地发挥骑士精神,拣够了便宜还不走,最后只得损兵折将。还有一种情况是刺杀重要目标。毕竟骑士是当时最快也最精良的部队,这种任务其他的兵种难以承担。在中世纪中后期,出现了下马战术:骑士下马换高档次的步兵甲,使用大盾和单手步兵武器,以线列阵型攻击。这种拿骑士当重步兵的战术只在放心敌人的骑士不会攻击的情况下使用,虽然骑士的战斗力被削弱了,但是灵活性和防御力增强了,并且保护了马匹。在战场上一支骑士部队面对一支单一兵种的长枪兵部队时骑士常常这么做,因为大盾长剑在对抗结阵矛戟时具备绝对优势。在只面对长弓手和火枪手时骑士也时常采取这种战术,因为长弓和火枪足以射死战马,使骑士跌下马处于不利地位, 但长箭和子弹没有足够的威力在击穿盾牌以后再击穿铠甲。下马骑士的主要天敌是对方没下马的骑士和短兵。在中世纪初期,在战略层面有一种传统的以骑士为核心争夺土地的战术。步兵和后勤兵先出击,在敌人领土上迅速建立城寨,留下少量步兵驻守,吸引敌人围攻。 攻击一个城寨所需的兵力和防守一个城寨的兵力相差很大,当许多个这样的城寨一起建立的时候,就可以吸引大批敌人兵力。步兵部队不断出寨掠夺,吸引敌人分出兵力围攻。骑士部队被单另编制,集中从一个城寨赶往另一个城寨,在城寨中休息后又出发。这些城寨间移动的骑士部队时常会碰上人数并不比他们多的赶赴战场的步兵,或者因为需围攻的城寨太多而被分散了的攻城部队,这就造成了局部战场上的绝对兵力优势。这种推进战的实质就是将一场大会战分散成许多场小战斗, 并在每次战斗中都投入精锐的骑士。这样做既保护了步兵,又用实战锻炼了骑士部队。虽然大部分用于拖住敌人兵力的城寨最后往往会被攻克,但敌人的有生力量却在一次次与骑士的遭遇战中被歼灭,使得一个个愚蠢的领主死在这种战略之下。在现在的英国南部、法国中部、罗马尼亚和格鲁吉亚,还能看见许多这种战略遗留下来的木头城堡。在中世纪骑士制度下,玩得最风生水起的,毫无疑问是法兰西的骑士们。诸多权威资料认为,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法国有广阔的平原,有利于骑士施展。这个说法实在让人难以认同。法国骑士并不是因为百战百胜而著名的,论法国骑士输掉裤子的情形,并不比其他国家少。而且,若说平原面积大骑士就强,那俄罗斯骑士才应该天下第一,毕竟东欧平原的面积快赶上整个欧洲了。在我看来,法国骑士之所以成功,主要于依赖法国人民的三大优良传统:死要面子、穷哈哈,以及平分蛋糕。对于任何一支贵族军队而言,要面子就意味着勇敢,勇敢就意味着战斗力。在英、德骑士还在安然叫骂的时候,法国骑士早就晃荡着破锣一样的铠甲冲上去了。富人爱吹逼是因为吹逼能让他们更富,获得更多的优越感,而穷人爱吹逼则是因为吹逼是潦倒生活中唯一能做的事。法国人的穷哈哈让法国骑士特别勤于吹逼,这也导致了法国的骑士传奇空前繁荣。这种社会氛围下,骑士们从小备受激励,骑士的力量本来就是建立在狂热和盲信基础上的,法国骑士部队的战斗力自然节节攀升。从法兰克王国一分为三开始,法国人就用上了这种均分继承法。骑士数量越多,均分的财产和爵位就越少,最后就是大家越来越穷。但这种情况反而促成了一种良性的局面,法国骑士在铠甲的简化上走在了其他国家的前面,他们率先拆掉了铠甲上碍事的部件,这让他们便宜的长矛可以更精准地戳在外国骑士的铠甲上。而且反正家里穷得叮当响,窝在豆腐渣工程里也没意思,不如出去想办法弄俩钱,所以哪怕在和平时期,法国骑士也愿意作为外国雇佣军参战。相比法国,英国骑士就没什么特点了。英国政权是由骑士建立的,这些从龙登岛的诺曼底骑士被分封到英格兰各地,就成了最早的英国骑士。英国骑士们以被封到约克郡抵抗威廉·华莱士们为苦差,并时常为领地里的罗宾汉们所困扰。领土狭小和刁民众多非常不利于骑士文化的发展,相比之下还是搞钱有意思,于是英国骑士更愿意走企业家的路子。跟德国下水道里的油纸包一样,德国骑士的装备也一向被他们自己吹作天下第一,让人听了难免觉得德国在没有工业化的时代就已经工业化了。在中世纪的大多数时间里,德国骑士往往背负着凶残狡诈和厚颜无耻的骂名,他们把欧洲各地的著名骑士都称之为德国骑士,并把排位陈列在自己的教堂里。此外,那位把圣物绑在自己身上免伤的骑士团团长,也是德国骑士。伟大的意大利自然有自己光荣的骑士传统,不过意大利一贯比较奇葩,在骑士方面也是如此,他们盛产高利贷骑士、乡村骑士和雇佣骑士,而且这三种骑士都是不能上场比武的。当然,意大利也有真正的骑士,毕竟意大利一直是法兰西和神罗的角斗场,充斥着诺曼骑士和德国骑士也很正常吧。资本主义萌芽的诞生,也让意大利成为骑士制度最早崩溃的地区。1158年,当红胡子还在任职时,他就发现了这一点。他说,意大利骑士团已经抵押了财产,并放弃了他们对上帝的义务,使他无法在意大利找到足够的骑士。住在教皇脚下并不能让他们更虔诚,只是装饰品变得更加华丽。他们出产著名的米兰铠甲、比萨银饰、罗马丝绸以及威尼斯装帅用品。不过尽管如此,意大利骑士还是越来越多,因为出售骑士头衔也是意大利人的生财之道哒~西班牙骑士的胜利记录比意大利人多得多,不过这得归功于西班牙骑士一直能很幸运地碰上弱小的对手。在内战中,他们的对手是光着膀子并有严重露阴癖的西班牙斯库台,在对外战争中他们的对手是光膀子且没有铁武器的印地安人。就装备而言,西班牙骑士差不多是唯一装备皮甲的欧洲骑士。不过,许多资料认为,西班牙人对骑士精神的重视并不亚于法国人。由于显克微支的吹嘘,很多人往往认为波兰骑士厉害得紧。事实上,波兰骑士制度并不是很健全,加上人口一直较稀少,波兰骑士在数量上一直上不去。蒙古人来到欧洲,第一场硬战就是跟波兰人打的。在战争中波兰人表现了很强悍的个人战斗力和可与蒙古人匹敌的灵活战术,但他们的国力毕竟不是蒙古帝国的对手,三两下便被蒙古人完全镇压了。这一次打击使波兰骑士一直未能恢复元气。尽管如此,波兰骑士在大洪水时代还是为自己争取了一席之地,他们在悍到没边的波兰农民和便宜到接近免费的波兰步兵的强力支持下,在四面受敌的局面里挫败了四面强敌,给世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也创立了自己有别于西欧的骑士文化。加克提,也叫波耶尔、波雅尔,或者叫独院地主,或者还叫什么名字,我不敢肯定,反正我指的是重装俄罗斯骑士。在所有的资料上,他们穿着圣诞老人一般的红袍,戴着圣巴斯大教堂房顶一般的洋葱头盔,穿着木船一样的大靴子,骑着一脸横肉的高加索马。俄罗斯土地主的强壮闻名世界,而且他们在参战前要喝下大量的伏特加, 所以他们所能担负的铠甲重量,欧洲其他国家远远不可及也。也许只有大炮和长时间战斗才能击败这些家伙。他们挎着长矛和高加索逆刃长刀,并且时常把手枪藏在衣服口袋里。好在他们似乎对南方广温暖的土地毫无兴趣,而且他们兴盛的时期比欧洲骑士要晚,所以欧洲骑士很幸运地很少跟这些北方同行交手。相比重装骑士,俄罗斯轻装骑士以骑马时两条腿蜷得特别高而著名。他们穿琐子甲,在有人看到时他们用弓箭正大光明的战斗,但四下无人时他们则比较喜欢各种火器~
  • 奢侈品回收 2023-4-6 10:09 引用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中世纪有一千年,而且每个地区都有很大的差别,即使笼统地回答,也需要很多的地方研究为基础。但这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对现有研究进行总结也很难。在中世纪盛期(11-13世纪)的法国,可以说骑士逐渐成为法国贵族的集体身份,即所有贵族武士阶层都可称为骑士。骑士这个词在拉丁语中是 miles,13世纪时法语俗语用 chevalier【骑士】来转译它。miles这个词原来的意思是战士,武士,对于这个词在11世纪之前的含义,它后来如何会成为整个世俗贵族阶层集体身份认同的基础,学界是有争议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德意志各地,中世纪的骑士阶层(Rittertum)与上层贵族始终存在很大的隔阂,它没有像法国那样成为整个世俗贵族的集体身份。当然,从12世纪开始,骑士日益成为一种社会身份,而不仅是一种特殊的武装人员。除了基本的物质条件,他需要一系列的认证,最重要的是授予武器的仪式 adoubement,只有经过这个仪式之后,年轻的武士才正式成为骑士。按有些历史学家的理解,这种仪式越是严格,就越表明这个阶层面临着危机。感兴趣且法语不错的朋友可以参阅 Jean Flori 的著作。以下是根据J.C.Cassard最近著作而作的一点描述:法国学界认为,中世纪早期的精英阶层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当时某人身份的高贵是因为他从属于某个世家大族。但当时的形容词“高贵”(nobilis)只用于个人,因为世家大族中表亲和堂兄弟之间差异很大,很多人处境艰难,到下一代甚至就湮没无闻了。加洛林帝国解体后的各地方势力彼此竞争,这就使得从前扩展到整个法兰克世界的旧贵族群体消失,缩减为地方力量,这是领地诸侯时代发生的事情。公元千年之际,对人的实际权威落在诸侯手中,而且相当一部分权威落在了伯爵手中。但政治解体并没有到此为止,权力继续碎化,播过过去的助手子爵,甚至驻守伯爵领四境的公共城堡的主人摆脱了伯爵,一些城堡甚至未经批准就建造了起来。这些设防堡垒的主人成为准独立的堡主,他们本人也有一批携带武器、听他命令的人为他服务,拉丁语所称的milites(武士), 法语中的chevaliers(骑士),其中一些是堡主本人的幼子,他们可能在领地边缘有块地;另一些是加洛林小官员的后代,如百户长的富裕的子孙们,还有一些是自由地持有者;所有这些人的地产都足以供其维持作为骑兵的基本装备。另外堡主手下还有一些被称为“勇士”(gros bras)的人,他们在主人与邻人发生争执时会冲锋陷阵。教会的执事(avoués)的来源也同骑士类似。他们以前是负责保护高级教士的,并帮助后者管理世俗事务,但这些人的后代后来就摆脱了当初的主人。不管怎样,所有这类专业战斗者、骑马的战士,都在声称他们属于贵族。情况从1150年左右开始发生转变。这时,贵族从商品经济的复苏中尝到了甜头,货币流通的加速,生活条件的改善,似乎有理由让人们期待一种更为稳定和平衡的社会结构。在法兰西岛,从国王到男爵,几乎所有贵族都希望实现国内和平;教会经常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它长期敦请骑士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推动上帝的和平与休战运动,禁止对穷人(这里的穷人指的是所有不能自卫的人:不带武器的农民,妇女儿童,老人,当然还有教士)的压迫,对违反者的精神惩罚也越来越严厉;军事行动也有了明确的时间限制,一周内有几天禁止战斗(周五和周日,分别是基督被钉上十字架和复活的日子),一年的某些日子也不准作战(如复活节周期)。这种政策也符合诸侯的想法,他们也希望自己暴躁的封臣能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当然,诸侯自己也是拥有强大武力的贵族。为了维护权威,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对屡教不改的下属动用武力,如安茹家的亨利二世就对圣通日和利摩日采取过惩戒措施。为了达到目标,亨利二世看来是第一个大规模使用雇佣兵(routiers)的人。这些人作战时毫无顾忌,效率很高,当然前提是佣金有保障。但这些可怕的职业战士不被认为是骑士,他们也不去追求骑士身份。其他诸侯也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效仿亨利二世。但诸侯们同样试图获得领地主人和农村堡垒的忠诚,与它们建立分封关系。这种关系有其积极意义:从前处于准独立地位的堡主,不仅要承诺不伤害自己的封君,还要在封君的事业中提供帮助。乡村的普通骑士也追随堡主,与作为上级封君的诸侯发生联系,轮流在后者的城堡中驻守,并参加诸侯的军事行动。在这种背景下,miles这一技术性称呼日益成为一个荣誉性的标签,即骑士。到12世纪后半期,即使出身世家的贵族(nobles de race)也喜欢给自己加上这个头衔。很快骑士们也称自己是贵族,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开始融合成型,这就是noblesse——贵族。这个阶层有一个共同的标志性的仪式,最强大和最低微的骑士家族的子弟,都会接受这些仪式:最重要的是授甲礼(adoubement),即将骑士肩带授予年轻的武士,并以剑面在其肩膀上拍打,以见证他的力量,这个仪式叫colée。贵族还共享从此被称为骑士道德(courtoises)的价值观,他们以这种价值观而区别于粗俗的农民。贵族自认为,其身份的高贵与体力劳动和一切被视为卑下的行业(如零售业)是不相容的,因为教会已经给这些“战斗者”(bellatores)以特殊的使命:保卫信徒的世界免受其敌人侵犯,为讨伐侵犯者,可以发起十字军。这样一来,骑士的战斗本能经过了教会的意识形态和骑士道德的约束和改造,他们从匪徒变成了献身宗教和圣母的殉道者,成为“基督的武士”(milites Christi)。骑士阶层的多样性在12世纪,当骑士们逐渐获得贵族身份时,其数量随后开始迅速增长,以致几乎所有的法国村庄中都至少有一个骑士。根据罗伯特·福希耶的调查,在皮卡迪的一小块地区,12世纪末有7个骑士,到1300年左右大约50个。在这里,骑士数量的暴涨有两大浪潮:1218-1228年之间,18个新家族出现在文献中;1238-1248年又增加了10个,这些新晋骑士的出身大多有点低微。尽管亚眠城堡的指挥官德勒·德·菲利克斯库尔(Dreux de Flixecourt)的四个儿子和兄弟在1195-1220年之间成为骑士,但其他新晋骑士的家世看来不那么显赫,他们的祖先可能是自由地持有农或乡间的小官员。这种身份的人在当时的记忆中难以留下痕迹,他们的名字也不能让历史学家回溯任何此前的时代。很多这类新骑士就是乡间的小贵族(hobereaux),他们比农民更幸运,但未必更有钱。仍以皮卡迪的例子,骑士数量的猛涨在1230年之后开始受到抑制。根据法兰克继承习惯,所有儿子都享有继承权并可均分遗产,但这样一来,父亲的家业就可能逐代碎化。为抑制这种趋势,最激进的做法是禁止诸位幼子结婚;但最流行的做法是长子接受家业中最好的一份,弟弟们接受可以糊口的小部分,要不就由长子维持他们的生活,就像他需要维持单身的叔叔们的生活一样;女儿们一般因为母亲带来的财产而有一笔嫁妆,条件是她的婚姻要合法体面,她们的另一个选择是进入教务为上帝服务。骑士阶层的长子权导致乡村出现了一个在数量上难以估量的贵族平民阶层。这有贵族幼子也可以去当教士,但他们面临大学毕业生的竞争;当然,很多人进入修道院,如果他的某位亲戚是修道院的奠基人的话,这条出路就更方便了。在北方,长子权看来是个普遍的解决办法,尽管父系遗产的分割在各地的习惯法中有很大的差别。但在南方,长子权难以确立,于是产生了领地共有人(paronniers)现象,即多个继承人对同一块领地,甚至同一个城堡分享继承权,当然,各代人之间的具体分割办法不尽一致。这种做法导致领主权的严重碎化。例如,1267年,10个领主为一块叫做圣克里斯托弗-雷戈日(Saint-Christophe-les-Gorges)的领地而向罗德兹伯爵行臣从礼;1247年的缪尔-德-巴雷兹(Mur-de-Barrez)有14个领地共有人,1287年还有10个;而1317年的图尔萨克(Toursac)领地有24。可以想见的是,最贫困的共有人很容易走向破产,当他不能以必要的排场来巩固自己的身份时,他就会失去贵族身份。这是一种社会淘汰机制,有人认为它是很多朗格多克骑士参加纯洁派的原因之一。在北方,财政问题也困扰着乡村贵族,并使得部分人失去这一身份。由于骑士要置办一套最低要求的武器装备,而这笔费用一直在上涨,而且其他费用也在攀升。贵族要活得体面,要向别人展示他的高贵。因此在公共场合下,他应衣着得体,对来访的客人要以葡萄酒招待,要给女儿嫁妆;他的身份还意味着另一些开支,比如,当自己专营的磨坊磨石坏了时,他必须花钱来更新……在整个13世纪,那些家境不宽裕的小贵族们都在为这些事疲于应付,最明显的标志是很多人放弃授甲礼仪式,因为举行仪式的同时还要办酒宴,他们出不起这个钱。在沙特尔地区,1170年该地的骑士中,只有一个人不是堡主,但这个数字在1200-1230年之间增长了36个。等待接受授甲礼从而成为骑士的见习骑士(écuyer,一般是骑士的儿子),1227年首次出现于沙特尔,1240年之前又增加了14个,1240-70年增加67个,1270-1300年增加81个。骑士的儿子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骑士,尽管他们从来都试图自动继承父亲的骑士地位。在皮卡迪,1270-1300年之间,中下层骑士家族中的见习骑士数量激增,但他们真正的衰败大多是1310年之后的事。但这之前也有衰败的案例。如依附于圣瓦斯特修道院的小骑士加罗比(Galobie)家族,其衰落开始于1268年,他的兄弟和姻亲兄弟(都是见习骑士)当时将遗产分成四份,这显然导致他们财力的缩减。1279年,他们因为对亚眠的主教代理负担的军事守卫义务(estage)所产生的费用而提出抗议,居伊·加罗比(Guy Galobie)还在1269年为偿还50利弗尔的债务而抵押一块采邑,并将较远的地块廉价处理掉。相反,他的邻人贝罗瓦(Belloy)家族由于严格执行长子权而维持得较好,甚至有所发展:1200年左右,这个家族掌握着七个村庄,1279年为17个,能提供全副武装的骑士,拥有部分什一税收入和司法权,还有20来个附庸封臣。很多乡村小骑士就像加罗比家族一样没有远见,运气也不够好,家运一年年衰败,最后几乎都要乞讨为生了,或者出卖军事服务为生。塞纳河上沙蒂永地方的习惯法1306年提到,在“主人的院子里领取面包的人”当中有骑士;早在1272年,梅茨主教就向提供了一笔60利弗尔的年金采邑(fief-rente),让此人负责守卫其孔代城堡,于是军事守卫义务成为一项带薪工作,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封臣义务了。在这种局面下,骑士的困境导致其数量的减少便很自然了。位于这些小骑士之上、诸侯之下的是堡主们,同样面临经济上的困难,但他们可以通过强化领主权的征收而渡过难关,而加强对路桥通行费的经营和市场集市税的征收。他们也会向附近的修道院借钱,因为修士们的土地经营很好,很少有排场方面的开支,还有一些捐赠和朝圣者带来的收入,因而颇为有钱;最困窘的时候他们也向市民贷款。博若地方的一位堡主,1207年欠克吕尼的一个市民两万苏,1219年又从马孔教务会预支7千苏,并以土地和来年的捐税做抵押。很多陷入困境的堡主还出卖自己的忠诚以摆脱此前的债务或获得贷款,他们自然倾向于向更富有的领主出卖忠诚,后者则对这些新获得采邑和城堡进行整合,这种现象自然有利于更强大的领主构建附庸网络。对堡主这种中等贵族来说,影响最深远的,是诸侯的一种隐性策略。堡主们的联合依然是诸侯们最担心的事情,他们的对策是让乡村贵族,即小骑士们,逐渐摆脱其对堡主负担的义务,以削弱堡主在地方的影响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诸侯鼓励将某些较小的指挥权转移到下层乡村骑士手中。于是,封建最高层的措施反倒有利于某些最底层贵族的苟延残喘,让其简陋的堡垒继续作为贵族的物化象征而存在。
  • 名表鉴定大师 2023-4-6 10:09 引用
    扫厕所、端盘子、买二手武器——详解中世纪骑士的生存之道

    我以战士之名,命你勇敢;以天父之名,命你公正;以圣母之名,命你维护无辜之人。
    起身吧,塔斯的布蕾妮,你现在是七大王国的骑士了。——《权力的游戏》詹姆·兰斯尼特上述的这段话来自《权游》最终季的《A Knight of the Seven Kingdoms》,主要陈述的就是“大美人”布蕾妮被骑士詹姆册封的桥段,以及人类在面临异鬼大军时的恐惧和勇敢。
    当然,今天我们并不是要做一个《权游》的影视赏析,而是希望通过布蕾妮被册封的场景,延伸出一个中世纪骑士最真实的生存状况——从“仆人”到“贵族”的转变。
    综述
    骑士可以说是中世纪历史上最具标志性的人物之一。
    但在中世纪社会的等级制度中,“骑士”却被认为是贵族阶级的最底层——尽管他们有时可以通过获得土地或者赢得战争来晋升到更高等级,但这种情况在中世纪的社会结构中微乎其微。



    不过,虽然骑士的角色在整个中世纪几乎都保持着相同的地位,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社会阶层的认知也在不断发展——只有从中世纪中后期(从公元1000年到1300年左右)开始,我们今天所熟悉的骑士形象才正式出现,而那条通往“骑士之名”的“试炼之路”也是在这个时期才被展开的。



    骑士最早起源于军队中的职业骑兵,虽然这一点在英语单词中可能并没有体现出来,但在法语的“骑士”“chevalier”和西班牙语的“caballero”中,其大意却被言简意赅地展示了出来——因为这些词都来源于拉丁语的“caballus”,也就是“马”的意思。
    而英语中的“Knight”(古英语中的“cniht”)则源于西日耳曼语,与荷兰语和德语的“knecht”有关。不过,这些词指的并非是骑兵,而是“仆人”——他们也曾是社会阶层的一个重要角色,尤其是在其受到骑士训练的期间。
    由野蛮向绅士贵族的转变
    其实在中世纪的历史早期,从公元500年到1000年,“骑士”这个词并没有任何褒奖的意思,反而用来指代那些野蛮强横的军痞。
    因为在一些西欧国家,作为服兵役的交换,“骑士们”们得到了自己的土地以及掠夺战败村庄的权力。于是他们抢劫、奸淫、烧杀——几乎所有的坏事都让“骑士”们做尽了。所以在中世纪早期,“骑士”就是恐怖掠夺者的代名词。
    然而,事情在11世纪悄然发生了改变。
    大约在1066年诺曼征服英格兰以后,骑士们才以今天我们所熟悉的形式出现——骑在骏马上的高大战士,全身重甲却谦卑地向人问好。



    而中世纪最宝贵的“骑士精神”也在这一时期被发扬光大,并著成了《骑士法典》,它倡导虔诚、对穷人的慷慨以及对战败敌人的怜悯等价值观。
    这种价值观不但得到了当时教会的认可,而且还成为了文学作品的核心支柱,谱写出诸如《罗兰之歌》以及《亚瑟王传奇》等优秀的时代作品。



    而且,骑士的实际地位也在这一阶段得到改变——在中世纪早期,骑士不一定非得来自贵族。只要一个战士能维持他的马以及武器的成本,他就可以成为一名骑士。
    但是,在随后的中世纪晚期,骑士与贵族身份逐渐融合,并成为贵族的世袭特权。因此,在这一阶段,成为骑士的第一步就是要出生于贵族家庭。不过,尽管出生于贵族,但是成为骑士的道路却依然充满艰辛。
    成为骑士的苦旅
    通常贵族男孩在7岁时就要离开自己的城堡,并被父母送到其他领主或者骑士的地盘做“童工”。
    注意,这里指的“童工”就是我们理解的那样——城堡的脏活累活都要做,和普通的仆人是一样的:他们要负责处理厨房的残渣,为城堡清理垃圾,以及打扫马厩等。
    唯一的不同是,除了要做常规的清洁工作外,这些小贵族还要接受系统的军事训练,包括 体能、格斗以及对马匹的操控等。



    一般领主都会委托身边最厉害的战斗高手负责教学,他们会用木制的器械和小贵族进行1对1的格斗,直到后者领悟到战斗技巧为止。(所以《权游》第二季里,西利欧·福瑞尔对二丫进行的剑术教学是严格参照史实拍摄的)
    此外,猎鹰、狩猎、舞蹈以及音乐等贵族内容也会在这个阶段被授予小贵族们,当然除了这些,宗教、算术以及写作阅读等文化课内容也必不可少。
    所以,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不仅需要过硬的军事素养,文化水平也必须在他人之上。


    《权力的游戏》里,波德瑞克的作用就和乡绅一样
    后来,当小贵族步入青春期后,也就是14岁左右,他们才开始拥有一定的权力。
    在一个庄严的宗教仪式后,他们会被正式提升为“扈从”,并要求在主教或者神父递来的“神圣之剑”前发誓——他们必须用它来实现崇高的理想并捍卫自己的信仰。
    “扈从”一词来源于古法语“esquier”,字面意思是“盾牌载体”。事实上,中世纪扈从的工作之一就是照看他主人的武器和盔甲,并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当主人需要上场作战时,扈从们会帮他穿戴好盔甲,然后共赴战场。
    所以,成为扈从以后,也就意味着小贵族们将有机会登上战场。故这一阶段非常强调军事实力,而且他们必须在身体和精神两个方面都做好准备。
    当然,平日的训练内容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需要用真正的武器进行战斗练习并学习马术和围攻城堡时可能会用到的技能,例如攀爬、游泳等。



    然而,军事训练也只是扈从生活的一部分。他们还必须接受宫廷礼仪、骑士制度以及纹章制度等更为深入的课程。当然,宫廷游戏也不能被遗忘,这个阶段的扈从还要学习双陆棋、跳棋等战略性游戏的玩法,以发散战术思维。
    但最重要的是,扈从们更有义务为主人提供服务:包括维护武器装备,照顾马匹,管理酒窖,侍候宴会,照料城堡事务以及协助领主完成其他仪式等。
    通过这种服务行为,扈从们可以真正领悟到中世纪上层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以及如何在未来成为一名好的领主。



    最终,在扈从成长到21岁左右,他将有机会成为真正的骑士。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扈从在战场上表现出了非凡的勇气,他也有可能提前成为骑士的一员。
    但是,并不是每个扈从都会成为骑士,他们在受封之前必须要拥有属于自己的武器和盔甲。
    一般,领主在扈从成年后都会赠与他们一套得体的装备,但是也有例外的时候:有些领主就比较抠门,扈从们必须自己想办法得到武器。
    这就要求他们要么上战场或者竞技场拼杀,拾得对方骑士的武器,要么去意大利的二手武器店,淘一副过时的剑甲。



    最后那些实在没钱充装备,又或者年龄太大而不能被授予头衔的扈从,会被称为“arma patrina”。
    不过,虽然这些人无缘骑士的封号,但他们却被允许携带长矛和盾牌,这也是骑士的特权之一。
    骑士仪式
    在符合成为骑士的标准后,扈从们还要经过一场骑士仪式的考验。
    受封仪式一般会选择在庄重的节日期间举行,例如圣诞节或者复活节。有时候大贵族或君主的婚礼上也可以进行受封。
    国王、贵族、神职人员,甚至扈从的父亲(如果他自己是骑士的话)都可以授予其骑士的身份。(这也就是为什么文章开头,骑士詹姆·兰斯尼特能为布蕾妮册封的原因。)



    在仪式前夕,扈从会进行仪式性的沐浴。然后穿上早已准备好的礼服:包括象征纯洁的白色衬衣,象征高贵的红色长袍以及象征死亡的黑色鞋子。
    当这一切完事儿后,扈从们还要到城堡或者教堂里的小礼拜厅祈祷一整夜。
    到了第二天早上,册封仪式就会正式启动——仪式会先以弥撒开始,在此期间,牧师们通常会讲道作为骑士的职责。
    随后,一把被神父祝福过的剑和盾牌将由扈从的亲信带来,并交给主持仪式的主人。扈从需要直面武器,然后进行神圣的宣誓,并宣布效忠自己的主人。



    除此之外,他还要发誓忠于教会,保卫弱者,救济穷人,对敌人慈悲并从不说谎。如果违背这个誓言就是对上帝犯了罪,任何这样做的骑士都将面临神圣的惩罚和永恒的诅咒。
    然后,扈从同伴或者大贵族会为其起一个正式的绰号,例如“XXX的XXX”,一般都是“地名+人名”的形式,而得到称号后的扈从也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骑士。
    最终,主持仪式的骑士或领主会将剑和盾牌交给扈从,之后他们将用手掌或剑的侧面击打他的肩膀,同时说“我称你为我的骑士”。然后,新晋骑士会在领主面前将自己的盔甲佩戴好,并站在其主人的一旁。



    一旦正式仪式结束,庆祝活动就可以开始了。领主会安排乐队迎接新骑士,人们会在精美的宴会上载歌载舞。
    受封后的第二天,有些领主还会安排一场武术比赛,为新来的骑士提供展示技艺的机会。
    不过,对于一些抠门的或者处于战争时期的领主来说,以上所有的内容基本都不会出现,他们只会进行一个简短的册封仪式,但对于扈从们来说,一个货真价实的骑士头衔倒也足够了。



    为什么呢?
    因为只要到了骑士阶层,就会享有许多特权,包括拥有土地的权利,在教堂内携带武器的权利(因为他们本应是上帝和基督教的捍卫者),以及在宴会上与其他贵族坐在高桌上的权利。
    而且,大贵族通常会把自己封地的一部分赐给骑士,作为他服兵役的交换条件。得到土地后的骑士会服侍他的领主一段时间(通常为一年40天),并且还有机会通过分封其他骑士而成为大领主。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要想成为中世纪的骑士阶层,其实还是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不仅要求在年幼时就寄人篱下,干尽脏活累活,而且在成年后还要拼死拼活地为一套得体装备而卖命。
    所以,连贵族们都这么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努力加油吧,各位!
    文章最后,还请给辛苦码字的火焱一个【关注】,如果您有想了解的欧洲历史或者文化,都可以私信我,定当竭尽所能,为您找到一个合理、完美的答案。
    文丨火焱
    本文文献
    1.Journey to Knighthood: The Hidden Steps of Becoming a Medieval Knight,wty
    2.Gershon, L. 2019. Chivalry Was Established to Keep Thuggish, Medieval Knights in heck.
    3.Breiding, D. H. 2004. Arms and Armor—Common Misconceptions and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
  • wanhuLee 2023-4-6 10:09 引用
    提到中世纪的欧洲,人们会不自觉地想起骑士精神。中世纪骑士要想成为骑士,不仅要在体力武艺上要达到骑士标准,思想境界也要过关。
    对于骑士精神这一养育了昂盖朗·德·库西的文化,人们所知甚多。骑士精神不仅是战争和爱情中的一种举止规范,更是一种道德体系,它支配着贵族生活的方方面面。尽管其中有约 4/5 的幻想成分,但它依旧具有支配性。它的形成时间与 12 世纪规模巨大的十字军东征时间相当,是一种意在将宗教精神与尚武精神相融合并设法使作战者的行为与基督教理论相一致的规范。因为骑士的日常活动像商人的日常活动一样与基督教理论相左,这就需要一种道德掩饰,允许教会凭良心去容忍武士,让武士们精神愉悦地寻求其自身价值。在圣本笃修会思想者的帮助下,一种规范得以生成,使骑士的执剑之臂在理论上服务于正义、权利、虔诚、教会、鳏寡、孤儿和受压迫者。骑士身份要在一次由涤罪、忏悔和圣餐构成的庆典之后,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获得。一件圣徒的遗物通常会被镶嵌在骑士的剑柄中,以便他在起誓时紧握着它,使他的誓言被记录在天堂之中。为骑士精神大唱颂歌并因此扬名天下的拉蒙·勒尔(Ramon Lull),一位当代的圣路易,现在可以在其论文中说:「上帝与骑士精神同在。」
    但是,像经商企业那样,骑士精神不可能为教会所容纳,在冲破虔诚的面纱之时,它形成了自己的准则。英勇,即令一位武士具有侠士风范的勇气、力量和技巧的结合,是最主要的因素。名誉和忠诚,再加上彬彬有礼——指此后逐渐被称为「骑士风度」的那种行为——是理想,而所谓高尚的爱情则是首要特质。高尚的爱情旨在使骑士更有礼貌,令社会交口称誉,因而需要其自身的门徒处于长期的多情状态,其所依据的理论是,他因此会显得更加谦恭、快活和殷勤,从而使社会变得更加欢乐。慷慨援助是不可或缺的伴随品质。送礼出手大方、待人热情慷慨是绅士的标志,并且有其实用价值,可吸引其他武士在大领主的旗帜和奖赏下奋勇杀敌。依靠慷慨援助为生的吟游诗人和编年史作者对这种行为大肆吹捧,导致了不计后果的铺张浪费和草率无忌的倾家荡产。
    英勇并非只是纸上谈兵,因为若要发挥孔武之用,就需真正的身强力壮。穿着 55 磅的铠甲在马背上作战或徒步作战,平端着 18 英尺长的枪矛(相当于普通电线杆一半的长度)于全速驰骋之中与对手撞击,以剑或一击下去便可切开颅骨或削去肢干的战斧攻击或迎击,无论何种天气和何时何地都要将生命中一半的时间用于鞍鞯之上,这都非软弱者所能为。艰辛和恐惧是英勇的组成部分。「参战的骑士……永远都在吞咽自己的恐惧。」14 世纪末期「战无不胜的骑士」唐佩罗·尼诺(Don Pero Nio)的同伴及传记作者写道:「他们使自己暴露在各种各样的危险之下,他们为了冒险生活而舍生忘死。吃的是发霉的面包或饼干,以及或生或熟的肉类;饱一顿饥一顿,极少或没有葡萄酒佐饮,喝池塘或大桶中的水,住宿条件极差,以帐篷或树枝为庇身之所,床铺差劲,睡不安稳,因为睡觉时依然身着铠甲,背负铁器,与敌人只有一箭之遥。『警惕!来者何人?准备战斗!准备战斗!』才欲入眠,即响起警报之声;天刚放亮,号角便已吹响。『上马!上马!集合!集合!』担任瞭望员,担任哨兵,日夜观察敌情,在没有掩护的情况下战斗,担任征粮者,担任侦察兵,警戒了又警戒,任务一个接着一个。『敌人从这里上来了!这里!他们人太多了——不,没那么多——这边——那边——到这边来——把他们压制在那里——战况!战况!他们负伤而归,他们带回了战俘——不,他们一无所获。冲啊!冲啊!寸土不让!冲!』他们这样呼喊着。」
    身负重伤是那呼喊的一部分。在一次战斗中,唐佩罗·尼诺为箭所伤,它「将他的护喉与他的脖子穿在了一起」,但他继续在桥上与敌人作战。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目前,该付费内容的完整版仅支持在 App 中查看App 内查看
  • wanhuLee 2023-4-6 10:09 引用
    依附民的儿子还会是依附民,骑士的儿子还会是骑士。这与古代印度的种姓制度没有太多的不同。
    你肯定已经听说过骑士时代的古代骑士。也许你已经看过一些关于他们的书,里面讲到的内容有的关于骑士的装备和侍从、头盔和宝马、多姿多彩的徽章和坚固的城堡,有的关于由女人们来颁发奖品的骑士之间的对决和竞赛,还有的则讲骑士的冒险旅行、孤身一人的骑士城堡女主人以及游吟歌者和神圣之地的骑士。最有趣的是,这些都真的曾经发生过。所有的浪漫色彩并非虚构。那个世界曾经看起来多姿多彩,充满了冒险,人们曾非常热衷于参与那些神奇盛大的骑士竞技活动,而这些竞赛通常是非常严肃的。
    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骑士,骑士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骑士本来是骑马的人,骑士文化也是从这里开始的。谁养得起一匹漂亮健壮的战马,能够参加战争,谁就是骑士。谁没有马,就得步行,那就不是骑士。那些受到皇帝采邑分封的显贵人物,就是骑士。他们的依附民必须给他们的马提供燕麦。这些显贵人物手下的官员、他们庄园的管家,会从领主手里再得到一些封地,也养得起好马,尽管除此以外,他们并没有太多权势。当他们的主人被国王召集去参加战争时,他们必须带着马跟随主人同行。因此他们也是骑士。只有那些可怜的农民和穷侍从、仆役和下人,以及在战争中步行作战的人,不是骑士。
    这些从海因里希四世皇帝时就出现了,也就是公元 1000 年左右,并在此后的几个世纪中被一直保持下来。不光是在德国,在法国尤其如此。
    但是,这时候的骑士还不是我们想象中的那种。领主们和显贵们逐渐开始修筑起那些高大、坚固、令人骄傲的城堡,就像我们今天在某些地方还能看到的那类一样。他们是这些城堡的主人,还有谁敢上来,打扰他的生活!这些城堡经常都建在尖利陡峭的岩石上,只在一面有一条窄路可以通行。
    城堡大门前,大多有一条壕沟,有时里面灌满了水。深沟上面会有吊桥,随时都可以被铁链拉起来,这样城堡就完全封闭了,没有人进得来。因为在壕沟的对面首先有厚实坚固的城墙,上面有可以把箭射出去的射击口;还有一些墙洞,可以将滚烫的沥青泼向敌人。城堡的墙上有雉堞和墙垛,可以站在那后面观察敌人。在这座厚墙之后,经常还有第二甚至第三道墙,然后才是城堡的庭院,从这里才能进入骑士们居住的房间。里面大厅的炉子里烧着火,这是为女人们准备的,她们没像男人那样被磨炼出来。



    在岩石顶上,坚固而光秃秃的城堡耸立着,几乎无法攻破。
    住在这样的城堡里并不舒适。厨房是一个被熏得乌黑的空间,人们把肉架在一个大大的木头火上烧烤。城堡里除了仆人和骑士自己用的居室以外,还有两个地方: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目前,该付费内容的完整版仅支持在 App 中查看App 内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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