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中世纪有一千年,而且每个地区都有很大的差别,即使笼统地回答,也需要很多的地方研究为基础。但这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对现有研究进行总结也很难。在中世纪盛期(11-13世纪)的法国,可以说骑士逐渐成为法国贵族的集体身份,即所有贵族武士阶层都可称为骑士。骑士这个词在拉丁语中是 miles,13世纪时法语俗语用 chevalier【骑士】来转译它。miles这个词原来的意思是战士,武士,对于这个词在11世纪之前的含义,它后来如何会成为整个世俗贵族阶层集体身份认同的基础,学界是有争议的。还需要指出的是,在德意志各地,中世纪的骑士阶层(Rittertum)与上层贵族始终存在很大的隔阂,它没有像法国那样成为整个世俗贵族的集体身份。当然,从12世纪开始,骑士日益成为一种社会身份,而不仅是一种特殊的武装人员。除了基本的物质条件,他需要一系列的认证,最重要的是授予武器的仪式 adoubement,只有经过这个仪式之后,年轻的武士才正式成为骑士。按有些历史学家的理解,这种仪式越是严格,就越表明这个阶层面临着危机。感兴趣且法语不错的朋友可以参阅 Jean Flori 的著作。以下是根据J.C.Cassard最近著作而作的一点描述:法国学界认为,中世纪早期的精英阶层并不构成严格意义上的贵族。当时某人身份的高贵是因为他从属于某个世家大族。但当时的形容词“高贵”(nobilis)只用于个人,因为世家大族中表亲和堂兄弟之间差异很大,很多人处境艰难,到下一代甚至就湮没无闻了。加洛林帝国解体后的各地方势力彼此竞争,这就使得从前扩展到整个法兰克世界的旧贵族群体消失,缩减为地方力量,这是领地诸侯时代发生的事情。公元千年之际,对人的实际权威落在诸侯手中,而且相当一部分权威落在了伯爵手中。但政治解体并没有到此为止,权力继续碎化,播过过去的助手子爵,甚至驻守伯爵领四境的公共城堡的主人摆脱了伯爵,一些城堡甚至未经批准就建造了起来。这些设防堡垒的主人成为准独立的堡主,他们本人也有一批携带武器、听他命令的人为他服务,拉丁语所称的milites(武士), 法语中的chevaliers(骑士),其中一些是堡主本人的幼子,他们可能在领地边缘有块地;另一些是加洛林小官员的后代,如百户长的富裕的子孙们,还有一些是自由地持有者;所有这些人的地产都足以供其维持作为骑兵的基本装备。另外堡主手下还有一些被称为“勇士”(gros bras)的人,他们在主人与邻人发生争执时会冲锋陷阵。教会的执事(avoués)的来源也同骑士类似。他们以前是负责保护高级教士的,并帮助后者管理世俗事务,但这些人的后代后来就摆脱了当初的主人。不管怎样,所有这类专业战斗者、骑马的战士,都在声称他们属于贵族。情况从1150年左右开始发生转变。这时,贵族从商品经济的复苏中尝到了甜头,货币流通的加速,生活条件的改善,似乎有理由让人们期待一种更为稳定和平衡的社会结构。在法兰西岛,从国王到男爵,几乎所有贵族都希望实现国内和平;教会经常是暴力行为的受害者,它长期敦请骑士们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推动上帝的和平与休战运动,禁止对穷人(这里的穷人指的是所有不能自卫的人:不带武器的农民,妇女儿童,老人,当然还有教士)的压迫,对违反者的精神惩罚也越来越严厉;军事行动也有了明确的时间限制,一周内有几天禁止战斗(周五和周日,分别是基督被钉上十字架和复活的日子),一年的某些日子也不准作战(如复活节周期)。这种政策也符合诸侯的想法,他们也希望自己暴躁的封臣能约束一下自己的行为。当然,诸侯自己也是拥有强大武力的贵族。为了维护权威,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对屡教不改的下属动用武力,如安茹家的亨利二世就对圣通日和利摩日采取过惩戒措施。为了达到目标,亨利二世看来是第一个大规模使用雇佣兵(routiers)的人。这些人作战时毫无顾忌,效率很高,当然前提是佣金有保障。但这些可怕的职业战士不被认为是骑士,他们也不去追求骑士身份。其他诸侯也在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效仿亨利二世。但诸侯们同样试图获得领地主人和农村堡垒的忠诚,与它们建立分封关系。这种关系有其积极意义:从前处于准独立地位的堡主,不仅要承诺不伤害自己的封君,还要在封君的事业中提供帮助。乡村的普通骑士也追随堡主,与作为上级封君的诸侯发生联系,轮流在后者的城堡中驻守,并参加诸侯的军事行动。在这种背景下,miles这一技术性称呼日益成为一个荣誉性的标签,即骑士。到12世纪后半期,即使出身世家的贵族(nobles de race)也喜欢给自己加上这个头衔。很快骑士们也称自己是贵族,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开始融合成型,这就是noblesse——贵族。这个阶层有一个共同的标志性的仪式,最强大和最低微的骑士家族的子弟,都会接受这些仪式:最重要的是授甲礼(adoubement),即将骑士肩带授予年轻的武士,并以剑面在其肩膀上拍打,以见证他的力量,这个仪式叫colée。贵族还共享从此被称为骑士道德(courtoises)的价值观,他们以这种价值观而区别于粗俗的农民。贵族自认为,其身份的高贵与体力劳动和一切被视为卑下的行业(如零售业)是不相容的,因为教会已经给这些“战斗者”(bellatores)以特殊的使命:保卫信徒的世界免受其敌人侵犯,为讨伐侵犯者,可以发起十字军。这样一来,骑士的战斗本能经过了教会的意识形态和骑士道德的约束和改造,他们从匪徒变成了献身宗教和圣母的殉道者,成为“基督的武士”(milites Christi)。骑士阶层的多样性在12世纪,当骑士们逐渐获得贵族身份时,其数量随后开始迅速增长,以致几乎所有的法国村庄中都至少有一个骑士。根据罗伯特·福希耶的调查,在皮卡迪的一小块地区,12世纪末有7个骑士,到1300年左右大约50个。在这里,骑士数量的暴涨有两大浪潮:1218-1228年之间,18个新家族出现在文献中;1238-1248年又增加了10个,这些新晋骑士的出身大多有点低微。尽管亚眠城堡的指挥官德勒·德·菲利克斯库尔(Dreux de Flixecourt)的四个儿子和兄弟在1195-1220年之间成为骑士,但其他新晋骑士的家世看来不那么显赫,他们的祖先可能是自由地持有农或乡间的小官员。这种身份的人在当时的记忆中难以留下痕迹,他们的名字也不能让历史学家回溯任何此前的时代。很多这类新骑士就是乡间的小贵族(hobereaux),他们比农民更幸运,但未必更有钱。仍以皮卡迪的例子,骑士数量的猛涨在1230年之后开始受到抑制。根据法兰克继承习惯,所有儿子都享有继承权并可均分遗产,但这样一来,父亲的家业就可能逐代碎化。为抑制这种趋势,最激进的做法是禁止诸位幼子结婚;但最流行的做法是长子接受家业中最好的一份,弟弟们接受可以糊口的小部分,要不就由长子维持他们的生活,就像他需要维持单身的叔叔们的生活一样;女儿们一般因为母亲带来的财产而有一笔嫁妆,条件是她的婚姻要合法体面,她们的另一个选择是进入教务为上帝服务。骑士阶层的长子权导致乡村出现了一个在数量上难以估量的贵族平民阶层。这有贵族幼子也可以去当教士,但他们面临大学毕业生的竞争;当然,很多人进入修道院,如果他的某位亲戚是修道院的奠基人的话,这条出路就更方便了。在北方,长子权看来是个普遍的解决办法,尽管父系遗产的分割在各地的习惯法中有很大的差别。但在南方,长子权难以确立,于是产生了领地共有人(paronniers)现象,即多个继承人对同一块领地,甚至同一个城堡分享继承权,当然,各代人之间的具体分割办法不尽一致。这种做法导致领主权的严重碎化。例如,1267年,10个领主为一块叫做圣克里斯托弗-雷戈日(Saint-Christophe-les-Gorges)的领地而向罗德兹伯爵行臣从礼;1247年的缪尔-德-巴雷兹(Mur-de-Barrez)有14个领地共有人,1287年还有10个;而1317年的图尔萨克(Toursac)领地有24。可以想见的是,最贫困的共有人很容易走向破产,当他不能以必要的排场来巩固自己的身份时,他就会失去贵族身份。这是一种社会淘汰机制,有人认为它是很多朗格多克骑士参加纯洁派的原因之一。在北方,财政问题也困扰着乡村贵族,并使得部分人失去这一身份。由于骑士要置办一套最低要求的武器装备,而这笔费用一直在上涨,而且其他费用也在攀升。贵族要活得体面,要向别人展示他的高贵。因此在公共场合下,他应衣着得体,对来访的客人要以葡萄酒招待,要给女儿嫁妆;他的身份还意味着另一些开支,比如,当自己专营的磨坊磨石坏了时,他必须花钱来更新……在整个13世纪,那些家境不宽裕的小贵族们都在为这些事疲于应付,最明显的标志是很多人放弃授甲礼仪式,因为举行仪式的同时还要办酒宴,他们出不起这个钱。在沙特尔地区,1170年该地的骑士中,只有一个人不是堡主,但这个数字在1200-1230年之间增长了36个。等待接受授甲礼从而成为骑士的见习骑士(écuyer,一般是骑士的儿子),1227年首次出现于沙特尔,1240年之前又增加了14个,1240-70年增加67个,1270-1300年增加81个。骑士的儿子并不意味着自动成为骑士,尽管他们从来都试图自动继承父亲的骑士地位。在皮卡迪,1270-1300年之间,中下层骑士家族中的见习骑士数量激增,但他们真正的衰败大多是1310年之后的事。但这之前也有衰败的案例。如依附于圣瓦斯特修道院的小骑士加罗比(Galobie)家族,其衰落开始于1268年,他的兄弟和姻亲兄弟(都是见习骑士)当时将遗产分成四份,这显然导致他们财力的缩减。1279年,他们因为对亚眠的主教代理负担的军事守卫义务(estage)所产生的费用而提出抗议,居伊·加罗比(Guy Galobie)还在1269年为偿还50利弗尔的债务而抵押一块采邑,并将较远的地块廉价处理掉。相反,他的邻人贝罗瓦(Belloy)家族由于严格执行长子权而维持得较好,甚至有所发展:1200年左右,这个家族掌握着七个村庄,1279年为17个,能提供全副武装的骑士,拥有部分什一税收入和司法权,还有20来个附庸封臣。很多乡村小骑士就像加罗比家族一样没有远见,运气也不够好,家运一年年衰败,最后几乎都要乞讨为生了,或者出卖军事服务为生。塞纳河上沙蒂永地方的习惯法1306年提到,在“主人的院子里领取面包的人”当中有骑士;早在1272年,梅茨主教就向提供了一笔60利弗尔的年金采邑(fief-rente),让此人负责守卫其孔代城堡,于是军事守卫义务成为一项带薪工作,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封臣义务了。在这种局面下,骑士的困境导致其数量的减少便很自然了。位于这些小骑士之上、诸侯之下的是堡主们,同样面临经济上的困难,但他们可以通过强化领主权的征收而渡过难关,而加强对路桥通行费的经营和市场集市税的征收。他们也会向附近的修道院借钱,因为修士们的土地经营很好,很少有排场方面的开支,还有一些捐赠和朝圣者带来的收入,因而颇为有钱;最困窘的时候他们也向市民贷款。博若地方的一位堡主,1207年欠克吕尼的一个市民两万苏,1219年又从马孔教务会预支7千苏,并以土地和来年的捐税做抵押。很多陷入困境的堡主还出卖自己的忠诚以摆脱此前的债务或获得贷款,他们自然倾向于向更富有的领主出卖忠诚,后者则对这些新获得采邑和城堡进行整合,这种现象自然有利于更强大的领主构建附庸网络。对堡主这种中等贵族来说,影响最深远的,是诸侯的一种隐性策略。堡主们的联合依然是诸侯们最担心的事情,他们的对策是让乡村贵族,即小骑士们,逐渐摆脱其对堡主负担的义务,以削弱堡主在地方的影响力。为了达到这个目标,诸侯鼓励将某些较小的指挥权转移到下层乡村骑士手中。于是,封建最高层的措施反倒有利于某些最底层贵族的苟延残喘,让其简陋的堡垒继续作为贵族的物化象征而存在。
为什么呢?
因为只要到了骑士阶层,就会享有许多特权,包括拥有土地的权利,在教堂内携带武器的权利(因为他们本应是上帝和基督教的捍卫者),以及在宴会上与其他贵族坐在高桌上的权利。
而且,大贵族通常会把自己封地的一部分赐给骑士,作为他服兵役的交换条件。得到土地后的骑士会服侍他的领主一段时间(通常为一年40天),并且还有机会通过分封其他骑士而成为大领主。
综上,我们不难看出,要想成为中世纪的骑士阶层,其实还是要付出相当大的努力——不仅要求在年幼时就寄人篱下,干尽脏活累活,而且在成年后还要拼死拼活地为一套得体装备而卖命。
所以,连贵族们都这么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奋斗呢!努力加油吧,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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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火焱
本文文献
1.Journey to Knighthood: The Hidden Steps of Becoming a Medieval Knight,wty
2.Gershon, L. 2019. Chivalry Was Established to Keep Thuggish, Medieval Knights in heck.
3.Breiding, D. H. 2004. Arms and Armor—Common Misconceptions and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