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9月20日,一网友反映,自己聚龙湾小区业主在此告发,聚龙湾物业在没有争得业主同意状况下,请求小区业主停车必须租赁小区停车位,小区入住率没有抵达三分之二,物业便逐步将小区停车位装置上车位锁,并且将原有道路花线停车位铲平涂黑,迫使其业主租赁停车位。并于9月19日保安以巢湖市政府统一请求,街道和消防督办名义出示公示,请求小区业主26日前必须租赁停车位,否则一概依照社会车辆收取停车费。自己在网上多处查找并没有发现其相关文件和指导指示,应为物业为以政府公信力背书获取私利!并且该物业在小区业主没有同意状况下,私自改动小区绿化铲平,改构成电动车和私家车停车位,以此获利。 网友称:我们发现该物业上报有关单位称,取得许多业主同意和支持,自己以及本单元本楼层发现并没有人同意和支持,并讯问小区多位业主并不知情。该物业在没有取得业主同意答应状况下,为获取私利并且没有相关文件答应收取停车费,以及改动小区原有绿化,严重侵犯小区业主权益以及违法物业法和触及违法行为。 网友们,你们怎样看?欢送留言评论! ■ 本平台法律顾问:安徽焦纪明律师事务所 ■ 爆料、维权、求助、投稿(微信号):chaohufeixi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