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拟入住人员公示 依据《长治市潞城区人才公寓运用管理措施(试行)》“申请对象为我区2018年引进的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且自己有住房需求(自己及父母、配偶在潞城建成区内具有住房的除外)”的规则,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检查,现对契合入住资历的人员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经过电话实名告发。告发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历。 附:潞城区人才公寓第一批拟入住人员花名表 长治市潞城区委人才工作指导组办公室 赶快通知你身边的人! 来源:长治市潞城区人民政府 编辑:张晶晶 监制:张海霞 版权声明 长治日报社所属《长治日报》、《上党晚报》、i长治网和新媒体平台享有版权的内容,任何单位及个人在互联网、无线客户端、微博和微信等平台上运用须事前取得长治日报社的书面受权,注明作者及出处,否则我们将依法清查相关法律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