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161版)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它内容坚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公司章程》将同时废止。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中止审议,并经列席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经过前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5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正《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修正〈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拟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中止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方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其它内容坚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6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正《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修正〈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公司在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中止修正的同时需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部分条款中止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修正前后对比方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董事会议事规则》其它内容坚持不变。本次修订完成之后,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8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行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则,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提名马超援先生、蔡林林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对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历中止了核对,确认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历,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则的任职条件。公司第八届监事候选人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越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存在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超越公司监事总数二分之一的情形。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就职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则,勤奋、忠实地实行监事义务和职责。公司对第七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激!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马超援,男,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2009年7月毕业于新乡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7月起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马超援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践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蔡林林,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2008年7月毕业于新乡医学院医学英语专业,获学士学位,2008年4月-2020年3月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2020年3月至今在疫苗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工作。蔡林林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践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2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身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状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2012年2月9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一切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首席合伙人梁春。大华在1992年首批取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视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答应证》,2006年经PCAOB认可取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历,2010年首批取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已参与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长期从事证券效劳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264人,注册会计师1,481人,共有929人从事过证券效劳业务。大华2020年度总收入共计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09,535.19万元;2020年为3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效劳, 主要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效劳业、房地产业、批发和批发业、建筑业;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家,关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具有丰厚的审计业务阅历。 2、投资者维护才干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置办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越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置办契合相关规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义务的状况。 3、诚信记载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遭到刑事处分0次、行政处分1次、监视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5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遭到刑事处分0次、行政处分1次、监视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才干,细致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温秋菊,199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6月开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端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端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效劳;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讲演数量为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路珂,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0月开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1月开端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12月开端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效劳,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讲演数量为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俊峰,1998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8月开端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2月开端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端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讲演超越10家次。 2、诚信记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遭到刑事处分,遭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分、监视管理措施,遭到证券买卖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请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55万元,系依照大华提供审计效劳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规范收取效劳费用,工作人日数依据审计效劳的性质、繁简水对等肯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规范依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艺水对等分别肯定,较公司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更。为坚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财务讲演中止审计,审计费用合计为55万元人民币(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实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状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中止了检查,以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绳,客观、公正、公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运营成果,真实实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状况和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树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制度规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依据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状况的了解,我们以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效劳过程中,严厉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绳,对公司财务状况、运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脚踏实地,所出具的审计讲演客观、真实。为坚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大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历,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审计人员工作认真、严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出具的各项讲演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未发现审计人员有违犯职业道德的行为,我们以为延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契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大华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经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延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延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状况的阐明。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7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2年4月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经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依据公司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 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提名健康先生、范蓓女士、张宝献先生、安文琪女士、安文珏女士、潘若文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历中止了核对,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历,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则的任职条件。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白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人数契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则,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合计未超越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越六年的情形,契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请求;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买卖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历证书,相关任职资历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存案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本次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细致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逐项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经过之日起三年。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则,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职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请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则,认真实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七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激!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健康先生,中国国籍,1949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大学文化,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河南省第六、七、八、九届政协委员,河南省第十届、十一届人大代表,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享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74年参与工作,历任新乡市地域卫生防疫站科长、兰州生物制品研讨所处长。曾先后取得全国科学大会奖、卫生部甲级成果奖、国度科技二等奖及省、市级科技奖,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健康先生为公司实践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326,527,406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范蓓女士,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讨生,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范蓓女士持有公司2,251,632股,在公司第三大股东香港科康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张宝献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毕业于河南师范大学生物系,硕士研讨生,工程师。曾担任公司消费部副经理、华兰生物工程(苏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监事等职。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生物工程重庆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宝献先生持有公司1,059,444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安文琪女士,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毕业于吉林大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专业,获博士研讨生学位。自2009年7月,历任华兰生物研发部副经理、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研发部经理助理、研发部经理、消费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基因总经理,晟明生物董事、总经理。2020年6月至今任华兰疫苗董事。安文琪女士持有公司321,820股,为公司实践控制人健康先生的女儿,董事候选人安文珏女士的姐姐,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安文珏女士,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毕业于西蒙弗雷泽大学统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自2015年6月,历任华兰生物财务部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2020年3月至今任华兰疫苗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为公司实践控制人健康先生的女儿,董事候选人安文琪女士的妹妹,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潘若文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生物化学工程系,研讨生学历,医学生物学高级工程师。自1993年2月,历任华兰生物质量保障部经理、副总经理,华兰疫苗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兰疫苗董事。潘若文女士持有公司1,633,068股,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苏志国先生,195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世居留权,1985年12月毕业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获博士学位。1986年1月至1987年1月任荷兰德尔夫特大学博士后科研工作;1987年2月至1997年11月历任大连理工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1997年11月至今任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讨所生化工程国度重点实验室研讨员。苏志国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王云龙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教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取得者,中原学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享用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南阳农业职业学院系主任,河南华美生物工程公司研讨室主任、总工程师、技术总裁。现任河南省生物工程技术研讨中心主任、首席科学家。王云龙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刘万丽女士,中国国籍,1981年出生,注册会计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2011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取得博士学位,现任河南大学副教授。刘万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分和证券买卖所惩戒,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则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历契合《公司法》、《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 苏志国先生、王云龙先生、刘万丽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002007 证券简称:华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13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障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精确和完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漏。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启平先生、安文琪女士、潘若文女士的书面辞职讲演。 王启平先生因退休缘由,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则,上述辞职申请自辞职讲演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启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47,513股。辞职后,王启平先生所持股份将继续依照《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止管理。 安文琪女士因工作变动缘由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则,上述辞职申请自辞职讲演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安文琪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321,820股。辞职后,安文琪女士所持股份将继续依照《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止管理。 潘若文女士因工作变动缘由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已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拟在控股子公司担任相关职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则,上述辞职申请自辞职讲演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若文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633,068股。辞职后,潘若文女士所持股份将继续依照《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则》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中止管理。 王启平先生、安文琪女士、潘若文女士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奋尽责,为公司的运营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谨向王启平先生、安文琪女士、潘若文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激!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