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城市万荣县人民政府) 为增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视,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措施》规则,对经过指定医院(专业机构)评定、契合残疾规范的下列人员中止办证前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7月12日至2019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如以为公示对象不契合残疾规范,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残联反映。 反映电话:0359-4527662/4528069邮箱:wanrongcanlian2008@126.com 我们将严厉实行失密义务,维护告发人的各项权益。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中止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细致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络方式,以便我们将核实状况作反响。 万荣县残疾人分离会 2019年7月12日 《残疾人证》公示花名表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