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晚风暮雨 读过塞万提斯小说《堂·吉诃德》的朋友,都会对沉浸于骑士小说不能自拔、自封为骑士、四处行侠仗义却屡屡受阻的主人公堂·吉诃德留下深化而又糟糕的印象。 实践上,在欧洲中世纪的时分,骑士常常是英勇、忠实的意味,是英雄的化身,和中国武侠小说中的侠客一样,深受人们喜欢和尊崇。 骑士大多具有骑士肉体,所谓骑士肉体就是一种基于个人自卑感的道德与人格肉体,为上层社会所持有,是贵族文化肉体的代表,但它也表示出西欧古老尚武肉体的积极要素。 骑士肉体常常体往常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骑士肉体表示为对人格的尊重和维护,骑士们要谦逊和蔼看待每一个普通人,横行不法之徒除外; 第二,骑士肉体表示为贡献与牺牲的肉体,他们视荣誉为生命,同情和辅佐弱者,尊崇强大的对手,有些时分,为了荣誉和信仰能够听从命令; 第三,骑士肉体表示为对女子尊重崇拜,他们视女子为爱与美的代表,为了爱不惜牺牲生命。 与中国侠客不同的是,骑士依托封建贵族而生存,他们具有的一切都是树立在掠取之上的,因而,骑士自身就是对他人财富的一种变相掠取。 骑士肉体作为欧洲中世纪的时期气质,渗透到社会的各个方面,首当其冲的就是文学范畴,先后降生出一大批骑士小说。 骑士生活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比武。 骑士比武最早呈现于十一世纪至十二世纪的法国,后来传到英国,并疾速提高开来。 骑士比武,没有固定的范围,固定的时间,能够单人对单人,也能够团体对团体,由于短少明白的规则,所以比武最后常常演化成粗暴、血腥的生死格斗,和真正的战场没有区别。 最著名的一次骑士比武,发作在公元1273年。 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EdwardⅠofEngland)与贵族查隆伯爵(CountofChalons)比武时,查隆伯爵抓住了爱德华一世的脖子,企图把他从马上拉下来。 爱德华一世可能觉得在围观人面前丢了脸,痛斥查隆伯爵违背了比武规矩,查隆伯爵则辩称没有规则说不能抓脖子,为何要我恪守? 双方各据一词,越吵越怒,最后两人大打出手,他们的手下看到主人入手,都参与战团,于是一场比武变成了大混战,到后来,现场观众也参与了打斗。 混战中,双方一共有80多名骑士死亡,随从和观众有数百人死亡,莫恩在《骑士比武》一书中将这次混战称为“查隆之战”。 中世纪时,相似于这样的比武不胜枚举,很多王公贵族都在比武中死亡或者残疾。 为了避免比武变成混战招致不用要的伤亡,爱德华一世制定了细致的比武规则并以法律方式呈现,规则双方所带的随从人数、运用的武器规格,并遏止随从和观众上场乱斗等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骑士比武的规则日臻完善,如马上比武时,双方不能运用金属武器,地上比武时,只能运用钝角的长矛和刀剑等,随从数量限制在100人,而且呈现了评定胜负的裁判。 随着时间的推移,比武逐步朝文娱方面展开,满足人们的观赏需求,赛场周围会搭建观赏台,能够容纳大批观众,赛场上也会搭建木质的城堡、桥梁、村庄等道具,使比武者和观众都能产生设身处地的觉得。 骑士小时后,他们比武的规则逐步被各种体育竞赛所采用,并持续到今天。 参考资料:《中西文化视野下的中威武侠小说对比剖析》、《骑士比武的展开变更对体育竞技的影响》、《中世纪骑士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