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外翻译社 周克希,著名法语文学翻译家,上海译文出版社编审。代表性译作有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三剑客》以及普鲁斯特系列长篇小说《跟随逝去的时光》第一部、第二部等。 “匠心,心所向,驰以恒。”你有一颗匠心,他人所谓的偏执痴狂,是你心中的理所应当。 73岁的周克希是科班出身的著名翻译家,50岁之前是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教授。从《基督山伯爵》、《包法利夫人》、《小王子》到普鲁斯特的《跟随逝去的时光》,周克希精于法语名著的翻译。 去年,在周克希的新书发布会上,他与读者分享了自己三十余年寂寞并高兴的翻译之路。谈到翻译《跟随逝去的时光》时,周克希说,普鲁斯特的文字令他有“高山仰止”之感,但在翻译时必须努力和他“相提并论”。 以下是周克希部分发言内容: 翻译首先靠觉得 三十多年前,我起意从数学改行,做文学翻译工作。一次去霸道乾先生家(回想起来,印象中似乎客厅有些幽暗,王先生脸容有些忧伤,声音徐缓而略带沙哑),讨教“在文学上如何学习”,他沉吟片刻,答道:“文学不是靠学习学到的,而是要去感受的。”这句话我一直记在心间,简直成了我的座右铭。日后我被同行半开玩笑地称为“觉得派”(以区别于学院派等等),或许正是由于我从译以来,不时服膺“翻译要靠觉得”的缘故。 翻译的规范,或者说目的,我们最熟习的是严复说的“信达雅”。此外还有“等值翻译”(奈达。信息在意义、文体两方面应等值)、“化境”(钱锺书)等说法。这些说法,我觉得都有道理,而在翻译理论中,我念念不忘、孜孜以求的,是尽力找到文字背地的觉得(作者写作时的觉得),并尽力把这种觉得传达给读者。我想,真能这么做到,信达雅等等恐怕也就“虽不中亦不远矣”。其实,这个意义,傅雷先生当初就说过,他的说法是:假定作者是中国人,想想他会怎样说、怎样写。那样说、那样写了,就是好翻译。 做个译者,门槛并不高。但从气质上说,善感、耐静的人,或许更合恰当译者。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觉得,余光中在文章中提到,台湾声乐家席慕德请计程车司机调低音量,司机问:“你不喜欢音乐吗?”席只能回答:“是啊,我不喜欢音乐。”两人对“音乐”的觉得能够如此不同。不同的境遇也会构成不同的觉得。荒唐派剧作《等候戈多》在北京首演时,恶评如潮。后来去一所监狱演出,一切的犯人看了都哭了。导演邵泽辉说:“这是当时真正能体会这部荒唐剧的观众。”普通而言,觉得意味着身心的投入,意味着远离觥筹交错的繁华场所——这也就是耐静。 凡·高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透过烟看到心中的火,把它留在画上,就成了画家。透过烟看到火,把它留在文字中,就成了作家或翻译家。而透过烟看到火,首先靠的是——觉得。 翻译需求事必躬亲 翻译,首先是一种理论,需求事必躬亲。为了译得更好些,做一些研讨是必要的(了解作者及其作品的背景,了解他写作的时期,了解他的言语作风和写作习气,等等),但是就译者而言,研讨的落脚点是翻译的理论。对他来说,理论,或者说力行,比“研讨”更重要。叶圣陶先生在回想弘一法师的文章中提到,有一次,席间一同吃饭,有个搞哲学的朋友想请弘一法师谈谈人生的意义,弘一法师十分虔敬地回答,羞愧,没有研讨,不能说什么。叶先生写道:“学佛的人怎样会说关于人生问题没有研讨呢。他是有研讨而不肯说么?但看他那热情真诚的神色,就觉得那样想是罪恶。他的确没有研讨。研讨云者,是自己站在这东西的外面,而去爬剔、剖析、检察这东西的意义。像弘一法师,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再没有站到外面去的余裕,哪里能有研讨呢?” 弘一法师是我景仰的前辈。叶先生说他一心持律,一心念佛,这“一心”二字,说出了力行的谬误。一个人,终身中能真正做好一件事,其实曾经很不容易了。想想那些酷爱自己工作的手艺人吧,他们每天做工,终其终身把一件事做到最好(即便是制造一种工艺品,以至只是下一碗面,做一个寿司)。老舍先生说他自己“有得写,没得写,每天写五百字”,这不就是力行吗? 译者和他的译作的关系,有点像船长和他的船的关系,那是一种同命运、共存亡的关系。《动物农场》的作者、英国作家奥威尔在为乌克兰文版写的序文中说得好:“我不想对这部作品发表意见,假如它不能自己阐明问题,那它就是失败之作。”作者如此,译者同样如此。译者,要用翻译的作品说话。 自信与存疑是翻译中的一对矛盾 译者没有自信,他在翻译时常常是畏畏缩缩的,他的译作常常是惨白无力的。客观地说,作者常常高过译者,以至高出很多。好比说普鲁斯特,他的思想的深度,他驾驭文字的才干,都令我有“高山仰止”之感。但在翻译时,我必须努力去和他“相提并论”,这样才干对话,才干擦出心灵的火花。有这样的心态,觉得云云才有可能。 自信,还意味着不要轻信、迷信,不要妄自绵薄。人们常说当年翻译如何如何好,看看傅雷的信,就能够知道,众多译家在那时是被他说得尽善尽美的。傅雷在写给宋淇的信中写道:“昨日收到董秋斯从英译本(摩德本)译的《战争与战争》,译序大吹一阵(小家子气!),内容一塌懵懂,简直每行都别扭。董对煦良常常批判罗稷南、蒋天佐,而他自己的东西亦是一丘之貉。想不到中国翻译成果还比不上创作!大约弄翻译的,十分之九基本在气质上是不能弄文艺的。”黄金时期,看来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我们应该有些底气,有些自信,由于时期究竟在行进。 自信,在更多的状况下来自长期的跌打滚爬,当你打过几场“硬仗”,终于“杀开一条血路”之时,你的觉得会化成一种自信。但是,正由于你是一步一个足迹走过来的,你一定会感到自己的缺乏,一定会在内心有一份谦卑,一定会在翻译时如履薄冰、时时存疑。举个手头的例子。前一阵重读福尔摩斯探案中的《波西米亚丑闻》,心里就升起过几团疑云。华生婚后去贝克街探望福尔摩斯。“他的态度不很热情,这种状况是少见的,……”这句译文看着就让人生疑,难道在译者心目中,福尔摩斯居然经常是很热情的?原文是His manner was not effusive. It seldom was;...问题显然就在对后半句的了解上。在我想来,它的字面意义就是“他的态度向来是难得热情的”,也就是说,在福尔摩斯身上,热情这种态度一向是很稀有的。于是后半句也就顺理成章了:“不外我觉得,见到我他还是快乐的”。不热情,但心里是快乐的,这才像福尔摩斯。接下去的译文,简直有点吊诡的意味:福尔摩斯“把他的雪茄烟盒扔了过来,并指了指放在角落里的酒精瓶和小型煤气炉”。酒精瓶?小型煤气炉?真实费解得很。一查原文,是a spirit case and a gasogene。简单地说,就是放威士忌的酒架和苏打水瓶,福尔摩斯的意义是说,要喝兑苏打水的威士忌的话,请自便。这样的场景,发作在伦敦的贝克街,发作在福尔摩斯和华生之间,就比较契合道理了。 为释疑,要“不惜工本”。弄明白一个词的含义,看懂一个句子的意义,写一条注释,都可能要踟蹰良久,遍查各书。翻译的过程,有时是个“破解”的过程。破解的结果,看似当然,但当时常常很茫然。同时面对好几个问题,容易乱了方寸。 总之,自信方能前行,存疑才有脚力。 翻译的文采源于对原文的透彻了解 翻译的文采首先来自对原文透彻的了解,来盲目得的到位。自己没弄明白、没有觉得的东西,是不可能让读者觉得到的。了解透彻了,觉得到位了,才有可能找到好的译文,才干有文采。 文采,并不等于清词丽句。文字精确而传神,就有了文采。好的文字,不是张扬的、故作昂扬的,不应是“洒狗血”,也不应是过于用力的。好的文字有觉得作为后台,有其内在的张力(“黏性”)。即便李白这样的大诗人,也难免有洒狗血的时分。汪曾祺在一篇文章中说:“(与杜甫的“岱宗夫如何,齐鲁青未了”)相比之下,李白的‘天门一长啸,万里清风来’,就有点洒狗血,李白写了很多好诗,很有气势,但有时底气缺乏,便只好洒狗血,装疯。他写泰山的几首诗都让人有底气缺乏之感。”即便是周作人这样的散文大家,也难免有着力太过的中央。他有一段写废名的话很有名:“(废名的文字)似乎是一道流水……凡有什么汊港弯曲,总得灌注潆洄一番,有什么岩石水草,总要披拂抚弄一下子,再往前走去。”但还是汪曾祺,很中肯地指出:“周作人的序文有几句写得比较费劲,不像他的别的文章随意自然,‘灌注潆洄’、‘披拂抚弄’,都有点着力太过。” 回到翻译上来。译文请求精确、传神,落脚点还是觉得。举例来说,《跟随逝去的时光》第一卷末尾处有一段描写布洛涅树林风光的文字。其中有一句我译成:“风吹皱大湖的水面漾起涟漪,它这就有了湖的风致;大鸟振翅擦过树林,它这就有了树林的况味;……”(异体字的“大湖”是布洛涅树林中一个湖的称号,“树林”则指布洛涅树林)。原文是 le vent ridait le Grand Lac de petites vaguelettes,comme un lac ; de gros oiseaux parcouraient rapidement le Bois, comme un bois,...“有了……的风致”、“有了……的况味”从字面上看是原文所没有的,但从意蕴上看确的确实又是有的。 但找准觉得并不一定是“做加法”。《情人》一开头,有句为不少读者所激赏的译文:“太晚了,太晚了,在我这终身中,这难免来得太早,也过于匆匆。”语调低回而伤感。但在原文中,这是一个语气相当急促、颜色相当枯冷的句子。(Très vite dans ma vie il a été trop tard.)译文的觉得与原文出入较大,或许无妨改译作:“一切都来得很仓促,一开端就曾经太晚了。”这样译,有点“以急促还其急促,以枯冷还其枯冷”的意义。 觉得不同,用词的颜色自会不同。《包法利夫人》中写到elle senflammait à lidée de cette taille si robuste et si élégante...,我没有译作“她淫心荡漾,按捺不住地想到另一个男子”,我觉得那种译法激烈的贬义颜色,是原文所没有的(依照福楼拜的创作准绳,他也不会那么写)。依据我所觉得到的作者的意义,我把这个句子译作“她心里像烧着团火,如饥似渴地怀念着[……]那副又强壮又文雅的身体”。有的词很简单,觉得却一定简单。好比,福楼拜写到爱玛被罗多尔夫丢弃后,大病一场。养病期间,每天下午坐在窗前凝神发呆,这时“菜市场顶篷上的积雪,把一抹反光射进屋里,白晃晃的,immobile,……”最后那个词,有译成“雅静”的(“一片雅静的白光”),也有译成“茫茫”的(“一片茫茫的白光”),但在我看来,那样的译法,似都仅与光线的状态有关,而与爱玛的心态无涉。在我的觉得中,那是一种“以外写内”(即以外在的动作、状态,来描写人物的心理)的手法,所以我把immobile译作“凝然不动”。这是我对光线的觉得,也是我对爱玛心态的觉得。 拉拉杂杂说了这么多,最后想用拙著《译边草》中的一段话,来终了这个名为“我心目中的翻译”的漫谈:“里尔克曾在给一个青年诗人的信中写道:‘你要爱你的寂寞。’我觉得这话就像是对今天的译者说的。翻译,寂寞而贫苦;但是,能把职业当作事业,能使技术成为艺术,能在工作中找到乐趣,能从苦中尝到甜的滋味,又何尝不是人生的一种幸福呢?” 关注我们: 了 解 AT AT 用 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