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偷盗、人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行为。偷盗罪固然是常见多发的立功,但是偷盗罪在司法理论中依旧存在很多认定方面的不统一,以至呈现同案不同判。好比偷盗的罪与非罪、偷盗金额的认定、入户偷盗的认定、次数的认定等。徐宝同律师团队依据处置偷盗罪的理论阅历,从法院审问的角度提出了实务倡议,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状况下会构成偷盗罪 固然偷盗公私财富抵达大量规范,但行为人能够认罪、悔改、主动返还赃物、返还赔偿,有法律宽大处分情节,不参与赃物或赃物较少,不是主犯、受害人了解等情节之一,综合思索细微情节,能够免除刑事处分;必要时,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窃取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富,得到了解的,普通不视为立功;需求清查刑事义务的,应当酌情宽大处置。 16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偷盗不超越3次。固然偷盗财富已抵达大量规范,但案发后能够照实供述一切偷盗事实,积极出借赃物。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在共同立功中起着次要或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等细微情节,能够认定为"情节明显细微,危害不大",不以为这是立功。16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偷盗得逞或者中止的,不得视为立功。 二、偷盗次数怎样认定 认定偷盗次数应当坚持主客观分歧的准绳,以刑法规则的偷盗行为特征为规范,即充沛满足刑法规则的立功要素,不能简单地依据细致行为的数量来判别。基于立功企图,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偷盗多名受害人的,应当认定为一次;基于立功企图,在同一时间段内连续偷盗同一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居民楼内的多名居民的,也应当认定为一次。在同一地点,但基于多种立功企图,在不同时间段内偷盗不同受害人的,应当认定为多次。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偷盗同一受害人财富的,也应当认定为多次。 三、偷盗罪的既遂与得逞怎样认定 偷盗罪是侵犯财富的立功。侵犯财富的立功以行为人控制的财富为既遂规范,行为人经过偷盗控制被盗财富成立偷盗罪既遂;因意志以外缘由未实践控制被盗财富的,属于偷盗得逞。依据财富的性质、大小、外形、偷盗方式等要素,综合判别行为人能否对被盗财富树立了新的控制关系,扫除被害人对财富的占有和控制。关于手表、戒指、项链、手机等小财富,普通躲藏在行为人身上、衣服口袋、手提包等私人控制范畴或物品中;关于汽车、冰箱、电视、家具等大型财富,普通将财富从被害人控制范畴分别。超市设置条形码的财富,普通以收费口或条形码监控区为既遂;关于汽车、冰箱、电视、家具等大型财富,普通以将财富从被害人控制范畴分别为既遂。 徐宝同律师,上海锦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国际律师协会(IBA)理事,亚洲替代性纠葛处置调解中心调解员,中国仲裁员,泰国国际仲裁中心(THAC)仲裁员。多次接受《新金融察看》、《时期周报》、《网易财经》等媒体的专访。执业期间承办了大量复杂、疑问的商事案件和涉外经济法律业务以及经济立功案件,十余年法院审问实务及规则研讨阅历。本文不能视为对特定案件的法律倡议或意见,仅为笔者团队在处置相似案件时法院的裁判规则。如你遇到法律问题,能够联络徐宝同律师,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倡议和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