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瓶梅词话》第六回写道:“(西门庆和潘金莲)两个殢雨尤云,调笑游玩。少顷,西门庆又脱下他一只绣花鞋儿,擎在手内,放一小杯酒在内,吃鞋杯耍子。”[1] 这里的“鞋杯”,又称“金莲杯”、“双凫杯”等,宋元时即有此说,至明清则大盛,在近古畸形病态的文人审美中,沟通着文学世界和色情世界,是雅与俗交媾的伴生物。 “鞋杯”本是风月场上调情逗趣的道具,却不时与作为雅文化代表的文人行止勾连在一同,掺混着文人的情致与俗趣,因而成为研讨文人心态的一个比较有意味的话题。 然其本末渊源、展开演化,据笔者所见,似除陈诏《〈金瓶梅〉小考举例》[2]、曾永义《酒话联翩说礼俗·妓女侑酒》[3]二文略作触及外,很少有文章讨论。 本节拟就此话题展开论述。 万历本《金瓶梅词话》 一、作为小说戏曲常用道具的“鞋” 相传,“鞋杯”源自苏轼的《选妓约》,“行酒皆用新鞋”。 然较早细致叙及“鞋杯”的,当为生活在元末明初的陶宗仪。他在《南村辍耕录》卷二三“金莲杯”条中谓: 杨铁厓耽好声色,每于筵间见歌儿舞女有缠足纤小者,则脱其鞋载盏以行酒,谓之金莲杯,余窃怪其可厌。 后读张邦基《墨庄谩录》,载王深辅道《双凫》诗云:“时时行地罗裙掩,双手更檠春潋滟。傍人都道不须辞,尽做十分能几点。 春柔浅蘸蒲萄暖,和笑劝人教引满。洛尘忽浥不胜娇,刬踏金莲行款款。”观此诗,老子之疏狂有自来矣。[4] 杨维桢(号铁崖)为元末明初著名文人,为诗纵横奇诡,自成一格,世称“铁崖体”,在当时及后世均卓有影响,故其所称“鞋杯”,也为以后文人津津乐 道。 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三、明顾起元《说略》卷二五、清姚之骃《元明事类钞》卷三○、清徐釚《词苑丛谈》卷八、清王弈清《历代词话》卷一○、清 吴景旭《历代诗话》卷七○等,均触及此等内容。 另外,刘时中、冯惟敏、瞿佑、彭孙贻等创作的诗词曲以及说部中的《绿野仙踪》、《品花宝鉴》、《淞隐漫录》等,亦触及“鞋杯”。 (元)杨维桢 著 其实,文人关注“鞋杯”,首先缘于对鞋的关注。 古人历来重履。“履类有屣,有舄,有屐,有屧,有鞋,有靴,有屩,男子贵贱皆蹑之”[5], “妇人屦与男子同,自后妃致使命妇,制度质采,咸有等差,不得逾僭”[6]。 故有紃履、珠履、複履、穿角履、居士履、高头草履、小花草履、芒履、鸳鸯履、谷木履、雀头履诸品类,或与著履者身份、位置、品性、嗜好相关。男女 所著履亦略有差别。 《宋书·五行志一》谓:“昔初作履者,妇人员头,男子方头。员者,依从之义,所以别男女也。晋太康初,妇人皆履方头,此去其员从,与男无别也。”[7] 恰道出“履”之方式演化。 《周礼》即载有赤舄、黑舄、赤繶、黄繶、靑句、素屦、葛屦诸名色。 古人云:“着服各有屦也,复下曰舄,襌下曰屦。”[8] 着夹衣时,所穿为舄;着单衣时,所着为屦。可知,舄、屦乃是一物。而且,所谓赤繶、黄繶,即是“以赤、黄之丝为下缘”[9]。 “古者妇人皆著靺穿履,与男子原无分别也”[10],“男女之履,同一形制,非如后世女子之弓弯细纤,以小为贵也”[11]。 所关注者,也非仅仅女鞋,如《史记·春申君传》:“春申君客三千余人,其上客皆蹑珠履以见赵使。赵使大惭。”[12] (明)胡应麟 撰 左思《吴都赋》:“出蹑珠履,动以千百。里宴巷饮,飞觞举白。”[13]傅玄曾作《履铭》,文中所称,乃男子之履。[14] 《释名》曰:“履,礼也。饰足以为礼”,又曰:“履,拘也,所以拘于足也。”[15] 亦是泛指。 稍后,即便咏及女足,也多是写其自然之态。如李白《越女词五首》:“长干吴儿女,头绪艳新月。屐上足如霜,不着鸦头袜”、“东阳素足女,会稽素 舸郎。相看月未堕,白地断肝肠”; [16] 《浣纱石上女》:“玉面耶溪女,青蛾红粉妆。一双金齿屐,两足白如霜” [17] 即是。 放旷如李太白,在叙及女足时,也似乎并无多少轻薄的意味。 再后来,或是“以小为奇”的缘故,不少文人大都对女子之足小者流显露羡慕之情,如唐大历中夏侯审《咏被中绣鞋》:“云里蟾钩落凤窝,玉郎陶醉也 摩挲。” [18] 杜牧《咏袜》:“钿尺裁量减四分,纤纤玉笋裹轻云。五陵年少欺他醉,笑把花前出画裙。” [19] 均是其例。 以小为美,俨然成了当时之习尚。裹足之残酷行为的产生,或与其时上层社会这一审美心理有关,所谓“瘦欲无形,越看越生怜惜” [20] ,“脚小能 行”,“又复行而入画”, [21] 恰是这一病态心理的写照。 《李渔随笔全集》 在封建时期,女子为封建礼法所拘囿,常常将自己遮裹甚严,“妇人衣服,宜安天职”[22]、“女子无故,不许出中门。 出中门,必拥蔽其面”[23]、“出门必掩蔽其面。夜行以烛,无烛则止”[24]。 出行连脸面均须遮盖,其他身体之部位更不用待言,致使“女子行不露足”[25]。 足与鞋皆成了具有很强私密性之物,只需妓女才不顾人言,“舞鞋应任傍人看”或“便脱鸾靴入凤帷”,至于良家女子,则深深掩藏。 那种六朝之时的“绿流洗素足”之女子,已极少见。连鞋子也成了秘不示人的闺奁中珍物,或以之赠所爱。 元曾瑞卿杂剧《王月英元夜留鞋记》所叙王月英所赠情郎郭华之信物,即“端端正正,窄窄弓弓”[26]一只绣鞋和一个香罗帕。 《醒世恒言》卷一六《陆五汉硬留合色鞋》,叙杭州潘用之女寿儿,与行经楼下的豪门公子张荩目视生情,张荩以红绫汗巾结同心方胜投赠,寿儿则脱下一 只合色鞋儿回赠,是以鞋作定情之物。 张荩视此鞋“似性命普通”,备加珍爱。 同书卷一九《白玉娘忍苦成夫》,叙白玉娘与丈夫程万里生死分别之际,“将所穿绣鞋一只,与丈夫换了一只旧履,道:‘后日倘有见期,以此为证。万一 永诀,妾抱此而死,有好像穴。’说罢,复相抱而泣,各将鞋子珍藏”[27]。 别后,万里每到晚间,便“取出那两只鞋儿,在灯前把玩一回,呜呜的啼泣一回”[28]。 后“鞋履重合”,夫妇重聚。 (元)曾瑞卿 著 《型世言》第六回“全姑丑冷韵千秋”所写汪涵宇勾搭朱寡妇,也是“将鞋子摄了一只”,以作订情之“表记”; 第十一回“诉旧恨淫女还乡”,陆慧卿向书生陆容示爱,则是将情书藏于鞋内,即所谓“深心怜只凤,寸缄托双凫”[29]。 《聊斋志异·胭脂》中卞女胭脂,暗自爱上书生鄂秋隼,事为光棍宿介所知,潜往卞处,托名鄂生,“捉足解绣鞋”而为凭,且缘此酿成惨祸。更值得留意的 是,张竹坡评点《金瓶梅词话》,发现是书第二十八回居然呈现了八十个“鞋”字。其曰: 此回单状金莲之恶,故惟以鞋字播弄纵情。直至后三十回,以春梅纳鞋,足完鞋字神理。细数凡八十个鞋宇,如一线穿去却断断续续,遮遮掩掩。 而瓶儿、玉楼、春梅身分中,莫不各有一金莲,以衬金莲之金莲,且衬蕙莲之金莲,则金莲至此已烂漫不堪之甚矣。[30] 由此可见,在该小说中,“鞋”,不只是贯串前后情节的主要道具,在表示男女性爱上,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 又如清人小说《梅兰佳话》第十五段“销魂院竟夜谈心”,叙书生梅雪香与才妓桂蕊馆中下棋,“故落一子于地,俯身寻觅,暗将桂蕊金莲一捻,但觉弓鞋 贴地,似初长猫头笋儿,不上三寸。雪香心摇魂飞,徜恍莫定”[31]。 (清) 曹悟冈 著 欲求欢会,遭蕊婉拒。“雪香曰:‘莲花可再一现否?’桂不语,以帐蔽面而坐。雪香抬起双钩,置之膝上,摩抚半瞬,曰:‘两峰并峙,不盈一握,真爱 煞人哩。’”[32] 在这里,求欢而不得,转而“摩抚”其鞋与足,“鞋”与“足”均具有了性爱的意义。 总之,越到后来,女子之绣鞋在男女情事中的作用越明显,且“鞋”呈现于婚姻缔结中的频率也大为增加。 据《天津志略》载,男女交流庚帖后,若双方无异议,男女即下定礼。 “女家以靴帽、文具作答”。《束鹿县志》谓,新妇成婚后,“乃谒见翁姑,陈衣服、巾履为贽”,即便拜伯嫂、伯叔、翁姑,拜外祖父家戚属,也莫不如是。 《深泽县志》亦记载,“二月二日,女家具食物送女归婿家,……作鞋,足其家人所著,名遍家鞋”。 江苏北部乡村,是于新妇住对月回婆家,给夫家亲眷每人一双鞋,名为“满家鞋”,与之近似。此外,《张北县志》、《定州志》等,均有此相类记载。 二、从“鞋”到“鞋杯” 古人为何对“鞋”情有独钟?盖“鞋者谐也。 以两而合,见鼓瑟吹笙之义焉。……好色,人之所欲也。如好好色,诚意之事也”[33]。 可知,饮酒用鞋,乃取其调和美满之意。 特别在两性关系中,“鞋”这一物象已异化为带有意味意义的性文化符号,与上古陶器上所绘的鱼具有了相似的意味。 写男女之欢合,则是“春到天台,笑解罗衫,欵褪弓鞋”[34]、“一步一金莲,一笑一春风”[35]。 因其“荡湘裙半扎悭,蹴金莲双凤嘴,窄弓弓三寸儿步轻移”,引逗得一些文人禁不住心旌摇摇,暗赞“可喜”,“隔纱裙几回偷抹眼”。 古代弓鞋 无聊文人之所以如此喜欢女足、女鞋,就在于与其性联想有关,由最普通不外的足饰,联想到男女调情之举,即所谓“被底钩春兴,醉人儿几回轻拨醒” [36]。 如此看来,旧时文人的鞋杯饮酒,看上去是场恶作剧,其实,箇中却包含了他们性指向的转移,以“脱其鞋载盏”替代肌肤之亲,以看似嘲谑调笑的举止, 掩饰了低俗、龌龊的审美心理。 同时,也不能排斥这是恋物癖在某些文人身上的反映。 杨洪训《性心理》称: “恋物癖是以物品或人的某一部分作为性活动对象的心理病状。患这种心理病状的以男性为多。 倾慕自己所选择的异性对象,从而也产生对倾慕对象的物品和身体某一部分的喜欢以及美感”,“把兴味和性感集中在女性的某些物品上。”[37] 而当时的文人,对女子之足、女鞋如此溺爱,致使视以鞋载杯为风流雅事。 这种审美心理的畸变与倾斜,或与恋物癖有关。有此性心理作祟,所以,女子之足,则成了“可喜杀”的“软玉钩,新月芽”, 脚踩落花美之为“红叶浮香”,洗脚水变成了“玉莲汤”,脚趾头视作“金莲瓣”,小脚之前半部美其名曰“玉笋尖”,连汗臭充溢的鞋子,也成了“娇染 红罗”的带香“彩凤”! 三寸金莲 明代著名文士冯惟敏,更将持“鞋杯”饮酒写成了“月牙儿弯环在腮上”、“筍儿尖签破了鼻梁”,致使“钩乱春心”。[38] 正由于是只“半新不旧”的鞋子,使得冯氏误以为“手泽犹存,香尘不时”,引惹得“心田儿里踢蹬”。[39] “嘴”与“鞋”,是处于不同位置、具有不同功用的两件物事,但是,“鞋”一旦“载盏”,位置却得以直线提升。 原本是与脚“耳鬓厮磨”的“足饰”,却得以与饱餍酒肉之口近距离接触,居然贴上了脸腮、戳上了鼻梁。 很难想象,汗脚之臭气与美酒之醇香混合交杂而出,环绕于鼻端及唇吻之间,居然成了时人一件竞相追捧的美事。 当时文人竟视此为雅,且乐此不疲,趋之若鹜,真可谓以丑为美的范型。 由这件事,很自然地使人联想到明陆容《菽园杂记》所载,时人“喜粪中芝麻,杂米煮粥食之”,或嗜“食女之阴津月水”,喜食胎衣、蚯蚓诸“非人情 者”事。[40]较之鞋杯,更觉不堪。 杨维桢何以首倡“鞋杯”?笔者以为,或与其豪迈不羁之个性有关。 元末,他“狷直忤物,十年不调”[41]。 张士诚据有吴中,坚请其出山。“时元主方以龙衣、御酒赐士诚,士诚闻廉夫至,甚说,即命饮以御酒。酒未半,廉夫作诗云:‘江南岁岁烽烟起,海上年 年御酒来。如此烽烟如此酒,老夫怀抱几时开?’”[42] 士诚见其志不可屈,无法放归。 (明)陆 容 著 洪武初,朝廷征其修礼乐史书,仅百余日,即以老妇晚岁岂再改嫁辞归。晚岁寄居松江时, “海内荐绅大夫,与东南才俊之士,造门纳屨,殆无虚日。酒酣以往,笔墨横飞,铅粉狼藉。 或戴华阳巾,披鹤氅,坐船屋上,吹铁笛作《梅花弄》。或呼侍儿歌《白雪》之辞,自倚凤琶和之,宾客皆蹁跹起舞,以为神仙中人也”[43]。 据称,其时,家中蓄有四妾,名曰竹枝、柳枝、桃花、杏花,“皆能声乐”,时偕其乘大画舫,纵情出游。豪门巨室,争相迎接。 时人为之赋诗曰:“竹枝柳枝桃杏花,吹弹歌舞拨琵琶。不幸一解杨夫子,变作江南散乐家。”[44] 诗歌创作主张性情,尝称:“执笔嗟叹,模朱拟白以为诗,尚为有诗也哉?”[45] 为诗上法汉魏,出入于少陵、二李(李白、李贺)之间,“又时出龙蛇鬼神,以眩荡一世之目”[46]。 且恃才纵笔,时出新意,如题杨妃袜,“安危岂料关天步,生死犹能系俗情”;咏刘、阮事,“两婿原非薄情郎,仙姬已识姓名香。 问渠何事归来早,白 首糟糠不下堂”,皆“题目虽小,而谈论甚大”之佳作。 因其名声甚大,故跟随者颇多。妇人、女子亦在其列。 “《西湖竹枝词》,杨维桢为倡,南北名士属和者,虞伯生而下凡一百二十二人。吴郡士二十六人,而昆山在列者一十一人”[47]。 其中,最著名者,就有博通文史、为诗精悍的郭翼(字羲仲),“才情高旷”的顾瑛(字仲瑛),“博学强记”的秦约(字文仲),幼即“以诗名搢绅间” 的袁华(字子瑛),“清俊奇伟”的陆仁(字良贵)等人。 (元)杨维桢 书 由于他具磊落之才,且“素日豪气塞云汉,未尝随意假人以称可许”[48],故一语褒贬,其人便身价骤增。 杨氏言行影响当时一大批文人,追步其诗风者有之,向慕其生活态度者有之。 以“鞋杯”饮酒,原本无可赞同,但因是杨维桢之所为,也成了人们学步的对象。所谓名人效应,或于此见。 以鞋载杯,杨维桢之初衷,或许在于有意别树一帜、逞才使气,或许与他按兵不动之诗风追求还有点藕断丝连的关系,又或者与他放浪形骸的生活态度密切 相关。 而学步者之举,则是把肉麻当有趣,将粗鄙作风雅。正如有人所说:“当历史发作突变或变更的时分,首先表示出来的是人所发作的变更。 一些陈旧事物、陈规陋习的丑的实质也得到了充沛的表示”,有时还与“新生事物纠缠在一同,把整个时期搞得美丑自现,五彩斑斓”。[49] 这种将“丑”视作“美”,常常与人的原始天性有关,“充溢着发自本能和愿望的激烈激动”。 三、鞋、鞋杯与文人怪癖 以今人眼光视之,古人种种嗜好,如“琴棋癖”、“山水癖”、“园林癖”、“词曲癖”、“书画癖”等, 其中一些或与张扬个性、凸显自我的个性认识相关联,有冲决“温柔敦厚”、“发乎情,止乎礼义”之儒家诗教规范的积极意义。 但是,以鞋为杯,究竟是一种轻浮的举措,似多为流连花丛的浮薄浪子所热衷,其间着实暗蕴着男性主体的色情想象和愿望满足,无疑也是对女性极大的不 尊重。 这一近古以来文人的病态审美,似乎不可能得到社会行动的认可。 但是,雍正年间修纂的《御定骈字类编》卷一四九有“鞋杯”条目,释曰: “《觥记》注:双凫杯,一名金莲杯,即鞋也。王深辅有双凫杯诗,则知昔日狂客亦以鞋杯为戏也。” 该书《凡例》谓:“是书义取骈字,必选字面的确的然、成类不假牵合造作者,除虚字不采外,将天地、时令、山水、居处、珍宝、数目、方隅、采色、器 物、草木、鸟兽、虫鱼分为一十二门,至如字面虽实而类聚不伦及不甚雅驯或于对属无取者,槩不泛及。” 清·雍正年编 可见,“鞋杯”在主流认识形态里,居然尚未逸出“雅驯”的范畴,真可笑也欤。 更令人惶惑的是,醉心甚或赞誉“鞋杯”之人,也并非均为登徒浪子。 如彭孙贻(字仲谋,一字羿仁,海宁人),就耿介孝友、不同凡流,与同邑吴蕃昌(字仲木)创瞻社,为名流所重,时称武原二仲。 以至这种酒席间应酬的反常举措,竟得以不时“发扬光大”。 如后世有一个叫方绚(字陶采,号荔裳、金园)的文人,特地设计了“采莲船”、“贯月查”等多种“鞋杯”酒令。 “采莲船”令,据方氏自述,“妇足本名金莲,今解其鞋,若莲花之脱瓣也。飞觞醉客,则正如子美诗所谓‘不有小子能荡桨,百壶那送酒如泉’者,故名 之曰采莲船。” “贯月查”令,又名“摘星贯月”,是仿投壶仪节,以莲子、松子、榛子、红豆等果品,投入美人弓鞋,视其贯查,即以载酒行觞。 “星”即“查”,意指水中浮木,另以妓鞋象形为“月”,以“星”贯“月”,恰如天女散花,流霞片片。 方氏以为,“鞋杯”游戏足能够“合宾主之欢心,写友朋之乐事”。[50] 民国版《香艳丛书》 当然,即便在“鞋杯”盛行伊始,也有持不同意见者,特别是女性。 听说元郑允端就写有《碧筒》一诗,曰:“主人避暑开芳宴,轻折荷盘当酒罍。半朶断云擎翡翠,一江甘露泻玫瑰。胸中爽气飘飘起,鼻底幽香拍拍回。可 笑狂生杨铁篴,风流何用饮鞋杯。” 当然,以荷叶为酒杯,并不是郑允端的专利发明,据唐段成式《酉阳杂俎》卷七记载: 历城北有使君林,魏正始中,郑公悫三伏之际,每率宾僚避暑于此,取大莲叶置砚格上,盛酒二升,以簪刺叶,令与柄通,屈茎上轮,菌如象鼻,传吸之, 名为碧筒杯,历下学之,言酒味杂莲气,香冷胜于水。 这种“碧筒杯”,历代诗人亦多有吟咏,如“共君曾到美人家,池有凉亭荷有花。 折取碧筒一似酌,争如天上醉流霞”等等。 以这种“杯子”行酒,无疑更契合女性清莹纯真的审美观。 对杨维桢,郑氏直斥为“狂生”,显然对“鞋杯”之举是充溢着憎恶、不屑和鄙夷的。 而《清閟阁集》所叙倪云林面对杨维祯“鞋杯”之举“大怒,昭雪而起”的猛烈反映,则并非出于对女性的尊重或对理学格范的谨守与拘泥,更多出于倪氏 自身的“洁癖”。 听说,诗琴书画俱风骚绝代的云林子,视不洁如仇雠,《清閟阁集》卷逐一《外纪上·云林遗事》谓: (倪瓒)尝使童子入山担七宝泉,以前桶煎茶,后桶濯足。人不解其意,或问之曰:“前者无触,故用煎茶;后者或为泄气所秽,故以为濯足之用。” 尝眷赵买儿留宿别院,疑其不洁,俾之浴。既具寝,且扪且嗅,复俾浴不已,竟夕,不交而罢。 赵谈于人,每为绝倒。溷厕以高楼为之下,设木格,中实鹅毛,凡便下,则鹅毛起覆之。童子俟其旁,辄易去,不闻有秽气也。 尝留客夜榻,恐有所秽,时出听之。一夕闻有咳嗽声,侵晨令家僮遍觅,无所得。童虑捶楚,伪言窗外梧桐叶有唾痕者,元镇遂令剪弃十余里外。盖宿露所 凝,讹指为唾以绐之耳。……[51] 心理洁癖抵达这种水平,自然不会觉得热嘟嘟、臭哄哄的“鞋杯”溢出“异香”了。 《文渊阁四库全书》 作为审美对象的小脚金莲,普通的确浊臭不堪。 徐珂《清稗类钞》在谈及“睡鞋”时讲,“睡鞋,缠足妇女所著以就寝者。盖非此,则行缠必弛,且藉以使恶臭不外泄也。”[52]由此可见,文人对“鞋 杯”竟重复把玩并再三形诸吟咏,真的成了曾永义先生文中所指斥的“逐臭之夫”了。 其实,“鞋杯”之类酒筵上推澜助兴的小“把戏”,反映的都是封建士大夫雅俗生活的双向渗透,寄寓着畸形的占有欲和性幻想。 应该说,除了极少数德养深沉、性格耿介的儒士,普通文人士大夫,为其低俗的审美情味所差遣,也大都不会逃避此类世俗性文娱,以至以此标榜身份和位置。 秦楼楚馆,冶游狎妓,忙得是不亦乐乎,如白居易、元稹、杜牧、柳永等等,大多有此痼疾。 只不外,不论是蹭蹬科场还是独擅名场,不论是酒肉常赊还是风光无限,他们的心灵似乎永远焦灼徘徊。 困顿场屋者多反激出清脱不驯的乖张之气,而高居庙堂者道德的面具下常常是卑污的个人生活。 或许,文人们种种行为上的乖戾纵容,除了贪图吃苦、彰显不羁外,还有那么一点萧然世道中消滞化郁的解脱之意。 这种严肃与冶艳的两重性,正是古代学问分子心灵的常态,为“鞋杯”淡淡抹上一笔的兰陵笑笑生,大约也莫能例外。 本文作者 赵兴勤 教 授 [1]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68页。 [2] 《古典文学学问》2003年第3期。 [3]《分离副刊》1994年1月12日。 [4]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270页。 [5]沈自南:《艺林汇考》服饰篇卷九《屣舄类下》引顾起元《说略》,团结出版社,1997年,第177页。 [6]沈自南:《艺林汇考》服饰篇卷九《屣舄类下》引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团结出版社,1997年,第182页。 [7]《二十五史》第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1735页。 [8]《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693页。 [9]《十三经注疏》上册,中华书局,1980年,第693页。 [10]沈自南:《艺林汇考》服饰篇卷九《屣舄类下》引《五杂俎》,团结出版社,1997年,第183页。 [11]余怀:《妇人鞋袜考》,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一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第507页。 [12]《二十五史》第一册,上海古籍出版社、上海书店,1986年,第271页。 [13]《全晋文》卷七四,《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四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770页。 [14]徐坚等:《初学记》卷二六《器物部·履第七》,中华书局,1962年,第629页。 [15]《全晋文》卷四六,《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四册,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481页。 [16]《全唐诗》卷一八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31页。 [17]《全唐诗》卷一八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431页。 [18]《全唐诗》卷二九五,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742页。 [19]《全唐诗》卷五二四,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1330页。 [20]《李渔随笔全集》,巴蜀书社,1998年,第76页。 [21]《李渔随笔全集》,巴蜀书社,1998年,第77页。 [22]唐彪:《妇女必读书》,张福清编注:《女诫》,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1页。 [23]史典:《愿体集》,张福清编注:《女诫》,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26页。 [24]郑氏:《女孝经》,张福清编注:《女诫》,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0页。 [25]袁枚:《缠足谈》,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一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第511页。 [26]臧晋叔编:《元曲选》第三册,中华书局,1958年,第1271页。 [27]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第387页。 [28]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第387页。 [29]北京燕山出版社,1993年,第161页。 [30]朱一玄编:《金瓶梅资料汇编》,南开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77—278页。 [31]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4年,第89页。 [32]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4年,第91页。 [33]方绚:《贯月查》,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二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第2078页。 [34]陈铎:【北双调折桂令】〈青楼十咏·临床〉,谢伯阳编:《全明散曲》第一册,齐鲁书社,1994年,第471页。 [35]唐复:《美丽》【鹊踏枝】,谢伯阳编:《全明散曲》第一册,齐鲁书社,1994年,第227页。 [36]王磐:【北双调清江引】〈闺中八咏·睡鞋〉,谢伯阳编:《全明散曲》第一册,齐鲁书社,1994年,第1037页。 [37]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160页。 [38]冯惟敏:【北双调仙子步蟾宫】〈八美·鞋杯〉,谢伯阳编:《全明散曲》第二册,齐鲁书社,1994年,第1980页。 [39]冯惟敏:【北中吕朝天子】〈鞋杯二首〉,谢伯阳编:《全明散曲》第二册,齐鲁书社,1994年,第1993页。 [40]中华书局,1985年,第45页。 [41]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铁崖先生杨维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页。 [42]都穆:《南濠诗话》,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下册,中华书局,1983年,第1355页。 [43]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甲前集《铁崖先生杨维桢》,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9页。 [44]瞿佑:《归田诗话》卷下,丁福保辑:《历代诗话续编》下册,中华书局,1983年,第1275页。 [45]《东维子文集》卷七《吴复诗录序》。 [46]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上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20页。 [47]陆容:《菽园杂记》卷一三,中华书局,1985年,第161页。 [48]朱承爵:《存余堂诗话》,《历代诗话》下册,中华书局,1981年,第793页。 [49]李兴武:《丑陋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132页。 [50]虫天子编:《香艳丛书》第二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92年,第2073页。 [51]《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52]徐珂:《清稗类钞》第十三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6210页。 文章作者单位:江苏师范大学 本文由作者受权刊发,原文选自2014(兰陵)国际《金瓶梅》研讨会论文集。转发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