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释放绿色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分离传统节假日等重要促消费时间节点,面向在京消费者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鼓舞消费者置办运用绿色智能商品,持续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树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周期 2023年3月至12月。 二、发放对象 在京消费者,收货地址需在北京范围内。 三、发放方式和规范 政策实施周期内,分离传统节假日等重要促消费时间节点,每季度适时在参与企业线上平台,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每批次内,同一在京消费者在同一个参与企业的线上平台可领取一张或多张,最多可领取五张共1600元“京彩·绿色”消费券,包含100元(消费满1000元可用)、200元(消费满2000元可用)、300元(消费满3000元可用)、400元(消费满4000元可用)、600元(消费满6000元可用)各一张,当批次领取的消费券该批次内有效。 四、适用商品类别 “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共计55类,包含手机、笔记本电脑、无人机、平板电脑、自行车、显现器、空气净化器、智能沙发、智能床、洗碗机、电视机、空调、电冰箱、台式电脑、洗衣机、热水器、微波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打印机、投影机、电风扇、坐便器、净水机、淋浴器、扫地机器人、智能马桶盖、吸尘器、洗地机、新风系统、照明系统、电烤箱、电吹风、电动牙刷、翻译器、学习机、推拿器、美容器、网络盒子、音箱、智能门锁、跑步机、智能床垫、智能橱柜、体脂秤、智能晾衣机、智能升降桌、耳机、理疗仪、手环、智能手表、智能眼镜、自行车配件、骑行穿戴设备。 (一)手机厂商应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智能手机绿色设计相关评审或项目验收,手机产品契合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限量请求,且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品牌和型号。 (二)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台式电脑、显现器、电视机、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其中燃气壁挂炉需满足一级能效)、微波炉、吸油烟机、燃气灶具、电饭锅、打印机、投影机、电风扇等16类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存案且抵达二级能效及以上等级。 (三)洗碗机、坐便器、净水机、淋浴器等4类产品须在中国水效标识网存案且抵达二级水效及以上等级。 五、领取和运用流程 1.用户实名认证。消费者应在参与企业线上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满足四要素认证(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电话号码)请求。 2.“京彩·绿色”消费券领取。消费者实名认证后登录参与企业线上平台,访问“京彩·绿色”消费券专区进行申领。 3.“京彩·绿色”消费券运用。仅限消费者自己在参与企业线上商城或线下实体门店置办该企业适用商品时一次性运用,不找零。如申领消费券后在截止时间未运用,自动失效。订单发作全额退款时,尚在有效期内的消费券可继续运用。退款后消费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消费券不能再次运用。 六、参与企业 (一)市商务局发布征集公告,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议组,肯定参与企业。契合条件的实体和电子商务企业均可参与申报,并担任做好入驻的非自营商户配资、发券、核销等管理工作;有意愿在支付环节叠加优惠的支付机构均可参与申报。各参与企业在市商务局组织下展开相关工作。 (二)参与企业要诚信运营,根绝冒充伪劣、价钱狡诈等行为。 (三)参与企业应当恪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相关规则,若有违背规则、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追回财政资金、取消企业参与资历等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立功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如参与企业主动退出,应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商务局审核确认后准许其退出。 七、资金结算 “京彩·绿色”消费券资金,由参与发券企业直接向契合条件的消费者先行垫付,参与发券企业将产生的消费券订单信息报送市商务局委托的第三方核销效劳机构,市商务局依据核销讲演向参与发券企业拨付财政资金,2023年度政策终了后按“多退少补”准绳进行统一清算。 八、其他事项 本政策由市商务局担任解释。 北京市商务局 2023年2月23日 附件: 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度“京彩·绿色”消费券参与发券企业和叠加优惠支付机构的公告 京商消促字〔2023〕16号 各相关企业: 依据《北京市商务局关于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的通知》(京商消促字〔2023〕16号)相关规则,现公开征集2023年度“京彩·绿色”参与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与发券企业 (一)征集对象 在北京市注销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历并具备消费券发放核销条件的实体和电子商务企业。申报企业需依据市场化准绳,与参与叠加优惠支付机构展开协作,共同让利消费者。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应销售绿色智能商品(见附件1),与政府依照2:3的比例共同承担“京彩·绿色”消费券资金。 2.具有稳定的线上平台发放和核销消费券,具备与数字人民币支付工具对接才干。 3.自营类企业,家居建材批发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3家;超市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家电批发企业在京直营门店不少于10家;百货及购物中心不受直营门店数量限制;电子商务企业应经过自建独立网站从事商品销售。 平台类企业,入驻的在京注册且年主停业务销售额500万以上、销售“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的商户需达10家及以上,同一家契合条件的商户仅可经过一家平台类企业进行申报,上年度契合条件的商户总批发范围需超越10亿元。其中,实体连锁平台类企业,在京门店数不少于5家;电子商务企业应经过自建独立网站从事商品销售。 4.具备完善的配送、装置、调试、维修等售后效劳体系。 5.企业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载。 有下列情形的企业,不支持参与“京彩·绿色”消费券的发放:归入全市分离惩戒“黑名单”的;归入北京市商务范畴不良信誉记载名单,遭到“不予支持”信誉惩戒的;经市商务局审议其它不予支持的。 (三)申报资料 申报资料一式五份,按次第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全套申报资料需扫描电子版一并提交)。申报资料不予退回。 1.参与发券企业申请表(见附件2)。 2.停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答应证复印件;企业简介及银行资信等相关资料;企业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 3.企业在京直营门店名录(见附件3)及直营门店停业执照复印件;入驻平台类企业契合条件的非自营商户名录(见附件4)及非自营商户停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销售统计表(见附件5)。 5.企业参与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适用商品销售管理制度、适用商品报备表(见附件6)。 6.企业参与发放“京彩·绿色”消费券的实施计划;企业风险防控计划,包含线上线下销售企业防备“羊毛党”“黄牛党”歹意刷单或套现的细致计划。 7.企业股权关系证明、批发批发额、税收、就业范围、工业产值等支撑资料。 二、参与叠加优惠支付机构 (一)征集对象 有意愿在“京彩·绿色”消费券消费者支付环节叠加优惠的支付机构。申报企业需依据市场化准绳,与参与发券企业展开协作,共同让利消费者。 (二)申报资料 1.参与叠加优惠支付机构申请表(见附件7)。 2.参与“京彩·绿色”消费券叠加优惠计划。 三、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 2023年度初次申报请于2023年3月1日前向市商务局提交申报资料,纸质版(五份)邮寄至北京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院5号楼518室;电话:55579352),电子版发送至peiang@sw.beijing.gov.cn,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2023年度后续申报请于2023年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前提交申报资料。 (二)部门审核 市商务局对申报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并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评议组,肯定参与企业,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征集的参与企业资历有效期为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