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障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者严重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精确性和完好性承担法律义务。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能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列席状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889号上海红塔奢华精选酒店3楼萧邦厅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状况: (四)表决方式能否契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大会掌管状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张志宏先生掌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分离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逐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则。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状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申睿波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称号: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过 表决状况: (二)触及严重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状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状况阐明 上述议案取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经过。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本次股东大会晤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程思琦、吴焕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历、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契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则;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大聪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