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并明白朴素品消费税的合理性,是消费税变革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图为某综合大卖场内的某法国时兴朴素品牌。视觉中国 资料图 随着我国“消费型经济”的兴起和人民生死水平的提升,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等方面已发作很大改动。 一方面,满足人们基本生存的食品支出占总消费支出的比重明显降低,交通、文娱等方面的支出比例不时上升,另一方面,炫耀性、投资性、朴素性等消费特性凸显。贝恩咨询公司的研讨讲演《2017年中国朴素品市场研讨》显现,2017年中国朴素品销售额为1420亿美圆,增速抵达20%,中国朴素品的市场范围仅次于美国位居世界第二。从全球朴素品消费者比例来看,中国消费群体占领全球市场分额32%。除了个人朴素品消费,朴素品生活方式体验类消费在中国市场也呈现增长现象,定制化的消费体验与高质量的旅游效劳成为中国富人的消费新趋向。 我国朴素品市场的快速展开引发了人们对朴素品消费现象的高度关注,朴素品消费税制度变革重新进入了学术研讨视野。本文聚焦于朴素品消费税的合理性、征税范围、税率水平、征收环节和收入归属等问题的剖析和讨论,旨在为我国朴素品消费税的变革提供参考意见。 一、朴素品消费税的合理性 作为特殊目的税,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能否能够抵达其特定目的是调查其合理性的基础。 在筹集财政收入、调理经济行为和调理收入分配等三大税收目的下,朴素品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目的究竟是哪个,是以筹集财政收入为主,还是以经济行为调理或收入分配调理为主?除了普遍意义的经济目的,征收朴素品消费税能否还存在其他特别目的的考量?了解并明白朴素品消费税的合理性,是消费税变革必须面对的首要问题。 (一)朴素品消费税财政功用的展开趋向 朴素品消费税的产生和引入,源于筹集财政收入的需求,但随着各国税制结构的调整,朴素品课税在兴隆国度中的财政功用越来越弱。截至2017年12月,35个OECD(经济协作与展开组织)成员国中,仅澳大利亚、法国、韩国、挪威、土耳其、美国、加拿大和智利8个国度对朴素品征税。与OECD国度相比,展开中国度对朴素品征税较为普遍,这既有满足财政收入的需求,也有调理收入分配的请求。 据统计,在27个展开中国度中,对朴素品课税的国度约有67%。其中,征收朴素品消费税的国度高达83%,细致为印度、阿根廷、南非、秘鲁、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巴拿马、巴拉圭、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和哥伦比亚15个国度。(27个展开中国度,以不超越俄罗斯2013年人均GDP即14818美圆为规范选取,包含属于金砖国度的巴西、印度、南非;属于东盟8国的柬埔寨、老挝、印度尼西亚、缅甸、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和越南和属于拉美16国的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萨尔瓦多、危地马拉、洪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拿马、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作者原注) 从我国状况看,固然经济高速展开,但消费税筹集财政收入的功用逐步弱化。2012至2016年,我国消费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例在7.5%至8.5%之间,其中,烟、酒、汽车和废品油等四种消费品的消费税收入占国内消费税总收入的比例高达95%以上。固然这个比例的统计范围中包含了一部分作为朴素品的高档汽车和高档烟酒等,但其在相关消费市场的占比很低,在消费税收入的比例中十分小。以2016年各排量的狭义乘用车市场来看,2.5升排量以上的乘用车占比仅为1%,真正属于高档汽车的消费比例会更低。这间接阐明,我国朴素品消费税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度并不大,在筹集财政收入方面的作用不明显。 (二)朴素品消费税的经济调理功用 朴素品消费税作为选择性的特殊商品税,对收入分配和特殊消费行为能否具有明显的调理作用?一些学者的研讨表明,朴素品消费税税基过窄、税率偏低等现状限制了其收入分配调理作用的发挥,需求中止制度的调整和完善。 我们以为,在“橄榄型”的社会阶级结构下,极度贫穷和极度富有的人群较小而中产阶级人数较多,朴素品消费税的收入分配调理作用会降低。这是由于,极度富有人群的减少会减少可被征税的朴素品范围,当大多数朴素品进入中产阶级的消费范围,朴素品课税在中产阶级与富有人群之间的收入分配作用会降低,产生税收担负的累退性。 目前,我国的居民收入结构相似“哑铃型”,离“橄榄型”社会阶级结构还有一段距离。朴素品消费税的收入分配调理作用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有发挥的空间。从朴素品消费税抵消费行为的调理效果看,由于消费税不是价外税,消费税担负的凸显性较弱,人们对朴素品消费税的感知水平较低,这就很难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选择。一项基于情形模仿的实证研讨显现,消费税的凸显性会影响化装品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即消费税凸显性越高,化装品消费者减少化装品消费的行为倾向会越高。同时,朴素品消费税政策信号的不明显也弱化了朴素品消费税抵消费行为的调理效果。 至于我国朴素品税能否构成影响消费外流的重要缘由,尚未有定论。事实上,消费外流并不能简单归于朴素品消费税的税负问题,贸易政策、定价机制、朴素品属性等要素也起着重要作用。 对朴素品消费税能否对收入分配和消费行为等产生调理作用,以及在多大水平上能产生有效的调理,需求对不同的税目中止实证研讨才干进一步解释。 总之,朴素品消费税对收入分配和消费行为的调理作用,还缺乏强有力的事实和数据支撑。 (三)朴素品消费税的社会功用 当朴素品消费税在经济层面上的影响不明显或不肯定时,从公共选择视角调查朴素品消费税的功用能够拓展研讨的视野。 事实上,朴素品消费税更多表示的是一种具有一定民意基础的政治倾向。固然朴素品消费税的课税范围触及面有限,所增加的收入在财政收入体系中的占比很低,但明白代表了政府在“劫富济贫”上的政策企图和决计。朴素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集中在高档商品或效劳,无论是直接以价钱标签分辨的高档手表、高档化装品等,还是非价钱门槛下彰显消费者特殊身份的游艇、高尔夫球等,其消费人群大都是少数的富有者。当富人愿为朴素品而支付额外的价钱时,其消费的行为意义已远超出其消费自身,所置办的商品价值也已远高于其物品或效劳的实践功用。 炫耀成为富人消费朴素品的一个重要特性。制度经济学派开创人、美国经济学家凡勃伦(Thorstein Veblen,1857—1929)以为,炫耀性消费是对资源的一种过度耗费,是朴素的、非理性的、糜费的。据此,他以为应经过税收对炫耀性消费予以管制。 对炫耀性消费课税比直接征收的“富人税”更容易被富有阶级所接受。 相比欧美国度对特定富人阶级实施的强迫性“富人税”,朴素品消费税给予富人更多的选择权,并不会惹起他们激烈的税负痛苦。 当消费税在消费环节征收或者买卖价钱不列明消费税数额时,消费税自身是最不容易被人们觉得到的,消费者简直察觉不到税收与商品自然价钱之间的混杂,即便被察觉到,假如富人的消费是谨慎明智的,那么他们在消费朴素品时会对被征税的朴素品中止选择。当他们选择消费的是被课税的朴素品时,在某种水平上也表明他们是自愿的,并不会由于朴素品税收而感到税负痛苦的增加,以至还会将税负当作炫耀的资本。出于社会比较心理和炫耀性的需求,富人会由于对相同功用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钱而感到自我价值的完成,并由此满足自身的虚荣心。 富人的炫耀性消费容易刺激大众的神经,激化低收入群体的仇富心理。朴素品消费税之所以被接受和认可是由于大部分潜在的征税人以为自己买不起朴素品,是不会被课税的。而从富人手里取得的税收无论是用于公共效劳树立以使大众普遍受益,还是单独扶贫以使特别个体受益,都改善了穷人的生死水平,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自信心和支持。因而,对朴素品消费征税,不只能取得普通民众的支持,也不会招致富有者的激烈抵御,容易取得立法经过。 二、朴素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界定 (一)界定朴素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理论依据 在居民收入水平持续进步的背景下,昔日的朴素品在当下消费者眼中已变得不再稀有和可贵,同时新兴朴素品不时呈现。现行朴素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遭到新兴朴素品的应战,没有精确反映当前社会各阶级的消费状况。同时,朴素品自身定义的不统一增加了界定朴素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难度,朴素品的特殊商品特质也使得价钱弹性、收入弹性等经济学工具在剖析朴素品课税时的结果不分歧。 但是,当我们不再局限于财政或经济层面的功用而从社会学视角看待朴素品消费税时,以炫耀性消费这一概念来规范其征收范围会使问题更聚焦、内容更明晰。 炫耀性消费能够作为界定朴素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理论依据。事实上,炫耀性消费兼有“经济人”和“社会人”行为的双重特性,能够更好地辨认出所对应的消费品或效劳对象,因而为肯定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及其范围提供了相对简化和明白的理论依据。 (二)选择高档商品,去除普通商品 基于炫耀性消费这一理论依据,朴素品征税范围的调整并不是简单的加减法,应思索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课税后消费者的替代效应。在朴素品具有较高需求弹性的属性下,朴素品消费税可能会扭曲消费行为,使消费者减少对被课税朴素品的消费,而增加对未被课税朴素品的置办,或者转移到境外消费。但是,作为身份高尚的一种外在表示,那些具有明显炫耀性消费特征的朴素品,不只收入弹性较高,而且价钱弹性为正,消费者不会因价钱上升而削弱其置办愿望,反而会增强其置办倾向。因而,那些不会因价钱上升而削弱消费者置办愿望的高档商品,就适合归入朴素品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其二,已中止特别税收处置的高档消费品。部分具备朴素属性的商品已承担了相当水平的额外税收担负,好比对不动产买卖除了征收增值税以外,还征收了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和印花税等,不宜再将其归入朴素品消费税范围。 其三,征税范围界定的管理和技术难度。在当下的征管水平和技术条件下,还不能将一切被以为具有炫耀性消费特性的高档消费品都归入征税范围。哪些商品或者效劳属于高档消费,可由相关行业协会或组织制定明白规范,作为立法机关选择征税对象的依据。相应地,对已失去明显炫耀性属性的传统朴素品和消费品,应该扫除在征税范围之外。好比,普通的金银首饰已不具备炫耀性和朴素性,应将其从朴素品消费税的税目中移除。 (三)将高档效劳业归入征税范围 我国现有消费税制只短谥部高档商品征收,没有触及效劳消费。我们以为, 应该将高档消费归入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首先,将高档效劳业归入消费税不只能够扩展消费税税基,而且有利于营改增制度的衔接。在营改增前,停业税对文娱业实施的特别高税率在一定水平上表示了朴素消费税的性质。随着营改增的全面实施,文娱业统一征税6%的增值税,税负明显降落,这为将高档效劳业归入消费税征税范围提供了空间。 其次,相比高档商品,高档效劳的体验和消费具有较弱的活动性,对高档效劳业征税所产生的资源配置扭曲较低,不易招致消费外流的现象。 此外,在世界范围内,对朴素行为征收特别消费税在展开中国度较为普遍。东盟8国中有7个国度对朴素品征税;其中,除印度尼西亚之和缅甸外,其他5个国度已将高档效劳归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分别是柬埔寨、老挝、泰国、越南和菲律宾,其课税对象基本都为文娱效劳,好比卡拉OK、彩票、赌场等,细致见表1。 表1.东盟8国朴素品消费税范围比较表。注:缅甸对朴素品征收的是特殊商品税,这与消费税相似。特别商品税法规则自2016年4月1日起,进口,消费或出口特定商品的人必须按规则的价钱交纳特别商品税。资料来源:(1)Worldwide VAT, GST and Sales Tax Guide 2017;(2)Worldwide Personal Tax and Immigration Guide 2017-2018;(3)IBFD Tax Research Platform。 与其他展开中国度相比,在将高档效劳业归入朴素品消费税征税范围时,我国可优先思索高档酒店、私人会所、高级航空效劳等具有较浓炫耀颜色、较易分辨界定的高级会员制消费。同时,取消“高尔夫球及球具”税目,将其归入“高级会员制消费”税目。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双重作用下,2017年全国第三产业增加值427032亿元,增长8%,高于第二产业增加值334623亿元及其6.1%的增长率,居民消费结构也从商品消费转向效劳消费。在当前朴素消费需求越来越倾向于高端体验式效劳时,将高端效劳业归入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是应然之举。 (四)统一归类,增设“朴素品”税目 我国消费税税目采取罗列式。现行15个税目中,与朴素品有关的税目除了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档手表、高尔夫球及球具、游艇、高档化装品5个完整属于朴素品的税目,还包含小汽车、摩托车、烟、酒4个部分具有朴素品特征的税目。 其中,“超奢华小汽车”子税目的增设(据《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对奢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就曾经把具有朴素品特征的汽车单列了出来。而摩托车、烟、酒税目固然没有单列出相应的高档品子税目,但部分也含有了消费层次的差别性。例如,卷烟的税目以调拨价70元为规范分为甲类卷烟和乙类卷烟,分别适用56%的税率和36%的税率,就曾经表示出一定水平的消费层次差别。 鉴于我国现行消费税税目中曾经包含多个朴素品税目,我们以为,可思索在消费税中单独设置“朴素品”税目,将高档化装品、高档手表、游艇、超奢华小汽车、高档珠宝、高级会员制消费等六项税目统一归入此税目。单独设置“朴素品”税目可将原来的15项税目缩减至11项,简化消费税的税目结构,凸显对炫耀性消费的课税导向,也为税率和征收环节等税制要素的设计奠定了统一的基础。 三、朴素品消费税的税率肯定 (一)实行有地域差别的幅度比例税率 依照规则公平以及消费税的调理作用,朴素品消费税的理想税率应以朴素度为权衡规范设置差别税率。但是,由于朴素度权衡上的艰难以及由此招致的理想上的不可操作性,不能依照朴素水平对不同类型的朴素品或者同类型朴素品设计上下不同的税率。因而,对具有不同水平炫耀性消费的朴素品厚此薄彼采用统一比例税率成为最优选择,这样能够避免差别税率或累进税率的人为随意性或武断性问题。 思索到不同地域的消费水平不同,朴素品消费税税率能够在不同地域有所差别。我们以为,我国朴素品消费税宜采用有地域差别的幅度比例税率。这是由于,一定幅度限制的比例税率不只思索了税收的统一性与灵活性,而且增加了消费者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自主权,这可为地域间的税收公平竞争提供一种途径;同时也为消费者置办同样的朴素品提供了选择的机遇。在坚持税制基本框架由中央立法的基础上,能够经过税法或其他法定程序赋予中央政府一定的税率决议权,由各中央政府依据自身的中央经济与社会状况在统一的税率幅度内选择恰当的税率。参考国际上朴素品税率水平的展开趋向,我们想象的朴素品消费税税率的幅度区间为10%~30%,见表2。 表2.我国朴素品消费税税目、税率变革想象。注:“朴素品”税目是普遍的称号,包含商品和效劳,其中高级会员制消费包含高尔夫球俱乐部等高档效劳。 (二)坚持朴素品消费税恰当的税率水平 朴素品消费税税率水平的设置需求统筹国内普通商品和国际朴素品的税率水平。相比国内普通消费品的消费税税率水平,10%-30%的朴素品消费税税率统筹消费税税率特性和朴素品消费市场现状,基本契合我国对朴素品消费引导的政策方向。 例如,我国对高档化装品和高档手表分别设定了15%和20%的税率,较好地统筹了国内相关产业展开和避免消费外流两个方面。主要的思索是,国内高档化装品和高档手表的消费根原本自进口。以高档手表为例,国内价值5000元以上的高档手表根原本自于瑞士,价值1500至2000元的中档手表也以进口为主。这个税率水平能在一定水平上对国产化装品行业和国内手表行业起到特殊的维护作用,同时也与国外同类朴素品消费税的税率水平相当,不至于构成特别高的担负而刺激消费外流。 横向从国际比较看,固然各国朴素品课税的适用税率不尽相同,但是在税率的设计上存在部分共同特征,可为我国朴素品消费税的税率水平调整提供参考。第一,朴素品课税的税率明显高于普通商品。如委内瑞拉增值税税法规则,对朴素品的销售和进口在普遍12%增值税税率的基础上征收15%的附加税。第二,大多数国度朴素品课税的税率基本坚持不变,仅表3罗列的澳大利亚、印度和委内瑞拉等个别国度存在小幅度的上升调整。第三,不思索关税的影响,各国对国内制造的朴素品和进口的朴素品实行统一的税收政策,其征收范围和税率等方面基本坚持分歧。 表3.近年来部分国度朴素品消费税税率政策的变更。资料来源:(1)“委内瑞拉加征高档消费品增值税”(商务部网站2015年9月9日新闻稿);(2)IBFD Tax Research Platform。 四、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环节和收入归属 (一)朴素品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征收 将朴素品消费税由在消费环节征收改为在批发环节征收,所产生的优势十分明显,抵消费者、企业和政府的综合影响是利大于弊的。 抵消费者来讲,在批发环节征收朴素品消费税会增强消费者对税收变动的敏感度和认知度,有利于凸显消费税的特性。由消费环节向批发环节的改动在理论中能够推进消费税价税分别的完成,经过将价内税改为价外税,消费者能够明晰地感遭到在置办某种朴素品时所应承担的税收担负,抵消费者消费行为的调理作用会更直接、更明显。 假如消费者是少数经济实力有限的中产阶级,朴素品消费税透明度的增强会辅佐他们更好天文解朴素品价钱的构成内涵,因税收过高而增加置办费用或许并不是他们炫耀性消费愿意承担的成本,对税收变动的敏感会削弱他们的置办意愿,增强朴素品消费税的行为导向作用。但是,对具有炫耀性消省心理状态的富人阶级,依据实验经济学的研讨结论,税收透明度的增加反而将显著促进他们对朴素品的消费,从而抵达调理收入分配的目的。 对企业来讲,消费环节征收朴素品消费税需求企业前期垫付大量税款,这将占用企业流通环节中的大量资金,加大企业资金周转的难度和运营的风险,不利于社会消费的展开。因而,改为在批发环节征收能够减少消费企业周转资金的占用,减少企业的担负。 对政府而言,在批发环节征税有利于避免企业应用转让定价避税。在消费环节征收朴素品消费税会促使企业经过价钱转移将成本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商品卖给关联企业,以减少应纳消费税税额。这将令价钱传导机制失灵,朴素品消费税税负无法及时在价钱中表示。在批发环节征收能够消弭因关联业务而产生的征管问题,避免企业偷漏税行为,有利于控制税源。 此外,朴素品的自身属性也决议了其在批发环节课征的顺应性。由于朴素品的消费数量相对较少,朴素品门店较为集中,在实体店中的税收征管较为方便。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特别是对B2C(企业对个人)和C2C(个人对个人)的税收征管而言,在批发环节征税将增强税务管理的公平性,打击公开经济的逃税行为。 (二)朴素品消费税收入归属中央政府 朴素品消费税的税收收入归属中央政府契合事权与财权统一、发挥调理作用和增加财政收入等请求。 首先,在批发环节征收朴素品消费税,能确保其税基是消费。当消费水平与中央税收收入直接挂钩时,中央政府会倾向于加大消费范畴等方面的投入,更注重辖区供销两端的均衡展开,以鼓舞消费带动辖区经济树立,而不是片面吸收投资和追求GDP增长。这有利于推进产业结构与消费结构的转型升级,有助于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转变。 其次,随着朴素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扩展,中央税源将得到扩展。在批发环节征收有利于扩展朴素品消费税税基,消弭企业避税空间,对增加中央税收收入具有积极作用,为中央政府缓解财政压力、降低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提供途径。 此外,分离幅度比例税率的设置,朴素品消费税收入归属中央政府能调动中央政府的积极性,促进地域间的税收竞争,使税款的应用更有针对性、有效性。中央政府可量体裁衣,将朴素品消费税收入实行专款专用,好比用于低收入贫穷人群的生活补贴,从而增强收入分配的调理作用。 五、结论 当朴素品消费税调理收入分配和消费行为的功用效果不肯定或不显著时,从公共选择视角调查朴素品消费税的征税目的具有合理性。而从炫耀性消费视角调查,能为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对象、税率、征收环节和收入归属等方面的变革提供理论依据。 本文以为,可依“统一归类,有增有减”的思绪,肯定朴素品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依“简化税制,适度税负”的准绳,对列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朴素品实施有幅度限制的地域差别比例税率,并坚持恰当的税率水平;依“强化征管,量体裁衣”的肉体,将朴素品消费税设置在批发环节征收,并将其收入归中央政府一切。 (本文原刊于《税务研讨》2018年第7期,原题:“我国朴素品消费税变革讨论”。略去参考文献,正文略加重新编辑并由作者审定。经受权刊用。) |